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全民就业的初步设想
对全民就业,有以下基本设想:
1、需要尽量减少失业人口
上一节提供了一个模拟示例,说明一个国家实现就业和保障的基本状态。
示例中的国家所以能够基本实现全体就业和全体保障,其中的一个关键前提和条件是实现适龄人员全部就业。就是让工作年龄段的人口实现就业。
如果有部分适龄人员不能就业,一般就需要国家财政的救助。这样,失业的年轻人也实际等同于退休的老年人,需要耗费保障资金来保障。这时,一个国家中工作人口和需要保障的人口(包括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之间的比例关系立即会发生很大变化。前一节中已指出,二者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如果不能保证适龄人员就业,就会给ZF管理和财政资金带来比较大的压力。因为任何国家和ZF的财政资金都是有限的。
所以,国家和社会需要尽量减少失业人口,让失业人口更少一些。最好是能彻底解决失业,实现全民就业。这样就不再需要由国家来救助保障。
减少失业人口,彻底解决失业,其中的关键是怎样才能让适龄人员实现就业。
2、轮替就业与全民就业
由于一般在宏观上客观存在生产和服务能力大于消费能力的状况,同时由于新技术的应用,事实上使现行经济只需部分人就能满足全体人的各种需求。另外由于经济竞争,导致部分人群过多占有,挤占了其他人群的潜在应有收入和就业机会,进而导致失业和贫困。
现有的经济机制总体的表现是,一部分人状况比较好,另一部分人状况比较差,比较差的人之中甚至可能会有一部分人情况很差。
要改变这种状态,必须换一种思路。
既然生产和服务能力大于消费能力,只需部分人就能满足全体人的各种需求,那么为什么不另外建立一个新的机制,让部分人进行生产和服务,来供养全体人呢?
如果这种新的机制,能够让部分人直接从事生产和服务,所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如果能归属全体人共享,就能解决就业和保障问题。
部分人从事生产和服务,归属全体人共享,这听来似乎不够公平。那就创造公平,让全体人公平地轮流去从事直接的生产和服务。所有人基本均等参与,既能实现公平,又能分担劳动,降低工作强度。
这种方式可称为轮替就业,是全体中部分人群由部分生产者供养的就业保障方式。
实行轮替就业,不需要全体人员同时从事一线的生产和服务,只需一部分人直接从事生产和服务,另一部分人或者等待轮流替换,或者从事其它必要的工作,如公益性工作。
轮替就业应该可以使参与的全体人员都更好,境况都得到改善。为了体现真正的公平,可以同时让正在一线工作的人待遇更好一些。
以轮替就业实现全民就业,这样的设想首先需要在理论上进行说明和证明。如果在理论上能够通过,还需要进一步考虑在现实中去执行会存在哪些问题。
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先行在理论上打破和突破思想的障碍,然后再层层推进。
3、不能形成养懒人的负向激励机制
有些人以为,既然部分人群由部分生产者供养,那么有部分人就可以什么都不用干了。实际不是这样。不会这样,也不该这样。
实行部分人群由部分生产者供养的就业保障制度时,需要注意防止出现养懒人的负面现象。
一个社会可以对非健康人群提供较长期福利救助和相应保障。而身体健全、身体健康的人就不应该也不能什么都不做,长期依赖ZF或他人的救助资金生活。即使将来有足够的物质条件保障很多人,按人类社会应有的规则,养不工作的懒人也应该是不允许的。既不公平也不合理。
为了公平合理,就需要所有健康的人轮替工作,轮替就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应从制度上入手严格防止有的人偷懒耍滑、投机取巧、偷吃空饷。
【2014.2.1 21:22 整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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