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银月al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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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充分就业相关的话题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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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月alone 发表于 2010-1-2 01:07:43
2、促进增长并不一定意味着充分就业

  据国家统计局测算,自1998年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来,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是:1998年1.5个百分点,1999年2个百分点,2000年1.7个百分点,2001年1.8个百分点(cn.news.yahoo.com/020417/77/11soh.html);这4年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合计为7.0个百分点,共解决了400-500万人的就业问题。但财政也为此付出了很高的代价,这四年因积极财政政策发行国债 5100亿元,相当于每解决一个人的就业问题,财政就要背负约10-13万元的债务。这样大的一个投资金额换得却是如此少的就业,实在是低效得惊人!

  可以设想,假设就业对国债投资增长的弹性系数不变,并且靠国债促进经济增长从而带动就业增长的话,“十五”期间,解决约1/5的新增就业岗位,也就是1600万人左右,将需要16,000-20,800亿人民币。这将是中国财政根本不可能承受的重负。

  到2001年末,财政债务总余额已达16000亿元,占当年GDP的16.7%,是当年财政收入的97.7%。2002年财政预算赤字仍高达3098亿元,这样到2002年末,财政预算债务余额将接近2万亿元,届时将超过当年的财政收入。2万亿的债务,若按2%的年息计算,其债务负担每年就是400亿元。因此,巨额的财政债务将成为财政的沉重负担。如果财政不能很好增加收入并安排好偿还债务的预算支出,财政将会陷入债务危机。其结果将被迫以财政性货币发行来偿还债务,进而引发通货膨胀。因此,财政部部长项怀诚明确表示:“积极的财政政策一定要逐步淡出。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府,没有一个国家的财政部长能够长期的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不出问题。”(http://cn.news.yahoo.com/020417/77/11soh.html)

  在单纯促进增长的宏观政策取向下,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投资增长与扩大就业之间的联系进一步被削弱了。经济高增长,资本高投入并不一定必然带来较高的就业增长,也不会自动地转化为就业机会的扩大。可见,经济的增长、投资的扩大能否扩大就业机会和社会和谐发展不仅仅依赖经济增长的速度,还取决于增长模式的战略取向。国际经验表明,国家在战略目标上的选择不同,在宏观调控的手段和力度上的差异是巨大的,其结果也是截然不同的。面对巨大的就业压力,鉴于中国人多、劳动力资源丰富和资本短缺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应该选择就业增长优先的经济增长模式。各级政府应当把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增加就业人口规模作为首要的发展目标。就业政策应该成为优先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成为宏观政策的根本取向。

  3、相比增长,政府在社会就业中负有更为重要的责任

  这种责任是政府要在公平与效率、经济增长与就业当中做出就业优先的战略选择并做出努力实现充分就业目标的承诺,即把就业优先作为一项基本国策。

  这种责任包括: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力争社会的低失业率,促进充分就业的实现;构筑统一、高效的劳动力市场,对所有的求职者平等地提供包括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必要的服务;采取一系列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调节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在就业服务过程中扶助劳动力市场上条件较差的社会成员就业,消除性别、年龄、残疾上的歧视;通过立法和监督,维护就业竞争的公平性,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协调保证失业的社会成员的生活;运用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促进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

  在多数工业发达国家选择了就业优先的政策目标之后,各国都结合自己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实际,改变了过去单纯靠现金补助失业者的办法而选择了事前防止失业和促进就业的积极的劳动力政策。如瑞典的就业策略是“每个人就业”或“充分就业”,是过去40年来瑞典始终作为社会福利国家的原则之一。瑞典设立了国家就业委员会并在全国设有360家就业办公室,60家特殊的就业服务机构和90家职业能力测试所。就业办公室主要功能是职业咨询和安置指导。瑞典把 GDP的0.9%用于消极的措施上,而把GDP的1.7%投入于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措施上。这使得瑞典在1945-1991年间,所见到的最高失业率只有 3.5%,其中20世纪70年代失业率一直处于1.5-2.7%间,20世纪80年代的平均失业率仅为2.5%。同时通过建立就业保障法,禁止不公平解雇来保护雇员。

