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学着长大,接受填鸭式的灌输,几乎每个人都很熟悉剩余价值论,很多人都能随口说出剩余价值论的主要内容,却很少有人意识到剩余价值论的缺陷,缺陷大到甚至于可以算是一种谬论!
马克思说:“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最被推崇的理论,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剩余价值是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劳动,也就是剥削的实体,资本家靠剥削来增加财富,进而进一步投资,同时严格控制工资水平,使得工人无法翻身,于是政治经济学的经济学基础就这么构建起来了。
但是,似乎很顺畅的逻辑中似乎总有些什么地方不对。
首先,在分析劳动产出的时候,马克思很明显犯了一些错误,我们所知道的是当资本家运用资本和劳动力结合之后,产生了增值,但是这个增值是属于那个部分的呢?
马克思武断的判定,这些增值都是属于工人(劳动力)的,因为物是死的,所以不可能自动增值,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因此具有增值特性,因此这些增值是属于工人的,因此资本家所占有的工资以外的部分是剥削。
为了进一步证明上述说法,马克思举了例子——很显然,在没有人的情况下,生产资料是不能够自动增值的,只有在有人的情况下,才产生了增值。于是增值来源于人而非生产资料,而为了解释为什么人能够增值,就出现了“主观能动性”这个词。因为人是能动的,物不能动,于是人会变化,物不会变化,于是增值这种变化当然来自于人。
于是现行的牵强的自我解释就这么出现了。
马克思没举另一方面的例子,或许是没想到,也或许是压根不去想,毕竟这条路已经走到了离定义剥削很近的地方了,最好的路是继续走下去,继续论证为“政治经济学”服务的剥削。只是这样他却在自觉(或不自觉)的状态下首先违反了他的辩证法理论,放弃了全面分析,产生了第一个致命的逻辑错误。
固然,在没有人的情况下生产资料是不能够自我增值的,但是在没有生产资料的情况下,人能够创造增值么?如果不能的话,武断地把增值归于不可或缺的两者中的一方,很明显是说不过去的。
主观能动性与增值并不等同,本是不同含义不同领域的两个词并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突然给他们强加上因果关系未免有些怪诞。如果说把普通的商品的特征转变为生产资料,具有了生产特性,就定义为具有生产增值性,因此增值应该属于生产资料?很显然,因为人具有主观能动性,所以必然能够增值的说法并不比强调生产资料由普通的商品转变特征为生产资料具有生产特性从而具有增殖性来得更有力。
至于所谓死活的区别就更没有意义,虽然我们能够接受活的能够变化,因此变化能够和增加放到一块理解,似乎变成了一个意思,但是人为什么自己不去变化,偏要拉着生产资料一块变化,变化完了就把生产资料扔到一边,说这功劳都是人的?另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是在同样的人、同样的劳动时间下,采用更好的价值更高的生产资料(效率高的机器、原料等)通常比价值低的生产资料所产生的增值要高,这部分增值差额如何解释?
其次,在增值的分配方面,马克思犯了与上面同样的错误。马克思把劳动者狭隘地局限于普通工人。
在今天,我们大家都很清楚管理对于一个企业的重要性,一个管理好的企业有可能比一个管理不善的企业高几倍、几十倍的利润,甚至决定了企业是否能够生存。而投资者的角色则更是决定性因素,如果没有注资,谈何生产?即使在企业进入轨道正常运行时,投资者仍然随时承担着企业安全的风险,这种风险普通劳动者可是并没有承担的。
一般而言,按照对利润的贡献程度而论,投资者和管理者的贡献程度是远远大于简单劳动者的,依据比例的话他们占有比较大的分配比例也应该算是比较合理的。
在现在,管理者的管理性劳动和投资者的风险投资型的劳动应该没有人否定吧?无论是投资者还是管理者,被马克思简单的划为不劳而获的群体是否有些欠考虑?
也许有人说站在现在依据现代经济学理论这样谈对马克思有些不公平,单纯的管理者——职业经理人的概念毕竟是近几十年才出现的,但是即使在马克思的年代,那个年代绝大部分的投资者就是管理者,马克思和恩格斯又都出身于资产阶级阶层,马克思更是长年依靠小资本家的资助而存活,更应该看到资本家的职责和风险,作为以严谨闻名世界的德国人这样枉顾事实未免失之武断,如果是为了政治理念而对事实有所取舍则失之卑劣了。
(作为小资本家的弗雷德里希千里迢迢跑到外国去做生意,竟然也认为自己没有劳动?)
有人说:是的,风险投资是承担了风险的,也应该得到利息和风险劳动的回报,马克思的理论中并没有否认这一点,但是资本家仍然无偿了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值。。。。。。
于是剩余价值就从“增值减去工资”变成了”增值减去工资减去风险投资的利息再减去风险劳动收入”。减一项变成了减三项,减一项还有剩余,减三项是否还有剩余?如果没有论证过,这两个公式恐怕是没有足够的逻辑完成转换的。
风险劳动与简单劳动的对比应该是多少?各自对利润(增值)的获取比例应该是多少?在理论体系这个的范畴内,对于共同劳动进行利润分配的比例进行探讨简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那么,被资本家拿走的那部分到底是风险投资的利息加上风险劳动收入呢?还是风险投资的利息加上风险劳动收入再加上那个“剩余价值”呢?
我们是不是可以说剩余价值是一种莫须有的概念?
我有一种感觉,似乎马克思是为了表达剥削的存在,为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才定义剩余价值的,而这个规律从头到尾就是为政治而拟定,并不是依据经济学,于是在论证中,刻意或是无意的忽视了逻辑,而恰好,逻辑是哲学理论的致命性依赖,出现逻辑错误很容易导致整个大厦的崩溃。。。。。。
(当然,这也只是猜测而已。)
其实,任何人的思维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说,如果我们不断研究,我们的思想就会一直在变,而哲学家的哲学体系也会一直在变,马克思也不会例外,资本论第一卷是在马克思活着的时候出版的,到第四版出版的时候他都离开一百年了,我们学习的马克思主义却似乎仅仅是按照第一卷的设定进行发展的,我们都只活在第一卷里,我们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资本论的第三卷就已经和第一卷有了很大的矛盾(当然,按照恩格斯的说法,是螺旋式上升)。。。。。。
马克思在螺旋上升,我们却都只活在资本论第一卷的设定里,还自以为符合老头的本意,神啊!
(本文是对剩余价值的探讨,绝非对马克思人品的怀疑,单以马克思对于专制的痛恨态度,对劳苦大众无比的同情心,就足够值得我的尊敬,但人品是人品,理论是理论,挖掘出理论的缺陷,才能够出现更加完美的理论。
我们处于马克思死后一百多年的时代,这期间产生了更多的有意思的理论,站在许多学者的肩上去追寻一位一百多年前的一位学者理论中的错误似乎有点不太道义,但是理论本就是为了探讨而存在,比起拒绝甚至压制探讨来说,不断探讨,即使理论被推翻,恐怕也会更符合这位以“怀疑一切”为座右铭的学者的本意吧。)
又,按本文第一部分,生产资料应该拥有一部分增值,这部分增值应该属于生产资料拥有人,但是这部分与风险劳动收入似有重叠关系,却并不容易分清楚,存疑。
或许只是拆庙的行为,但是庙如要完美,必有人建有人拆,就像言之有物的文学评论家可能比作家还重要,软件测试工程师可能比开发人员还要重要,破庙危房还是拆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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