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管理、个税改革…让还在设置“两套账”的企业人,需要小心了,公对私、私对公之间的账户走款也是重点核查内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加急文件可知:2018年12月1日起,除了取消开户许可证之外,增加对于个人银行账户的管控,尤其是“公转私”账户,以及超过限额的账户。到底是怎么回事?京亿公司注册专家为大家分析下。


换句话说,央行规定,从12月1日起,个人银行账户转账管理将会更加严格了。
尤其是那些还在用私人账户发工资的老板们,那些超过限额划款的银行账户,都要小心了!先给大家分享个案例,黄某作为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个人账户与其控制的公司账户间频繁交易,在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期间共发生交易1904笔,累计金额高达12.28亿元。这些交易主要通过网银渠道完成,具有明显的异常特征。

其账户大额资金交易频繁,大大超出了个人结算账户的正常使用范畴。其账户不设置资金限额,不控制资金风险,不合常规。经过税局的深入调查,最终查出来黄某2015年从其控股的眉山市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所得2亿元,未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万元。对其惩罚的后果就不言而喻了
那么怎样才算异常交易呢?

大额支付: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对大额交易进行了定义: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如果发生了大额交易,金融机构要执行以下操作:
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并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并在于业务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可疑交易: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5)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6)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或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7)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在这京亿财税小编衷心提醒各位老板、会计,正常交易时要小心转账问题,现在税局和银行信息同步,有时候银行不一定有兴趣查你,但税局可能很关心企业最近的收入与支出情况,企业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只要检测出动态数据比对不对,税负率偏低,系统会自动预警。想要节税应采取合法合规途径,而不是走私账逃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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