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书的背景:
在此书之前,德鲁克在1939年写了《经济人的终结》。他那时才30岁,尽管很年轻,在本书中却展现了毋庸置疑的洞察力,他在《经济人的终结》中宣告了“经济人时代”的结束,认为人类将面临着时代的转变。历史证明,德鲁克是正确的。
按照德鲁克在《经济人的终结》一书中的观点,在重商主义原则上建立的“经济人社会”,企图通过“经济自由”带来“社会公平”,然而这一切并没有发生。相反,随着大工业的出现,经济自由和社会公平之间的冲突不断加剧,使社会大众对市场机制,以及对现实社会的经济目标失去信心和兴趣;同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的灾难,也极大的动摇了人们对资本主义的信心,人们不再相信资本主义是美好的,不再相信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制度、政治原则和生活方式是可靠的,甚至是虚幻的,从而引发了整个社会在秩序上的全面危机;人们普遍期待着“非经济的社会奇迹”结果却落入了法西斯主义的圈套,人类又遭遇了一场浩劫。
经济是基础,一个社会不可能在背离经济成就的情况下创造所谓的奇迹。社会的希望寄托于经济领域之中,在于那些不辞劳苦、努力工作创造财务的“工业人”,是他们默默支撑了一个社会的运行,是他们的存在保障了人类能够从灾难中走出来。他主张在自由的经济基础之上,依靠新观念的引导,确立一套稳妥的组织原则、政治方略和制度规范,重建社会秩序。
在《经济人的终结》中,德鲁克宣告了经纪人社会的终结,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类可以自然而然地建立一个新社会。事实上,工业化的生产方式,正在迅速改变着整个社会结构,加剧了现实社会的危机和冲突。整个社会自然而然的过程不是新社会的建立而是旧秩序的崩塌。所以,他断言,整合或组织一个新社会,需要新的观念、原则和制度。
二.
本书与《经济人的终结》的关系:
《经济人的终结》并没有指明新的观念、原则和制度到底是什么,这种确实最终都通过社会转折期的种种震荡表现出来,必须透过现实社会的震荡的表象,从社会转折的内在动因中寻找正确的答案,找到新的观念;依靠观念的引导,形成普遍认定的原则,实现制度的创新,重建社会的新秩序。
毫无疑问的是,经济领域的工业化是社会转折的本质动因,按照以上述逻辑,要重建的新秩序必须符合工业化的客观要求,即“工业人的社会”才是现实社会的根本目标。本书就阐述了“工业人的社会”的观念、原则和制度。是与《经济人的终结》一脉相承的。
三.
本书主要思想:
一个社会正常运行,涉及到三个基本概念,即地位、权力和功能。满足一个社会正常运行,涉及到三个基本概念,即每个人有明确的社会地位,并拥有正当社会权力,按照整体目标发挥社会功能。因此,简历一个能够正常运行的“工业人社会”必须首先把人放在第一位,必须建立在“人的基本诉求”基础之上,这是建立一个新社会必须确立的核心观念和基本原则。由此而论,必须赋予工业人或者工作中的人以社会地位、社会权力和社会功能。然而,这个过程不可能直接或者自然而然完成,每个社会成员只能够依托一个社会基本单位或企业,获取社会地位、行使社会权力和发挥社会功能。那么合乎逻辑的派生观念和原则就是,企业必须成为一个社会组织,承担起整合社会成员或工业人的责任。同时,社会必须把企业当成一个社区,赋予社会地位、社会权力和社会功能。形成社会、企业和个人三位一体的新社会基本机构。
可是现实社会呈现出的状态是,社会、企业和个人三者脱节,大规模生产方式,使每一个工作中的人不知道工作的意义,更不知道自己的社会价值。企业并没有把他们当作组织的一员,他们在丧失家庭经济和家庭生活的依托之后,并没有在企业组织中找到归属而融入社会,获得相应的社会身份和社会地位。相反,工作中的人或者工业人被边缘化了,成了可以随意替换的零件,被安置在只注重效率而且毫无人性的机器中,丧失了做人的尊严。导致个人无意为企业承担责任,也无意为社会承担责任,只是一群出卖劳动力,获取工资的自然人;新生的工业人处在离散状态,企业和社会没有产生出内在的整合力量,新的社会秩序无法自然形成。
也就是说,德鲁克站在了社会学的角度提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这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任何社会的运行都建立在基本单元基础之上,各个单元承担着社会运行的各项职能。
在工业社会的条件下,企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不是单纯的经济单位;企业是员工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组织,不是雇主借以挣钱的机器。企业的目的不是利润,企业的目的存在于外部,存在于社会责任之中;利润是企业能够有效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结果,利润只是检验企业有无效能,有无存在价值以及能否存在下去的一个衡量指标。这是“经济自由与社会公平”,进而“经济与社会”的内在联系。
至于如何摆脱现实困境,解决企业内部普遍的对立和冲突,尤其是劳资冲突,实现企业内部利益的整合,有赖于一个具体企业的“管理”。虽然我们不能给定一个具体企业的具体管理内容,但是企业管理的一般原则和基本思路是确定的:承认企业是社会的一个组织机构,是一个“社区”或社会不可分割的“分子区域”;企业成员不是经济人,而是社会人;明确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地位,据此建立起一个组织的公正,形成组织协同的制度性规范。
四.
