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医药行业中,一直存在着药品价格虚高、回扣泛滥的问题,而在其他行业却没怎么听说有这样的事情。有人说因为医药行业是高科技产业,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药品价格虚高、回扣泛滥,但在同样也是高科技的计算机产业中就没怎么听说哪家企业的电脑价格虚高,或者销售商可以从生产商那里拿回扣。那药品行业为什么会出现价格虚高、回扣泛滥的问题呢?
一直以来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占据着医疗行业的大部分市场份额,在卫生部门的管理下,医疗机构的准入具有高行政壁垒的特征,其他潜在者难以进入,使得公立医院获得了很强的行政垄断的地位。我们知道垄断者行为决定了垄断者往往都追求高售价、低进价从而攫取最大垄断利润。药品从制药企业生产出来之后,在进入患者手中的时候都会有一个销售终端——也就是医院。医院在制药企业与患者之间扮演着转手交易的角色。这里我们把医院与制药企业之间的交易市场视为药品批发市场,而患者与医院的交易市场视为药品零售市场。
在医院和消费者之间的零售市场中,公立医院占据了大部分的市场而社会资本办医院准入门槛较高,导致了公立医院形成垄断。而垄断者行为决定了,公立医院没有压低终端售价的动力只有寻求高售价的趋势。而在医院和医药企业之间的批发市场中,垄断者行为决定了,作为垄断者的公立医院有很强的的议价能力,有极力压低价格的趋势。公立医院垄断者的地位使其可以在批发市场以低价进药,而在零售市场以高价卖药,这就使公立医院可以获得高额的垄断利润。所以我们初步分析,是公立医院的垄断导致药品价格的虚高。
与此同时,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公立医院药品购销加成管制政策依然存在。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允许医院在药品进价的基础上加价15%出售给患者,以弥补财政补助的不足,即所谓的“以药补医”。但是在市场经济时代,处于垄断地位的公立医院可以获得的药品购销差价已经远高于15%,使得原来保护医院利益的“以药补医”变成了制约医院获取垄断利润的“加成限制”政策,于是医院(或医生)选择通过“暗扣”的形式把其本来可以拿到的购销差价拿回来。具体操作为:在零售市场,处于提供方垄断地位的医院尽可能以高价(即垄断高价)将药品出售给患者;在医院采购市场,处于采购方垄断地位的医院本可以压低药品采购价(即垄断低价),但由于加成管制,医院不得不提高采购标价,然后,医院再以回扣的方式收回采购标价与垄断低价之间的差价,从而实现其垄断利润。因此,药品市场出现了“高定价、高回扣”的现象。为了避免受到收受回扣的惩罚,公立医院作为单位不敢公开收取回扣,于是相当一部分回扣以更加隐蔽的方式落在了处方医生个人的手中,“大处方”现象随之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