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他:你確定是因為加薪的問題,導致你績效不佳嗎?
我再問:公司只不過規定加薪前,要進行績效評估,並沒有規定不可加薪啊!
他回答:每次我給同事加薪後,他們那幾個月都會十分努力工作,大約過半年,就回到正常,所以我每年都想給他們加薪,這樣才能激勵他們努力工作。
我終於明白他的問題,他老是想用加薪來激勵同事,可是總是只有短暫的激勵效果,所以他只能期待放寬加薪的頻率。
是的!加薪會提升士氣、產生激勵效果、提升工作績效。可是這種效果往往只存在於加薪後的幾個月,但絕對不超過半年,激勵效果就會消磨殆盡。工作者在加薪後幾個月,就會習慣於加薪後的薪水,也會認為自己的工作,就是值這麼多錢,也該領這麼多錢,當這種想法出現時,努力工作的情緒就會逐漸消失,回歸正常工作。
所以薪水不是激勵工作士氣的工具,如果想用薪水激勵士氣,就會造成“短暫的激勵”,卻造成薪資不斷增加的反效果。
那薪水到底是什麼呢?薪水是工作能力與穩定的工作成果的對價關係。什麼樣的工作能力,又能穩定產出什麼樣的工作成果,薪水就是衡量工作能力與成果後,所給付的對價。
因為薪水調高時,會出現短暫的激勵效果,所以有些主管會誤以為加薪是激勵工具,這是絕對的錯誤,因為如果用加薪來激勵工作士氣,會變成為了短暫的激勵效果,而付出了永遠不斷提高薪水的代價。
所以薪水絕不可能做為激勵的工具!那與薪水一樣的物質獎勵──獎金可以是激勵工具嗎?
答案和薪水一樣,薪水之所以不是激勵工具,主因是月月要付出,所以只要是月月要付出的獎勵獎金,也就不是獎勵工具。像固定的不休假獎金、每月核算的業績獎金、每月都頒發的工作獎金,因為工作者對此已有正常的期待,因而不會產生激勵效果。
可是偶發性的獎金,針對某種傑出工作表現的獎金,這就會有激勵效果。主因是工作者並無期待,可是卻得到獎勵,那工作者就知道只要做類似的事,就會獎勵,就會盡量去做,而產生激勵效果。因此偶發的獎金可以多給,以激勵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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