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杨明凡
1717 1

[审计实务] 从《长安十二时辰》了解唐代审计制度 [推广有奖]

巨擘

0%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5
论坛币
186588 个
通用积分
7693.3563
学术水平
2591 点
热心指数
3812 点
信用等级
3521 点
经验
115140 点
帖子
32158
精华
1
在线时间
8337 小时
注册时间
2013-11-21
最后登录
2024-1-31

初级热心勋章 中级热心勋章 初级信用勋章 中级信用勋章 高级信用勋章 高级热心勋章 特级热心勋章 初级学术勋章 特级信用勋章

相似文件 换一批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改编自马伯庸的同名小说,由易烊千玺、雷佳音等主演的电视剧《长安十二时辰》正在网络平台热播。

无论是演员演技、叙事节奏还是剧中服装、场景的精心设置,都让观众大呼过瘾,都称赞该剧为2019年的“良心之作”。但是许多观众对剧中的唐代朝廷的机构设置纷纷“吐槽”,表示机构名称绕口而且庞杂,记不住,今天小编就通过介绍唐代的审计制度,让各位剧迷们对当时的国家权力运行有个初步的了解。

唐代是我国历史上繁荣昌盛的时代,其间不仅在社会经济文化方面曾出现“贞观之治”和“开元之治”两大繁荣时期,而且其制度和国家审计体制也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唐代是我国审计发展的重要时期。一方面,健全和完善了比部的组织机构与审计制度;另一方面,进一步发展了以御史为主体的财计监察制度。此外在上计制度,财计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内部审计体制的建设等方面亦都卓有建树。

唐代进一步发展完善了自隋以来的“三省六部”体制,使这行之有效的君主集权政体形式逐渐固定成型。自唐代定制,尚书(或中书)六部遂成为封建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构,一直延续到清代。

唐代在皇帝之下设置三师三公等尊贵官职,作为皇帝的顾问班子,设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由中书门下二省组成“中书门下政事堂”,为全国最高权力机关。


一般说来中书省掌决策,门下省掌审理和封驳,中书门下形成的决议下达给尚书省执行,尚书省为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在中央,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共二十四司,具体负责执行各方面的行政事务。其中户部设户部本司、度支、金部、仓部四司,总领全国财政大计;刑部设刑部、都官、比部、司门四司,总领全国“刑法、徒隶、勾复、关禁之政令”,比部负责有关审计事宜。

与六部相对应,又设置太府寺、司农寺、大理寺、少府监等九府五监,这是中央政府办理具体事务的机关。六部与九寺五监之间存在着业务上的协作牵制关系,但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在地方,自上而下依次设置府、州、县各级地方行政机构,形成从中央到地方一整套严密的行政管理体系。


同时,在中央与三省并列,设御史台(分台院、殿院、察院),为全国最高监察机类,负责对尚书省以下六部诸司、诸寺、监、场、库、署以及军队的政治经济监察,并通过设置十道监察区对地方各级行使监察之权。可以看出,唐代政体已基本上形成了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比较完整的政权组织形式。在这种政体下,唐代对审计体制也得到了长足的进展。

1唐代审计部门
设在尚书省刑部之下的比部,是具体行使审计监督权的业务部门。顾名思义,其职责就是将宫廷内外、上下各方的资财收支与国家的法律、典章、财政财务计划等相比较,看其是否符合预算,有无损失浪费、违反规定等问题。

640.webp (11).jpg

来源于网络

比部的审计范围主要是:一是财政支出,包括中央和地方各部门的经费支出,中央机关各级官吏的薪俸廪禄支出、勋赏赐予支出、工程营建支出、军用开支等。二是财政收入,包括各种赋敛、税收等。三是公库系统的出纳,包括仓储粮食和财物的支纳给受。四是其它收入,包括赃赎、徒役等项收人。
其审计方式,通常采用定期报送审计,对帐簿的申报程序和呈送时间都有严格规定。据《新唐书·百官志》记载,比部对京师仓库的审计,3个月进行一次;对诸州则于年终进行一次全面审计。比部的审计职权一直下伸到州、县,而且在州、县两级司法部门中也相应设置了审计官员。唐代对审计人员有严格的要求并加以考核,其标准是“明于勘复,稽失无隐”。