  减少失业,力争劳动力的充分就业,是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因此,各国政府将充分就业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目标。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决定了我国需要更加重视劳动力的就业和失业问题,缓解我国面临的巨大就业压力,以确保经济体制转轨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进而实现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

  4、强调充分就业更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有一个观点,说是“中国人提前得了富贵病”,因为我们现在人均GDP才只有700多美元,却已出现了西方发达国家过去常有的产品相对过剩的市场症状。“富贵病”的提前到来原因有不少,但其中最主要的则是农民非农就业难、收入低下,农村市场与城镇市场之前出现了一个消费断层。

  这些年来城镇居民收入基本上是稳步提高的,尤其是近三年来在政府多次为公务员增加工资的带动下,收入增长尤其明显。但与此同时,农民收入增长情况却非常不乐观,1997~2000年连续4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都不断下降。2001年农民收入增长出现了小幅回升,但依然与城镇居民收入相差较远。有资料表明,世界上多数国家城乡收入比率低于1.6,而我国在1995年城乡收入比率已达 2.5,再加上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实物性福利,城乡实际收入比率则在4左右。城乡差距之大,由此可见一斑。其导致的后果就是,农村市场消费严重不足,即使是在农民收入增长出现反弹的2001年,也因为农民实际人均消费增长率比2000年下降了3.1个百分点,而2001年我国GDP增长率下降了约0.6个百分点。

  这一切的背后只有一个原因,农村地少人多,数亿的农民处于隐性失业状态。只有解决好就业问题,农民的收入才能提高。而只要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二农民潜在的消费需求能够转化为现实需求的话,仅一项就能够推动中国经济保持10%速度增长10年。

  对过去20余年改革期间高速经济增长因素的分解表明,除了物质资本的积累、人力资本的改善、劳动力数量的增加等促进经济增长的因素之外,劳动力从生产率低的农业向生产率较高的非农产业转移,每年对增长率贡献高达1.6个百分点,是这一时期年平均经济增长率的20%。

  又据美国经济学会会长盖尔.约翰森教授估计,在今后30年,如果劳动力在城乡之间转移的障碍被逐渐拆除,城乡收入差距将大大缩小。如果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和范围,达到可以使城乡收入水平几乎相等的程度,这个劳动力转移本身就可以对年平均经济增长率贡献2~3个百分点。

  足见农民进城、充分就业实在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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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月alone 发表于 2010-1-2 01:08:38
实现充分就业的含义及政策建议

  (一)实现充分就业的含义

  就业增长取决于经济增长和就业弹性。在就业弹性一定的情况下,经济增长则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经济增长率越高,提供的就业岗位就越多,相反,若经济衰退,增长率下降甚至出现负增长,则不仅会减少新增的就业岗位,而且还会造成大量在岗职工的失业,这将使本来就已严峻的就业形势雪上加霜。因此,避免经济衰退,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对缓解我国就业问题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在目前情况下,由于经济增长受到来自需求不足的约束,因此,促进经济增长,在调整产业结构,增加有效供给的同时,需适度扩大需求。对此,政府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来扩大需求,但积极财政政策的运用是有限度的,不可能长期持续下去。

  所以,政府在着力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还要努力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以增加国民经济的就业量。这就是充分就业政策取向的理论含意。

  充分就业的具体指标,从中国目前城镇家庭平均收入与积蓄可以支持的水平大致判断,在未来两年或再长一些时间,实际失业率(失业人口占全部劳动年龄人口的比例)8%应当作为社会承受力的上限,在2010年前,城镇实际失业率保持在5%以内可以视为充分就业。与此相适应,到“十五”期末,三次产业就业结构应调整为44:23:33,劳动者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并建立起机制灵活、基本完善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从指标定义上看,应与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一致。

   1、劳动年龄人口是指16岁及以上年龄人口。

   2、就业人口是指在一定年龄以上,有劳动能力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在城镇劳动力调查中对城镇16岁及以上,具有劳动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列为就业人员:(1)为取得报酬或经营利润,调查周内从事了 1小时以上(含1小时)的劳动;(2)由于学习、休假等原因在调查周内暂时处于未工作状态,但有工作单位或场所。

