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由于将价值混淆成“能够实现的价值”致使其理论陷于难以调和的矛盾
许多人认为马克思将价值定义成“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很科学的。其实人们都不懂,它包含着一个重大问题。即它包含着将价值混淆成“能够实现的价值”的问题。而这个问题使他的理论有可能导致要素价值论(俗称机器创造价值论)。因为要素价值论认为资本家的机器也创造着价值,而不单纯是工人的劳动在创造着价值。
为什么这么讲呢?其实也很简单:因为马克思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里,认为资本家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并不是由这个资本家自己的生产过程所决定,而是由这个资本家以外的“社会”(这个“社会”也可能人们被理解成这个资本家以外的其它资本家和其所雇佣的工人及其劳动)所决定。于是问题就来了,假设这个资本家采用先进机器而提高了生产率,从而以原来的成本量生产出更多的产品,比如从10个产品提到到20个产品,那么,由于这些产品的价值不是由这个资本家自己决定而是由社会所决定,所以这20个产品的总价值就会增大一倍。于是关键点来了:这个增大一倍的价值,到底是由资本家雇佣的工人创造呢?还是资本家采用这种先进机器后创造的?显然,是资本家采用机器后,由机器创造的。
于是我们看到,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价值定义,直接导致了马克思所批判的“机器创造价值论”。
但是在其它地方,马克思又认为,无论产量是多少,只要耗费相同,这些产量所具有的价值量就是不变的。这即说明马克思理论的内在矛盾。这又说明,任何一个庞大的理论体系,总有无法自圆其说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