唐朝不仅发展完善了比部审计体制,而且就整个国家财经体系来说,也十分注意财计系统内各个机构、各个部门之间以及这一系统与周围其他各系统如审计系统、经济监督系统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这种相互制约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中央财经体系的内部牵制关系。我国著名会计史学家郭道扬教授把唐朝财计官制概括为“财计权力五分管的组织建制”这一概括是恰如其份的。


这种组织牵制关系集中表现在财计系统内户部各司、太府寺、司农寺之间及其与审计系统、监察系统之间的职责分工,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诸方面,具体说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财计系统内部,首先会计与统计、赋税征收业务分管,并相互制约。表现在度支部(司)与户部本司的业务分工方面,后者主管户籍、计账、财赋征纳业务,前者则从会计的角度对财赋征收进行核算和控制。这一牵制关系,体现了会计工作与业务工作分离的内部牵制精神。


其次,会计与出纳分管并互相牵制。表现在度支部(司)与金部和太府寺、仓部和司农寺的业务分工方面。即度支部(司)的会计核算与管理同国库系统的钱吊粮谷出纳之间相互独立。

第三,在国库系统中,钱吊出纳与粮谷出纳分管。前者由金部与太府寺主管,后者由仓部与司农寺主管。这种分工有利于官有财物出纳、调拨、储藏、核算与管理。


第四,在国库系统中,财物出纳审理签批与财物收、发、储、藏分管并相互制约。前者分由金部、仓部掌管,后者分由太府、司农二寺掌管。这种牵制关系对于防止和减少财物出纳过程中的失误、欺诈、浪费等现象起到了保护作用。在财计系统与审计、监察系统之间,财计执行与财计监督分管;整个财计系统的活动都被置于比部审计和御史台的财计监察双重监督之下。


此外,在财计监督环节,比部与御史台明确分工,各有侧重,构成一个严密的财计监督网络,而且比部本身也在御史台的监督检查之列。


一般说来,比部着重定期账目审查,对于差错和舞弊事端,轻者,有权直接给予当事人以经济赔偿或转呈吏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如重大侵盗、贿赂、贪污等触犯刑律的行为,比部要呈文刑部并转交御史台查处。御史台查证落实后,再会同刑部、大理寺弹劝处治。审理时,比部可以派员旁证,提供证据资料,这种完整而严密的财计控制体系,为唐代财政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二是仓储出纳方面的内部牵制。如前所述,唐朝设置司农寺和太府寺分别掌管粮谷和财货的储藏出纳事宜,其对口管理机构是仓部和金部。


在司农寺之下设置各仓、场。在太府寺之下设置署、库,均为财物出纳储蓄部门。自上而下依次设置卿、少卿、丞、主簿、录事、署令等官,其中由主簿掌管印章、簿书和内部审计事宜。


在财物收纳方面,令负责按质按量严格验收,并由寺卿和御史监督。


在财物出给方面,有较严密的审批、复核与出给程序和手续。凡出给官物,均由度支部下达支付命令并进行会计核算。其钱物凭证,先由金部审批,审核无误,签章下达太府寺;粮谷凭证则由仓部审批签发,下达司农寺。两寺主簿根据所领钱粮的类别及存处,发给领物者木楔,各库署令则对比木楔,雌雄勘合无误,方发给钱物。“凡出给,先勘木契,乃听出。”这种木楔勘合制度成为后世仓储管理的典范。

三是财计系统内部的财务稽核。唐代的各项财政财务收支在送报比部之前,都已经过财经各系统的逐级审核。在中央由度支部统一负责此项工作。中央机关和地方官府的经费支出以及军事开支,在本单位本部门的严格审查之后,分别不同情况按季或年终一次呈送度支部;对于财物出纳系统,则要求更为严格细致。诸仓场库署的出纳账簿由主簿逐旬逐月勾考,并按季上报度支,对于结存数额,则要求按月呈报度支。