  3、失业人口是指在一定年龄以上,有劳动能力,在调查期间无工作,当前有就业的可能并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在城镇劳动力调查中对16岁及以上,具有劳动能力并同时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人员列为失业人员:(1)在调查周内未从事为取得报酬或经营利润的劳动,也没有处于就业定义中的暂时未工作状态;(2)在某一特定期间内采取了某种方式寻找工作;(3)当前如有工作机会可以在一个特定期间内应聘就业或从事自营职业。

  4、非经济活动人口是指在一定年龄以上,有劳动能力,未参加或不要求参加社会经济活动的人口。 

  (二)解决我国失业和就业问题的对策建议

  1、牢固树立就业优先意识,把就业工作作为各级政府的基本目标。

  首先,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就业优先作为国家的基本国策,在制订国民经济计划和宏观经济政策,如产业政策、投资政策、金融货币政策时把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予以优先考虑。其次,尽快制定促进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目标原则、宏观和微观政策等。第三,按年度确定失业率的控制指标,研究确定失业率警戒线,完善统计分析及预警监督和政策反应系统,促进就业目标实现,维护社会稳定。第四,实行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完善市场就业机制。第五,政府要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纠正违法行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质量的提高,保证劳动力市场有序运行。

  为完善就业与再就业体系,下列费用应由政府承担:一是建立和完善社会基本保障体系的启动成本;二是原有体制内职工的体制转轨成本;三是区域性主导产业衰退情况下的就业扶持成本;四是劳动力就业过程中的部分社会培训成本;五是劳动力市场发育的信息网络建立和运营成本。

  2、重点抓好1800多万城镇失业和下岗人员的再就业

  前文我们从不同类失业对社会的影响分析,得出结论:“问题比较突出的是1800多万城镇失业和下岗人员。”

  在政府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和再就业工作应该当作缓和社会矛盾与就业形势的关键,与此同时做好这一工作也是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在本世纪末摆脱亏损困境的关键所在。

  进一步地分析,中国失业形势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失业与下岗人员分布不均衡,国民经济整体与个别区域间的失业状况存在明显差异,局部区域存在着就业矛盾激化的可能。失业与下岗职工集中区域主要是:主导产业单一、大型国有企业集中的基地型城市,例如一些以能源矿产业为主的城市;纺织业集中的地区,面临“压锭”减员。这类特殊困难区域和行业,迫切需要特殊政策,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有所作为(邓鸿勋,2001)。

  在当前社会保障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要努力保证有限的就业岗位和资金向下岗职工倾斜。中国的劳动力供求矛盾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现象,而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是体制转轨背景下的短中期过程。政府对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是重视的,已经和正在采取措施,努力缩短这个过程。

  可以肯定地说,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主要方向是第三产业。这是因为,在第三产业领域,下岗职工与流入城市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相比,下岗职工在文化素质、纪律素质、熟悉城市生活环境与经济活动规范、信息获取成本较低、易于组织和不增加城市人口负担等方面有明显优势。所以说,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主要方向在第三产业。

  3、运用财税政策,支持下岗分流人员再就业

  第一,在税收政策上,要大力为促进下岗分流人员再就业提供优惠政策。要在税收政策上,大力促进下岗分流人员发展第三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目前规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个人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个体工商户或者下岗职工人数占企业总人数60%以上的企业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对其取得的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从事独立劳务的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一同免征。在这方面,可考虑适当降低安置下岗人员的比例,取消对企业性质的限定,按安置下岗人员数量或比例为惟一标准给予不同性质企业以同等的税收优惠。

  第二,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为社会筹集必要的资金,为待业人员尤其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从我国实际出发,应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以企业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驻华机构和私营企业等)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税款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退职、待业等基本劳动保障支出,从而使社会保障费由国家、企业、职工三方负担,使企业从办社会的重负中解放出来,也使福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走上规范化的道路。

