突破机制桎梏,创新民办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形成多类型的民办职教体系。《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中提出到2020年,大中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比例达到80%以上。社会资本的大规模进入,必然要求更为灵活的参与形式,以满足学校及产业的多样化诉求。
在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形式上,前述规划提出“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
其中,除了自建或购买公办校等方式独资举办职业教育,社会资本以合资形式举办混合所有制学校,或者通过校企合作方式参与学校建设,都因其灵活性而有望成为未来民办职教的可行路径。
混合所有制模式。又被理论界称为“大混合”,即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共同出资,并在学校法人层面实现混合。目前已实现的典型模式包括“公立民办”、“公有民营”及“民办公助”资料来源: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与政策建议》,唯实:现代管理》2017年第7期)。
公立民办:以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为代表,该校筹建于1999年,开办资金由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全额拨款,苏州市教育局、市劳动局参与,为公立性质。后经2001年、2003年、2006年三次改制,成为混合所有制办学体制。学院股东由六方组成,上海翔宇教育集团(40%)、苏州光华集团(40%)、苏州沸点教育咨询管理有限公司(9%)、学院管理团队(9%)、苏州市教育局(1%)、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形成以民间投资为主、管理团队参与、政府引导的办学体制,参照民营机制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公有民营:以齐齐哈尔职业技术学院为代表,该校前身为创办于1991年的黑龙江东亚大学,1993年接受委托管理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职工大学(国企举办学校),1998年又接管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的8所学校(含技工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2001年在黑龙江东亚大学基础上成立齐齐哈尔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民办体制和民营机制运作。
2012年齐齐哈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学院资产进行评估,正式确认国有资产占33.96%,滚动发展起来的集体资产占65.42%,教职工个人资产占0.62%,形成公有民营的办学体制。
民办公助:以南通紫琅职业技术学院为代表,该校建于2000年,由江苏江海科教开发有限公司和陈明宇个人联合投资,为民办高职院校。2012年6月,江苏江海科教开发有限公司与江苏省教育厅直属的江苏教育发展投资中心签署合作协议,三方共建,其中江海科教开发公司持股58.64%,陈明宇个人持股36.36%,江苏教育发展投资中心持股5%。2013年该校获民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成为江苏省第一所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法人的高职院校,同时获得江苏教育发展投资中心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实现民办公助模式。
校企合作模式。又称“小混合”,即不改变学校属性,企业通过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但不占有股权。校企合作根据合作的层次、深度不同,有以下常见模式。
图1:校企合作典型模式

订单培养:根据企业用人需求,由企业与校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可通过双元制教学模式,理论教学由学校完成,实训教学在企业完成。符合企业录取标准的毕业生将由企业优先录用。
联合培养:该模式为一种较为灵活且最普遍的合作方式,相比于订单培养明确的“定制化”特点,联合培养形式上更加多样,凡校企双方在课程、专业、设备、实训基地、实践教学上的各类合作均可视为联合培养。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该模式为校企合作建设教学实体的初级形态,通常为校方提供场地,企业提供项目、设备、资金,在校内建设实训基地,并可依托实训基地开展教学等层面的各做。实训基地所有权属学校或企业,可通过对外租赁获得租金收入,同时基地作为生产单位,其运营过程中的产出可归属企业,作为其基地投入的回报。
校企共建园区:由校方与企业共建产业园,产业园是集生产型实训、企业产品开发、教师实践培训、教师课研等产学研为一体的运营主体,相比于实训基地具有更高层次的产学融合属性。
校企共建二级学院:该模式是深层次校企合作的体现,通常以企业为学院运营主体,负责课程建设、师资管理及薪酬、专业课教学、实训项目导入、就业服务等主要教学运营事务,部分情况下还需承担实训设备等硬件建设。校方提供场地及食堂、宿舍等公共设施,同时负责基础课程的教学。此外学院党政工作由校方统一管理,教师编制也归属校方。该模式下,企业由于没有学院所有权,通常以校方支付服务费形式获得运营收益。
集团化办学将成为民办职业教育的高阶形态,有助形成规模优势,彰显品牌价值。在社会资本参与方式上,政策重点强调了推动民办职业教育的集团化发展,并提出到2020年职业教育集团基本覆盖所有职业院校,建成300个骨干职教集团。我们认为集团化是民办职业教育的高阶形态,其并非多所院校在组织层面的单纯并集,而是在资源分配、办学机制、培养模式、治理体系等方面的协同提升。集团化有助实现更深层次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由此带来的品牌化、规模化效益,或将扭转我国职业教育的粗放发展方式。
根据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报告(2015)》的不完全统计,自1992年全国首家职业教育集团—北京蒙妮坦美发美容职业教育集团成立以来,我国职教集团的数量和规模持续增加,在2008年前后增速明显加快。至2014年已统计有1048个职教集团,合计拥有成员单位46400家,平均每个集团有44家单位。各参与方中,含职业院校8330多所(本科院校180多所),集团企业23500多家,政府部门1630个,行业组织1680多个,其他组织机构1450多个。
图2:职教集团治理体系

相比于单体民办学校,职教集团的参与方众多,推动其构建起更为完备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而完善的公司治理进一步助力经营效率的提升,在扩张中实现规模经济。
运营收益之外,民办职业教育有望享受切实的政策红利。基于对中央层面的政策解读,我们认为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在学费或服务费收入外,未来还将获得更多地政策红利。《职业教育规划》提出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过程中,要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同时,对办学规范、管理严格的民办职业院校,逐步实行在核定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在定招生范围和年度招生计划的制度。而2018年2月出台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则进一步要求地方政府在财税、信贷、招生等方面对校企合作单位提供政策优惠。我们认为在民办职业教育相比公办已经拥有更大的定价自主性,未来通过放宽招生限制,并叠加政府的资金、政策扶持,其盈利能力将有更大的提升空间。
表1:《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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