这种连环牵制的目的在于杜绝欺诈和弄虚作假。“其出纳之数则每旬中闻,其见在之数则每月计奏,皆经度支勾复”,使财计稽察“旬旬相承,月月相继”。

唐朝这种环环相扣,层层制约的牵制关系以及自下而上有组织有步骤的财计稽核制度,必然对减少和及时揭示财政财务活动中的差错和弊端产生积极有效的作用。


从现代审计将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与评价作为审计工作的一个部分和审计工作赖以开展的基础来衡量,这种比较健全的财计牵制制度,乃唐代比部能够充分、发挥审计作用和取得较好审计成效的基本前提。

2
唐代御史台


唐代除了有较完备健全的御史机构和规模庞大的御史队伍外,在分巡分察制度、御史监督库藏出纳制度,以及御史工作的独立性等方面,都有所创新和发展。

御史台设台院、殿院、察院,其中察院设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十人,正八品上,”掌分察百僚,巡按邦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若在京都,分察尚书六司,纠其过失,及知太府、司农出纳“。


唐代御史制度的重要变迁是分巡分察。所谓分巡,就是将全国划分为十道监察区,委派十道巡察使和十道按察使轮流稽察各区的政治经济等,每二年轮换一次,所察范围有六,号称”六察“:其一,察官吏恶善,其二察户口流散,籍账隐没不均,其三察农桑不勤,仓库减耗,其四察妖猾盗贼,不事生产,为私蠹者,其五察德行孝弟,茂材异数,藏器晦迹,应时用者,其六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贫弱,冤苦不能自申者口所谓分察,是指在京稽察尚书省六部百司。


分巡分察中有关经济监察的部分,多半属于审计、就地稽察的内容。其审计方式有类似于现代之巡回审计的特点。唐代的分巡分察制度不仅对明代巡按御史和清代的巡察御史的设置有着重要的影响,而且在审计方式的发展方面也作出了重大贡献。

唐代御史制度对审计发展的另一个重要贡献是御史监临库藏出纳制度。诚如前述,监察御史在京”知太府司农出纳“,便是一例。不仅如此,有时还直接派御史带监某仓(库)使的官衔常驻仓储部门,行使日常监督。”开元十九年(公元731年),以监察御史二人位太仓左藏库,其后以殿中侍御史上一人为监太仓使,第二人为监右藏库使“。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收起 理由
cyhcc409 + 80 精彩帖子

总评分: 经验 + 80   查看全部评分

沙发
杨明凡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9-7-14 10:50:1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在财物入库时,监察御史与寺卿一道亲临监视;在财物出库时,监察御史也时常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仓库所编制的财物出纳旬报、月报、季报以及出纳账籍,期末库存实物情况,都要进行详细检查审核。有欺诈不实者随时给予惩处。这种情况又与现代审计的驻在审计方式相类似。

此外,御史台属官的独立性地位在唐代有所提高。御史台各级官员虽然均由其长官领导,但在行使奏劝业务时,却是各自独立,不受长官意志的干预。



魏晋南北朝时期,上计活动时断时续,从隋代起,才逐渐恢复正常的上计制度,唐代加以继承。但隋唐以后的“上计”活动已远非秦汉神圣庄严。帝王亲躬受计已流于形式,蜕变成为不定期的、临时性的、局部的调查行为,甚至连御史大夫(或御史中丞)参与主持这种活动也由定制演嬗为不定制,而主要由尚书令或左、右仆射来主持审理,这是上计制度的退步之处。



但同时唐代的上计活动也保留了秦汉以后上计制度的基本内容,在某些方面又有所发展。唐代上计制度的实施情况,大体有以下特点:



其一,上计的基本内容包括国家财政收支状况、各级官府和官吏政绩,主要在财政、民政、狱政、吏政等方面。除此以外,还新增加了科举方面的内容。



其二,上计的时间。常规上计活动一般规定从十月份开始由下而上呈报,十一月份会于尚书省受计。有时皇帝也不定期地召 集地方官吏临时进京受计。通过这种方式,及时体察吏政民情,以便及早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其三,上计的程序。通常情况下仍采用由下而上逐级汇审的方式,但这种汇审规模和方式已不同于秦汉。这种上计活动逐渐演变为单一的财计报告上报、汇审、稽考制度。唐代上计所呈报的财计报告有两种形式:一为钱吊、粮谷出纳结存报告,一为户籍计账报告。二者相互照应,反应国家财政收支和田土、人丁、户籍状况。