  第三,全方位发挥失业保险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1997年我国共收保险基金仅47亿元,而对庞大的下岗队伍,按一千万人计算,人均每月救济金285元,一个月就要28.5亿元,一年则要342亿元。因此,要加大财政和企业扶持的力度。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都要做好待业职工的支出保障工作。在财力充裕的地方,可以适当扩大保险对象范围,从实际出发,扩大到还未离开企业但生活难以为继的企业下岗分流人员;适当提高救济标准和延长期限,如将救济期延长到36个月,但后12个月救济标准可适当降低。

  第四,加强对财政确保下岗职工生活费和提高标准的支出管理,使财政支出真正落实到下岗职工手上,杜绝各种截留、挪用甚至贪污的违法行为。

  4、完善劳动市场机制

  完善劳动力市场机制,对缓解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短期就业压力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化程度较低,与经济改革相比是滞后的,应积极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拆除劳动者在就业方面的各种壁垒,由市场而不是计划来配置劳动力资源,实现劳动力跨单位、跨行业、跨地区的自由流动,努力建立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有效机制。值得注意的是,在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中,政府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5、政府应当将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作为中国加入世贸之后剧烈的就业结构转换的缓冲力量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制。失业只能说是劳动力失去了劳动收入,但这不等于他失去了生活收入。社会必须要为失业者提供相应的生活来源,否则失业将会严重危及社会稳定,因此,必须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但社会保障还没有达到覆盖全社会的范围(直至1999年年底,虽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较上年有了大幅度增长,但也只有100万人左右),并且社会保障的程度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因此,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需要在这两方面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这不仅有利于承受巨大就业压力的社会保持稳定,而且还可以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减轻人们的储蓄欲望,刺激人们的即期消费,增加全社会的有效需求,促进经济增长,进而增加就业。可以说,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社会稳定和增加就业的双重效应。

  6、减轻劳动力供给,提高劳动力素质,增强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由于劳动力供给量取决于劳动力参与率和人口数量,因此在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要降低劳动力参与率,进而降低总人口中就业的劳动力数量。为此:第一,发展教育,尤其是做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这不仅可以提高青少年初中和高中的在校率,减少新增劳动力的供给,而且还可以提高劳动力的文化水平,促进劳动力整体素质的提高。第二,对失业和下岗人员进行再就业培训。通过再就业培训,可以缓解这部分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时间,减轻就业压力,同时有利于提高再就业者的素质,增强他们再就业的能力。

  鉴于下岗失业人员市场竞争能力低,难于同新增就业者进行竞争,国家应对下岗失业人员采取特殊政策,如对录用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税收减免,或者企业免交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财政负担。这样就可以降低企业使用下岗失业人员的成本,从而鼓励企业录用下岗失业人员,增强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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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月alone 发表于 2010-1-2 01:08:57
7、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

  到底是哪些行业是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并且在吸收新增就业呢?换言之,中国今后就业机会主要来自哪里呢?可以通过分析各行业就业弹性的变化、就业份额的变化来推之一二(中经评论,2001)。

  用最近三年的平均弹性来判断吸纳还是排斥就业,则可以看出,吸纳就业的行业主要包括:建筑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业以及其他不便分类的行业。

  从就业结构来看,就业份额不断减少的行业主要包括农林牧渔业,采掘业,制造业,地质勘查业和水利管理业。就业份额不断增加的行业主要包括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讯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和其他不便分类的行业。份额相对变化不大的行业主要包括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科学技术和综合服务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业等行业。如果把就业份额不断减少视为排斥就业,而把就业份额不断增加视为吸纳就业的话,那么,所得出的吸纳或排斥就业的结论和使用弹性方法得出的结论基本一致。

  对于像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来说,恐怕值得强调一下的就是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对于扩大就业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只有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才能早日使农业劳动者吸纳进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进程中来,提高这一大人群的收入水平,以扩大国内市场,使整个国家的发展能够持续下去。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怎么强调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也是不过份(樊纲,2001)

  据调查测算,加入WTO以后,中国的一些传统劳动密集型出口产业如服装、纺织等长期受到国外进口配额限制的行业受益最大。入世5年以后,预计中国的食品加工业、纺织业、服装业、建筑业以及服务业等行业的就业机会将会增加16.8万人、282.5万人、261万人、92.8万人以及266.4万人。

