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作为展示研究基础和研究实力的一个依据,主持过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经历可以为申请国家基金增加一个重重的砝码。
比较困惑的问题是,如果刚获批的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内容当然与国家基金申请书不一样,但很明显是刚批准的),要不要在国家基金的申请书上注明?国家基金评委会不会认为这样分散精力?可否不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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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hj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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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合作和项目讨论] 中了教育部社科基金后申报国家自科或社科基金,要不要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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