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A酒厂从从业生产者购入粮食,支付收购价款300元,A酒厂委托B酒厂加工成白酒,加工费100元。B酒厂无同类商品市场价格。在计算B酒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时候 答案是 [300*(1-13%)+100]/(1-25%)*25%
扣除13%,是因为300里面含有增值税,在计算消费税的时候,不含增值税,所以扣除
我疑惑的是为什么不写成300/(1+17%) 呢?在增值税的计算当中,收取包装物的押金收入假设为200元,在计算的时候就是200/(1+17%)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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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eafish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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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税收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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