  与此相对照,机电、化工等部门产品出口的快速增长并不意味着中国比较优势的根本改变。由于大量的非熟练劳动力的存在,从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产品出口升级到技能或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将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事实上,由于相对低的劳动力成本,劳动密集型的服装部门在2020年仍是第一大的出口部门。在未来20年中资本/劳动比的提高和人力资本的积累将有利于技能和资本密集型部门竞争力的提高,但不会改变中国的比较优势。

  8、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第三产业吸纳的劳动力就业越来越多,并成为劳动力就业的主要部门。目前,在经济发达国家,第三产业的劳动力人数占劳动力就业总量的70%。而我国到2000年第三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只有33.2,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第三产业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更为重要的是,第三产业的发展将是解决我国劳动力就业问题的主要途径。在我国的三次产业劳动力就业中,1994年我国第三产业劳动力比重就达23%,超过第二产业比重22.7%。以后,第二产业的劳动力比重虽然上升并于1997年达到 23.7%,但随后便下降,到2000年第二产业劳动力比重下降到22.5%。而第三产业劳动力比重自1994年后一直上升,到2000年达到 27.5%,超过第二产业4个百分点。因此,第三产业将是我国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部门。据统计,1996年以来我国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每提高1%,就可以增加700万个就业岗位。因此我国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如果提高到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就可以创造9000多万个就业岗位;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月份发布的北京、天津、重庆、沈阳、济南、武汉、南宁、西安、西宁、成都十大城市劳动力供求状况显示,对劳动力的需求60%——80%来自于第三产业。

  要把发展服务业作为近期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十五”时期第三产业要争取新增从业人员4500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由2000年的27.5%提高到33%,三次产业就业结构应调整为44:23:33。

  9、大力发展非公经济,增加就业岗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为我国劳动力就业做出了重要贡献。1996年城乡私营经济的就业人数为1171万人,2000年增加到2407万人,年均增长19.7%。而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乡镇企业同期就业人数却在减少:国有单位的就业人数,1996年为11244万人,2000年减少到8102万人,年均减少8%;城镇集体单位的就业人数,1996年为 3016万人,2000年减少到1499万人,年均减少16%;乡镇企业的就业人数,1996年为13508万人,2000年减少为12820万人,年均减少1%。即1996——2000年,城乡国有和集体单位的就业人数在绝对减少,而城乡私营经济的就业人数却以较高的速度增长,在4年中就翻一倍多。现在,私营单位已经成为仅次于国有单位的第二大就业部门。因此,发展非公有制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而且对于解决我国劳动力就业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并成为我国劳动力就业的重要领域。

  10、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市场空间

  促进和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将是今后提高就业容量的重要途径。在发达国家,在中小企业就业的人数要占到总就业人数的65-80%。目前欧盟中小企业的就业人数占企业总数的66%,美国小企业的雇佣人数也占全社会就业总数的60%;第三产业的发展 将扩大就业量。

  据1995年的工业企业普查资料,在全部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中,中小企业个数为 7335101个(其中中型企业为16591个),占全部企业数的99.9%;中小企业的从业人员为12326.19万人(其中中型企业为1481.97 人),占全部从业人数的83.65%。据统计分析,在中国,大型企业创造一个就业岗位需投资22万元,中型企业创造一个就业岗位需投资12万元,小型企业创造一个就业岗位只需投资8万元(http://www.szsme.com/news/news33.htm)。同样的投资,中小企业提供的就业人数是大型企业的近2倍或3倍。因此,发展中小企业对于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具有重要的作用。

  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但有利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而且还为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岗位。据统计资料显示,中小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约占我国城镇就业总数的75%,是承接1978年到1996年我国农业部门转换出来的2.3亿劳动力的主要载体。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将会给我国未来10年的经济增长带来平均每年1.5到2个百分点的增长率,成为未来10年到20年间我国经济增长强劲的推动力量。

  十五期间,国家应该进一步采取政策,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大力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这不仅可以增加对劳动力的需求以缓解就业压力,而且还可以优化企业的组织结构实现大中小企业的协调发展。