本书在德鲁克思想体系中与后期著作的联系:
德鲁克在《工业人的未来》说了企业是什么,工业人社会的基本结构,以及整个社会的基本原则。德鲁克在通用汽车公司做了18个月的调研之后,在1946年写出了《公司的概念》一书。这标志着德鲁克打通了自己的思想体系,构建了“企业(组织)、管理、工业社会”之间的内在联系。《公司的概念》的任务是赋予企业以具体的内涵,告诉企业应该如何按照社会的要求组织起来,承担起社会的责任。在德鲁克的思想体系中,“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一个核心概念,这个概念练习者“社会、企业和个人”三者的相互关系。在德鲁克的思维逻辑中,离开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整个社会将无法正常运行。
德鲁克后来从“政治社会学”领域出发,进入了“组织社会学”,把自己的研究方向聚焦于“组织管理领域”。这也就有了50年代后的《管理的实践》、《管理:使命、责任、实务》大作,最终打通了“社会、企业、个人及其管理”之间的关系。
五.
经典语录摘抄
简而言之,德鲁克对工业人未来社会的预言是——自由的社会,我对德鲁克对自由社会的描述印象极为深刻。所以,主要从这方面摘抄了数段。
1、一般社会理论:功能性和合法性
“除非社会给予其个体成员以社会身份和社会功能,而且,除非决定性的社会权力是合法性权力,否则社会就不能作为社会而发挥其功能。前者是建立社会生活的基本框架:社会的宗旨和意义;后者则在框架内构筑空间:它使社会具体有形,并创造社会制度。假如个人不被赋予社会身份和社会功能,那就不会有社会,而只会有一堆无目标无目的的、乱糟糟地穿行宇宙空间的社会原子。而且,除非权力是具有合法性的,否则就不可能有社会构筑,而只会有一个仅靠奴役和惰性聚合在一起的真空社会。”(P20)
“不合法的权力乃是一种其主张并非源于社会基本信念的权力。正因为这样,就不可能认定掌握权力的统治者在行使权力时是否与权力意志相一致,其原因是社会意志缺失。不合法的权力是无法加以控制的,就本质而言,它是控制不了的。也不能让它负起责任,难为没有责任的标准,也没有全社会都接受的关于其正当性的最终权威认定。而凡是不能证明为正当的权力,都是不能负起责任的。
“不合法的权力绝无例外地会腐败;因为它只是‘强权’,而绝不是职权。
“在一个功能社会中,权力乃是作为职权来行使的,而职权乃是权利凌驾于统治强权之上的。然而,只有合法的权力才能拥有权威,才能指望并要求只靠社会的自我约束,使得有组织的、具有公共机构性质的生活成为可能。不合法的权力,即使被掌握在最善良、最明智的人手中,也只能依靠对武力的服从,而不能依靠任何别的什么。在这种基础上,一种功能性的、具有公共机构组织性质的社会生活是不可能建立起来的。即使是最好的暴君,也仍然是暴君。”(P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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