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临崖吹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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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火灾该由谁来扑救?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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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崖吹风 发表于 2006-3-31 18:5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老板消防队”不错嘛。

不过,还是成立象保安公司那样的救火公司更有可能获得发展,专业分工更有效率。

就本人所处地区的林权状况来说,私有化时林权分配太细碎了,估计要经过很长时间的市场配置,私人产权要达到一定规模,才能实现集约化经营。短期内不可能形成有效的民间扑火队,还是只能靠政府。

只有管理不善的政府,没有胡作非为的国民。 国家资产的全民所有原则; 国家财政的全民分红原则; 国家领袖的纠错竞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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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rabbit12 发表于 2007-10-17 19:1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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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gjian5200 发表于 2007-10-18 13:0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本人认为引起这样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林权制度的改革,集体的林权制度改革只是把林权的承包权私有化了,转让权还是属于集体,农民的使用权也是很单一的,在集体制度的约束下使用也是很单一的.第二个是集体和农民的契约关系,集体为了利益最大化把大面积的山林承包给多数的农民,使得农民都是小范围的行为,对于林业的收益的是很小的,无法规模化.农民在这两个约束下无法调动积极性和实现和在乎自己的利益.

初九,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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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gjian5200 发表于 2007-10-18 13:0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本人认为引起这样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林权制度的改革,集体的林权制度改革只是把林权的承包权私有化了,转让权还是属于集体,农民的使用权也是很单一的,在集体制度的约束下使用也是很单一的.第二个是集体和农民的契约关系,集体为了利益最大化把大面积的山林承包给多数的农民,使得农民都是小范围的行为,对于林业的收益的是很小的,无法规模化.农民在这两个约束下无法调动积极性和实现和在乎自己的利益.

初九,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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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yflying 发表于 2007-11-27 20:3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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