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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信用卡新规一箭双雕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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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2月27日 10:11:40  来源:新华网综合

北京青年报报道 如果说,有一个新政能很好诠释奥巴马的执政类型的话,那么刚刚于2月22日正式生效的美国信用卡新法案就很能说明问题。那就是,奥巴马既是一个风险厌恶型领导者,也是一个民生导向型领导者。
    通观这个信用卡新规,清晰可见的,是两方面内容,一是避免信用卡泡沫破裂给美国带来新的危机,二是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尽可能改变普通消费者之于信用卡公司的弱势地位。
    虽然说是新规,可其中的主要内容与1988年诞生的“舒默法案”有异曲同工之妙。那项由参议员舒默提出并最终通过的法案,明令信用卡公司必须明确清晰地通知顾客服务合同的条款。为了让消费者能在繁杂的条款中找到那些重要的“告知”,法案还要求信用卡公司以星号等方式标明这些条款,以保证消费者能够一目了然。而指导制定这一系列法案的出发点则是,“法律主要是用来保护消费者,以免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和误导。”
    在“舒默法案”的基础上,奥巴马新规在诸多方面进一步调整了消费者与信用卡公司的倾斜关系:如果信用卡公司要更改利率、费用或其他条款,必须提前45天通知消费者;也不得对消费者的现有欠款调升利率,除非持卡人超过60天没有偿还;并且,信用卡公司有责任告诉客户,公司计划什么时候提高利率或者其他费用。这一系列措施旨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同时也限制了银行耍花招的空间。
    奥巴马对信用卡新规的热衷,与他个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奥巴马总统在青少年时期,可以说充分接触了美国以及亚洲国家社会中下层的生活,理解到普通大众生活的艰辛,以及他们在面对富人和财富集团的盘剥时的无奈和无助。而在毕业后,奥巴马还有相当一段时间从事民权工作,为弱势群体奔走疾呼,如今得以当政,自然很希望能为这些弱势群体和普通民众做些事情。
    事实上,在信用卡管理方面,也确实有许多不正之风。这其中,主要是侵犯用户知情权,以及想尽办法赚取用户没有意识到的琐碎银两,但这些银两加起来却往往是天文数字。对此,美国消费者和媒体有着强烈的呼声,希望能有更阳光的信用卡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奥巴马此举,显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他的人气的维护,从而保持一个民生总统的形象。
    在另一方面,这种信用卡消费保护法案,对于银行也是一种保护,如提高对青少年发放信用卡的门槛,就是为了减少违约风险。不仅如此,消费者权利、义务及消费风险条款的明晰化,也有利于消费者重建对金融系统的信心,客观上有利于银行的工作开展。
    在金融危机阴云不散的情况下,奥巴马的信用卡新政也是规避风险的一种战略选择。在过去一年中,有许多美国学者及媒体对于潜在的信用卡泡沫议论纷纷,十分担心下一个危机将来自信用卡领域。也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奥巴马政府在加强金融监管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其中加强对信用卡业的有效监管,就是为了避免信用卡业重蹈房地产市场泡沫破灭的覆辙。
    美国的信用卡新规对于发卡银行的获利来源有着相当冲击,因为它重点打击针对大学生和其他年轻人的信用卡营销活动,明确规定21岁以下的年轻人要想获得一张信用卡需要证明自己有独立偿还的能力。与此同时,新法强化银行的告知义务,既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是为了从源头防范过度用卡的风险,让消费者尽可能明白和理智地用卡,避免出现信用卡用户大面积的信用崩溃。
    美国的信用卡新规,对于我们也有很大的启发。从“舒默法案”到奥巴马信用卡新政,明显的变化,是对消费者知情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增强,以及对银行发卡风险意识的强化,而从根本上,则是在努力调整双方的不平衡的经济关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缓和社会矛盾的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信用卡新政的许多方面,走在了我们前面,比如延期一天还款就面临罚款的规定已被取消,而在银行的告知义务方面,更是提高了时限等方面的要求,以期给消费者尽可能多的心理准备和回旋余地。 (张国庆 国际问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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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信用卡 房地产市场 奥巴马总统 消费者权益 信用卡营销 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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