正如前文所述,唐代还在一些财计部门内部建立了较为严密的内部审核制度。如度支部在编制国家总决算过程中,对于下属部门和地方上报的帐簿等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核。



与前代相比,唐代的御史台、刺史、比部3个机构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属员大幅度增加,对经济领域实施的监督也相应加强,特别是比部隶属于刑部,不受其它行政机构的干涉和控制,直接与刑法结合,进一步提高了审计的权威性,这是我国古代审计监督在组织形式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唐代审计制度的上述变化,把我国审计推进到了内部审核与外部审核相结合,审计与监察相结合的历史新时期,也标志着我国的审计监督制度至此已初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和科学的体系。



此外勾检制度是隋唐行政机构内在的监督机制,财务勾检是勾检系统中极为重要的方面。唐代勾检制度几乎存在于所有官府,各级官府都设有勾官,尚书都省是全国行政管理勾检部门的中央领导机构。

3
唐代的勾检制度


唐代施行勾检制度,首先是受(付)事发辰。收到上级或者其他部门转来的公文,要登记清楚接收的日期,何时将公文交付何部门、何人处理,都需要及时登记,以便作为计算程限、检查是否按时处理完公文的依据。



其次是勾检稽失。即公务中的迟缓和失误,检查公文内容、格式及处理意见等方面是否违背相关政策和法令。



第三是省署钞目,就是检查部门收入和发出公文的目录,勾检官负责审核签署,确认后盖印存档。



唐代的勾检制度涵盖了全国各部门及各级地方政府,时间上每旬、每月、每季、每年都有,因此在中央诸司与地方各级官府中皆设有负责勾检的官员,执行相当严格。勾检对于提高官员工作效率,减少差错,管理公文都有极好的效果,也有利于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随时纠正错漏。


应该说勾检制度也是监察制度的一个部分,但是又着较为独特的工作形式,不仅仅作用于文书,而是对官员有着很大的约束力,是治理懒政官员的极好的办法。



隋唐财政财务审计主要是通过比部以及中央各部门、地方州县内部的兼职勾检官进行自下而上的逐级勾覆稽察。京师诸司主簿、丞等勾官对本部门勾覆后,每季一次申报比部;天下诸州的录事参军在对本州和属县勾检后,每年岁终上报比部,最后由比部总勾覆之。



唐代对财政财务勾覆的范围甚广,凡百僚俸料、经费、赋敛、仓库、出内、公廨、勋赏、赐与、赃赎、徒役课程、逋欠之物、营造、傭市、丁匠、军资、器仗、和籴、屯牧等,均在勾覆之列。



此外,对地方州府勾覆时,还要注意查核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留州定额钱物数”,这是检查诸州留存的钱物数目是否突破定额;二是钱物“破使去处”,这是查核各项开支去向,目的在于了解是否有非理支出;三是“支使外余剩见在钱物”,这是报告结存数额,勾考帐实是否一致。 比部不仅对地方的正额收支进行勾覆,而且对天下诸州羡余用度亦“明立条件”,加以管理监督。



如违反这些条款使用羡余钱物,当以赃罪论处,并且严格规定使用羡余钱物必须登记备案,以凭勘验。



综观古代审计方法、方式发展,可见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对国家财经活动监督的需要是审计方法、方式进步的主要驱动力,而古代审计方法、方式的进步是审计发展的重要标志。



其对当代的启迪是:目前,全球正在逐渐步入知识经济、信息化和网络化时代,审计方法、方式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跟上时代的步伐,以应对知识经济、信息化和网络化大数据对审计的挑战。

本文资料来源:《社会主义中国审计制度的创建》、《中国审计史》、《唐初的政治清明、海晏河清,与唐代的监察制度有什么关系》、《中国古代审计史概论》、《中国古代审计方法方式考论》等。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好友,备注ck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20 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