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写论文,发现很多人会用一篇刘青峰和姜书竹的论文《从贸易引力模型看中国双边贸易安排》里提出的一种贸易潜力值的测算方法来做贸易潜力判断。方法是将解释变量的真实值带入得出的引力模型,得出当年贸易额的理论值,再用真实贸易额除以贸易额的理论值,若比值大于等于1.2就是潜力再造型,小于1.2大于0.8就是潜力开拓型,小于等于0.8是潜力巨大型。
文章只是提出来这种方式但没有解释为什么这么去分类,但是有不少人把他这种分类方式用在自己的论文里。我本来也用了,但是导师说这个得出来的比值反应的应该是引力方程的偏差,不是贸易潜力问题,所以不知道到底可不可以用,这种测算方式有没有参考性。
我把这篇文章贴上来,求大神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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