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整个下午都在山头上忙着扑火,从一座山头爬向另一座山头,跟着林火的屁股一直追,累死了!带队领头的镇长做出领导样,“勃然大怒!”,一会儿骂林业站无能,一会儿骂村干部废物,只为组织不起扑火队伍,后来从县林业局调了两队人马上来才成功扑灭此次森林火灾。
在福建,基层(乡镇)政府的中心工作除了计生和征兵以外,扑救森林火灾可以算是一个大麻烦事。林业税是县级林业部门收取,扑火经费却要基层政府出。经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林地使用权私有化了,论理应该是谁受益谁投入,林农们应该成为扑火的主力,可事实上大部分林农并非营林专业户,每家每户都只有小块的林地,烧就烧了吧,损失也不大,大过年的谁愿意上山扑火呀?
其实,各乡镇都设有专业扑火队,只不过调动它们需要不菲的经费而已,这笔钱县政府规定要各起火单位自已出钱,在当前乡镇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出这种钱对乡镇长来说犹如割心头肉。所以在森林火灾发生之后,总是拖延时间不调动要钱的专业扑火队,试图仅用乡镇村干部——免费的劳动力,结果自然是“多烧了三五亩”。
那么,该用什么样的制度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