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gq5910
1015 1

[财经时事] 扬子晚报:撼山易,撼“随心所欲收费”难! [推广有奖]

VIP

已卖:23452份资源

巨擘

0%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9
论坛币
3325825 个
通用积分
329.9469
学术水平
1035 点
热心指数
1554 点
信用等级
560 点
经验
353528 点
帖子
20288
精华
2
在线时间
4843 小时
注册时间
2009-4-15
最后登录
2021-3-5

中级学术勋章 高级热心勋章 初级信用勋章

楼主
fgq5910 发表于 2010-1-14 11:44:36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2010年01月14日 11:35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搜索了半天,终于可以确信,不是媒体犯了错误,将去年的新闻又拿出来刊登了一遍,而是同样的故事又发生了。
  最新的报道,是本月11日,武汉市民丁先生到市房产管理局档案室复印自己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被告知:复印两份4页纸的房产买卖合同,加盖公章,须缴纳120元,名为档案证明费与档案保护费(1月13日《长江商报》)。
  而半年前,09年8月6日,武汉市民姚先生在武汉市江岸区房产局复印《房地产交易课税价格结果报告单》,8张纸,花了119元,名为咨询服务费(2009年8月31日《长江日报》)。
  两件事之间,也不是完全没有区别,主要区别在于:此前,姚先生交纳的是没有典章制度依据的费,是房产局随心所欲收的费,而现在,丁先生交纳的,却是有典章制度依据、被物价局批准了的收费。
  此前,在姚先生的经历被媒体报道后,武汉市房产局曾对全局收费项目和收费依据进行清查治理,停收了相关费用。
  但具体停收行为的实际意义显然有限,不禁使人怀疑,如果将原有的咨询服务费项目直接改成档案证明费与档案保护费项目,是否就等于经过了物价局批准,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收取了?是否正是因为取消了咨询服务费,于是就有了经物价局批准的档案证明费与档案保护费?据报道所言,所谓档案证明费,就是“查询服务费、出具房地产权属及房地产管理中形成的重要价值相关证明”,也就是说,咨询服务费与档案证明费,两位一体的。
  且咨询费也好,证明费或保护费也罢,是公共服务部门应该收取的吗?既然公众已经承担了依法纳税的义务,那么,公共服务部门怎么还能够以提供公共服务的名义另外收取高昂费用呢?历经数十年的财政收入高速增长,无论如何,都不能再说财政收入微薄、维持不了基本公共服务了,没有任何理由再税后收费。
  并因此令人不解,武汉市物价局批准收费项目以及确定收费标准的依据是什么?究竟是什么依据使得这样的复印费成了合法收费?武汉市物价局究竟批准了哪些收费项目、分别都确定了怎样的收费标准?相关收费,最后都流向了哪里?
  撼山易,撼收费难?难道以后也犯不着维权了,因为你躲得过咨询服务费,或许躲得过“档案证明费”,却一定躲不过肯定能批准通过的“随心所欲费”?   (湖北 许 斌)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随心所欲收费 扬子晚报 随心所欲 存量房买卖合同 房地产管理 扬子晚报 随心所欲收费

沙发
songtao123987 发表于 2010-1-14 16:56:28
支持支持!顶一个!!!
他强由他强,清风抚山岗,
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31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