  11、加速城市化进程、尤其要推进小城镇建设。

  发展服务业的必要条件就是发展大中城市,因为绝大多数服务业都有一个人口门槛的要求,在乡镇几乎没法生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建设速度应该说还是较快。1978年到2000年,我国城市数量由193个增加到663个,建制镇由 2173个增加到20312个,市镇总人口由1.7亿人增加到4.56亿,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由17.9%提高到36.1%,年均提高0.38个百分点。尽管如此,如果与世界其它国家相比,我国我国城市化水平还是较低的。按世界银行的购买力平价(PPP)计算,1997年我国与人均GNP水平相差不大的28个国家平均水平相比,我国城市化水平约低了16个百分点。由此看来,我国城市建设还急需补课。

  但是,要解决2亿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中国现有城市的容纳力是有限的,在此情况下,推进城镇化建设尤其是大力推进中小城镇建设无疑是一条渐进的途径。

  从目前的情况看,许多中小型城镇已成为连接农村和大中型城市的纽带,从而作为农村发展非农产业的基本载体具有良好的吸纳农业富余劳动力的发展前景。中小城镇的建设能够促进第二产业,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发展,而第三产业在经济不甚发达阶段有着比第二产业更强的容纳农业富余劳动力的能力。当前我国大型城市规模都已相对较大,而中小型城市发展相对不足。有关资料表明,我国现有的1.9万个小型城镇中,平均每个城镇有人口4.54万人,就业人口平均为1.18万人,就业人口为城镇总人口的25.9%;而在我国2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中,就业人员占总人口数的比重高达60.3%,100万-200万人口的城市,就业比重为62.6%,50万-100万人口的城市就业比重为66%,20万-50万人口的城市就业比重为55.5%。由此可见,中小城镇就业前景良好。加快中小城镇的建设,应当成为今后我国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快城市化进程的主要目标来抓(黄胜杰,2001)

  按国外标准统计,中国小城镇人口占城镇人口比重只有 37.8%,比通常标准低 7.2个百分点,就是说少吸纳了 3235万人,按城镇消费品人均消费额计,相当于内需少了 2063.72亿元。如果到 2015年中国的城市化率能够达到 45%,加上现有的小城镇要上档次,提高质量和规模,未来小城镇发展可以容纳 28900万人口,超过目前大中城市的人口总和,将比目前小城镇人口增长 70%,可吸收了未来农村剩余劳动力的 40-50%。因此,在城镇化加速发展的近几十年内,小城镇发展是关键时期,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谢扬,2001)。

  12、打破户籍制度,放宽农民就业

  从地方性的政府反失业政策来看,普遍倾向于采取以消除外来劳动力就业竞争为目标的对策。许多地方政府把外来劳动力看作是城镇职工的竞争对手,从而制定了一系列排斥和歧视外来人口就业的政策。例如,通过各种收费渠道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成本;明确规定出诸多的岗位不允许雇用外地劳动力;以"再就业工程"的名义,通过奖罚手段诱导企业用本地失业工人替代外来劳动力。

  其实,保护城市利益的政策手段有两种,一种是限制劳动力市场发育,另一种是通过转移支付的办法,给城市职工某种直接的利益补偿。依据经济效率标准,政策改革应着眼于发育劳动力市场,放弃就业歧视政策。一旦资源配置效率得到提高,一个更大的蛋糕将有助于政府补偿城市居民,同时进一步推进发展和改革(蔡 日+方,2001)。

  中国的比较优势是廉价的劳动力,相比之下,农民工在这方面占有更大的优势,是各个城市在激烈的竞争中不可以不利用的。各行业合计,国有企业职工比农民工的工资高32%.在文教卫生行业上,国有企业职工比农民工高出68%,可以视为人力资本的质量差别。但是,城市国有企业职工还享有大量的物质福利,如住房、医疗,养老保险等。据调查,1995年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实物性福利,相当于其货币收入的72%(赵人伟,2000)。因此如果把这部分福利也计算在内,国有企业职工的年平均收入就比农民高出127%,达到7381元(“农村劳动力流动” 课题组,2001)

