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日可实施社保全国范围内的转移.这个消息起初给我这样打工仔的高兴是无法用言语描述的.可当打电话询问深圳社保局可否将我在外地的社保转到深圳时(因我原来是一直在内地以个人名义交社保),社保部门肯定的答道不可以.我再问为何.答道没有出实施细则.
奇怪了.那个文件上不是明写着,转出时要转个人所交的全部及单位的12%吗.从一个地方转出后,到这里你接收下,仍用这个帐户,接着收钱不就行了,还要什么细则呢?
真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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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翔如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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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政策为何不能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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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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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三年时间,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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