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论的核心思想是: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出劳动力价值的价值。资本家无偿占有剩余价值是剥削。
关于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给出总的评论:"所有经济学家都犯了一个错误:他们不是就剩余价值的纯粹形式,不是就剩余价值本身,而是就利润和地租这些特殊形式来考察剩余价值。"
马克思和所有经济学家唱反调,认为他们都是错误的。可惜的是,剩余价值中性而言,确实是利润而已。事实摆在那儿,别说经济学家,就是有点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剩余价值其实就是利润。
剩余价值是企业这个有机体创造的。这个有机体包括资本家(他起初也是企业家)、企业雇佣的全部人员(不仅仅是工人)、土地、厂房、设备、工具等等。这是事实判断,大家都可以正确判断。“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创造的”。显然这是带有价值观的判断,这个判断是完全站在雇佣工人的立场判断的,价值观非常明显。
剩余价值是资本家根据所有权收益归所有者这个被承认的规则占有的。这是事实判断,大部分人均可以做出正确判断。“剩余价值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 显然这是带有价值观的判断,这个判断是完全站在雇佣工人的立场判断的,价值观非常明显。
剥削就企业与雇佣工人关系而言,是企业克扣或少付工资。这也是事实判断,大部分人可以做出正确判断。“资本家无偿占有剩余价值是剥削”。显然这是带有价值观的判断,这个判断是完全站在雇佣工人的立场判断的,价值观非常明显。
由于价值观偏于一方,对事实做出了错误的、扭曲的判断。中国有句古话“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用在此处是最恰当不过了。如果不带立场,将企业作为一个有机体看,事实是很清楚的。
剩余价值是什么本来是个事实判断,但被用价值观进行了判断,形成了“剩余价值论”。“剩余价值论”其实是“剩余价值观”。这种价值观由于背离了事实,自然不被承认。但是还有一些人仍然坚持“剩余价值观”。每一人都有坚持自己价值观的自由,不要把它强加于人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