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龙指出,这是由于可转债对风险的敏感度低于债券,而可转债的低敏感度来源于自身具有的双重属性,即同时具有股票、债券的性质,债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股票。风险对可转债的债券部分和认股权证价值的影响方向是不同的,这从一定程度上将风险化解到最小,因此相比起债券,错误的风险评估对可转债的影响更小。
举例来说,当投资者购买了某企业发行的可转债之后,发现该企业真实存在的风险高于购买时评估的风险水平,那么可转债中认股权证部分的价值收益将会更高,债券部分的价值收益将会更低,这也是由于高风险高收益的缘故。从这里我们可以发现,即便投资者评估风险时过高或过低都可以通过可转债中认股权证和债券两部分的价值收益差得到平衡。
评估风险假说的核心问题在于存在评估风险成本,换句话说,就是投资者在对投资标的进行风险评估时付出的成本。当投资者在对证券发行公司进行风险评估时,如果出现评估偏差和不确定性,就会增加风险评估成本;除此之外,投资者在评估过程中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成本。正是由于这些成本的存在,投资者会寻求更高回报,最终提高了企业融资成本。
在评估风险假说中,由于可转债的低敏感性,因此企业也可以通过发行可转债降低自身融资成本和投资者评估风险成本,实现双赢。那么评估风险假说该如何运用呢?麟龙总结出以下几点:
1、对于拥有大量新资产或事物资产较少的企业、拥有明显投资期权特征的企业、规模较小或处于成长阶段的企业来说,发行可转债的概率更高;
2、企业对可转债的选择与市场对企业风险评估的精确度负相关;
3、与债券发行公司相比,可转债发行公司财务杠杆水平更低,现金流的波动性更高。
因此投资者在选择时可以通过上述三点对证券发行公司进行风险预判,以减少投资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