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提出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
这是中国首次明确提出将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消息一出,市场传言纷纷。人们议论:“欠债真的可以不用还了吗?”“贾跃亭”们的春天要来了吗?
更有人猜测,这是为楼市挤掉泡沫做准备。
而且,出乎意料的是,个人破产制度,可能不止停留在纸面上,而是马上就要推出来了。
中国证券报从知情人士处独家获悉,个人破产制度将试点先行,下半年有望在个别地区启动试点。
这速度和科创板有一拼,确实快!
如此着急,究竟为何?
个人破产制度不是新词,但在国内一直没有推行起来。主要是因为以前中国人过惯了苦日子,喜欢储蓄应对不时之需,个人不喜欢借钱也就无所谓破产。
但是近年来,危机暗伏。
居民负债将是金融链条中最薄弱的一环,最有可能成为金融危机导火索。
从2008年到现在,官方统计十年来居民杠杆率翻番达到53.2%。
随着楼市和金融创新的推高,居民的杠杆率和负债率也水涨船高。
居民无法偿还债务,又没有破产制度,往往会孤注一掷继续加杠杆,甚至不惜去借网贷、高利贷,最后爆雷往往会更严重,更容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更有甚者,金融乱象下,不少人选择自杀来逃避债务。
个人破产制度,作为金融和社会风险的缓冲垫,到了不得不登场的时刻。
以下四问,不得不问
“在中国,往往初心很美好。但好经很容易念歪了。”这是很多人心中最大的担忧。
以下四问,直击新规:
1、个人破产制度是什么?
通俗来说,欠债人在没有任何能力按时还钱,同时又跟债主无法达成和解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破产,并按照法定流程,进行债务清偿的过程。
2、破产了,债不用还了?
太天真了!个人破产就是,在仅仅保障债务人生存权的情况下,逼着他还债。
根据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实践,在个人破产期间内,破产清算机构会对债务人严格监控,所有财产都要报备,破产人只能保持最低生活标准。
一旦发现能变卖的资产,想转移连门都没有!随时都要变卖还债。
3、个人破产和老赖不同在哪?
“老赖”基于失信原因被受限后,他欠的债务一分钱都不能少还。
但个人破产制度中,破产人受到限制后,部分债务会获得豁免,也就是说还有东山再起的可能性。
4、个人破产是利好“老赖”吗?
有网友说了,个人破产能豁免债务,那岂不是借钱的永远是大爷?
答案是否定的。
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因资产原因导致欠债的,才是个人破产制度首要保护的对象!
在日本,就以支付不能、支付停止、资不抵债三者之一为破产原因。
在香港,就需要提交说明书,使法院相信申请人已经没有能力偿还债务了。
从已经实行个人破产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来看,想借着个人破产逃债的“老赖”,还是别妄想了。
挤掉房市泡沫,挤掉炒房客
那为什么说个人破产制度和楼市泡沫、房价有关系呢?
叶檀财经指出,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某种程度上,其实也是为了适应新时代楼市的发展。
所谓破产,换一个说法叫资不抵债。
中国家庭的资产里,权重最大的毋庸置疑就是房产。据西南财经的数据,中国高达77.7%的家庭资产用于房子。
房子,也往往是中国家庭最大的负债。
2008年到2018年,房价上涨最快的十年,居民杠杆率上升的速度也是最快的,甚至比美国2000年到2008年还要快。
对于一般的家庭来说,负债压力尽管大,但是只要手里房产不多,买房不激进,收入有保证,还是能够应对。
可对于炒房客来说,疯狂的举债,疯狂的买房,一旦房价不涨反跌,最终的结果,很有可能就是破产。
以往,炒房客用各种手段蒙混过关,避免资产全部上缴。
如今,个人破产制度建立之后,对不起,财产会被强制拍卖还债,之后在破产期还得继续过几年苦日子。
住房不炒,房住不炒。个人破产制度,将挤掉楼市里杠杆最高的一批炒房客。
个人破产制度,利好企业
关于个人破产制度,业内专家如何看待?
根据吴晓波频道的采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给出两点看法:
1、个人破产制度,对个人和企业来说都是利好。
对于破产者个人来讲,就是不用一辈子都背着债了。
破产者本身并不是出于恶意目的,和明明有钱却不还、转移隐匿资产的老赖不同。破产者有可能只是经营上面出现了问题,或者由失业等其他原因导致的。
2、对企业来讲,如果债务人申请个人破产,那么这个债就可以当做坏账处理,也减轻了一定的负担。
《个人破产法》还可以倒逼金融机构更加完善,避免滥发的情况。
但在制定规则的时候,也需要更加仔细设定,以避免有人滥用这种破产程序,逃避债务。
对于个人破产制度,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长、如是资本创始合伙人管清友给出自己的见解:
“这肯定是一个很好的制度,西方成熟市场都有。在经济波动当中,如果个人也有相应的破产情况和一系列的制度安排的话,应该说是中国市场经济制度前进的一个重要标志。
个人破产制度意味着个人在投资、经营,以及家族传承等方面,都应该有风险防范的意识——个人也是可以破产的。
同时,如果个人确实出现了资不抵债的情况,因为破产制度的存在,对个人也是一种保护,实际上是法律完善、成熟的体现。
但研究建立这种制度,并不意味着有什么大规模违约风险临近。
现在的关键是,企业破产制度也还不完善,所以个人破产制度这件事,应该说就是提出来研究研究。
我国的征信体系和债务执行体系,目前还不足以支撑个人破产制度,应该还没那么快。
在执行过程当中肯定还有很多细节要敲定,以避免资产恶意转移、老赖等情况的出现。
总体上说,目前可能还是很难吧。”
结语
允许个人破产,对于创业创新而言,无疑是一种鼓励和宽容。诚信的失败者,不再因为一次跌倒而永世不得翻身,他们可以借助破产制度的安排从头再来。
眼下的社会状况与千百年来的传统社会已截然不同,负债创业、负债消费都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现实因素。
因此,“个人破产制度”的推出,不是为了保护老赖,而是为了给跌倒者一次重头再来的机会,给像史玉柱这样被企业破产拖累的创业者东山再起的机会。
“个人破产制度”的推出,是历史的必然。现在的破冰,就是进步的开始。但不容忽视的是,此制度仍存在被滥用的风险。
这条路不好走,但是不得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