  阻碍劳动力转移将会使这些城市在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增长丧失掉一个重要的源泉。从全国的角度讲也是这样,低水平的城市化和非农产业化,实际上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扭曲,由此而损失的经济效率是巨大的。

  在90年代相继进行了城镇企业招工制度、城市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后,现有的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就成为阻碍劳动力要素合理流动的最后和最大的体制障碍。2001-2005年,改革户籍制度,将成为体制改革的重点目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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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月alone 发表于 2010-1-2 01:09:13
13、发展弹性就业形式

  中共中央在“十五”计划建议中首次明确提出“建立阶段性就业制度,发展弹性就业形式”,这不仅将带来我国劳动人事领域内的一次重大革新,而且也把“就业”和“失业”的概念刻划得更科学:(1)符合当前就业变化的新趋势。现在,在我国的许多大中城市都建立了人才交流中心,许多人的人事档案并不随就业单位走,而是存放在中心内,因而为频繁跳巢提供了便利,阶段性就业往往成为常态。另外,许多家庭由于丈夫收入较高,做妻子的上不上班只是凭个人兴趣,也使得阶段性就业现象越来越普遍。(2)更加强调实质。过去,政府将稳定的劳动关系作为就业的标准,职工下岗后不找到稳定的工作便不算作正式就业。而许多下岗职工已经自谋职业、甚至成了“大款”,但由于他一直还将档案材料存放在再就业中心,没有与单位签订较长期的用工合同,于是仍然被看作是下岗待业,并在一定期限内还可以领取下岗职工最低生活补贴。提出“弹性就业”概念,就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将这一不合理现象消除。

  14、发展非正规部门,增加非正规就业机会

  所谓的“非正规部门”,主要指规模很小的微型企业、家庭型的生产服务单位、独立的个体户等等。国际劳工组织自从70年代初提出“非正规部门”概念之后,就大力推动各国非正规部门的发展。2000年国际劳工大会局长报告显示 1990~1994年之间,拉丁美洲80%、非洲93%的新增工作岗位是由非正规部门创造的。这些年来,以灵活就业方式为特征的非正规就业在全球呈上升趋势。在非正规就业最为活跃荷兰,1997年非全日制就业和临时就业人数占全体雇佣劳动者的比重就达到了50.4%。在美国和日本,这一比重也在30%左右。而在我国,有关部门的调查统计表明,近几年来至少有80%~90%下岗工人转入了非正规部门进行再就业(胡鞍钢,2001)。

  应该说,发展大部分非正规部门是促进充分就业的最好方式之一,但由于一些人对非正规部门和非正规就业存在着一些偏见,甚至将非正规部门经济视为非法经济,对其进行严管狠打,造成非正规部门发展受到不必要的限制。为此,政府应当大张旗鼓地对非正规部门和非正规就业进行宣传,给予切实的政策扶助,减轻非正规部门的税费负担,其中尤其应当对社区服务业的发展进行重点扶植。根据一项对沈阳、青岛、长沙、成都四城市社区服务业需求的抽样调查,需要社区清洁、家电维修、上门送报、社区保安、房屋维修等19项服务的家庭数量占到40%,各项服务累计可以提供大约200万个临时就业机会,而目前尚空缺100万个。在北京、上海、江苏等社区就业起步较早的地区,半数以上的下岗职工也是通过社区服务业实现再就业的。以此推算,全国32个人口在百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43个人口在50~100万的大城市中,社区服务业可提供的就业机会至少应在1500万个以上,再加上其它中、小城市提供的就业机会,基本上就可以较大程度上缓减的就业巨大压力。

  15、加强教育和培训,强化就业服务。

  要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全面实行劳动预备制度,为劳动力市场培养高素质的专门人才;要认真落实再就业培训计划,加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全面提高劳动力整体素质;要改进就业服务体制,发展民办就业服务,鼓励民办就业服务机构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竞争,调动社会力量为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服务;要加强对下岗失业职工的职业指导,帮助他们了解需求,并根据其个人优势,指导其选择合适的培训方向和就业方向;进一步改变就业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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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月alone 发表于 2010-1-2 01:11:31
理论上来说,
至少在农业领域
以中国的工业能力和农业技术
中国应该可以轻松的取得更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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