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3.君子与小人
2007.3.7
整理《探索集》的过程中,我遇到了《172.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留言板上的留言》,内容如下:“无论谁是谁非,我都不会再申诉了,一切留给后人评说。过去的责任可以推给刘实、贾永祥,现在的责任要自己承担,望好自为之。记着:你们的所作所为不仅代表自己,也代表国家和法律!”这篇文章,记录了我听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向我宣布该院已组成合议庭准备重新审理张虹、王东镇受贿一案时的心情。
遗憾的是:我在该院向我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的当天发了这个留言,第二天该院的法官就借故取消了合议庭和对本案的重新审理,第三天就驳回了本人要求重新审理本案的请求,速度之快,前所未见。
古人云:言而无信,不知其可?我曾经因此徘徊了很长一段时间,不能确定是否还要申诉。
当年的办案检察官曾经上演过承诺、拉松、言而无信的一幕,速度可没有这么快。对他们妄图以伪证杀人灭口的行为,我回敬以当庭反诉,将他们徇私舞弊的犯罪行为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考虑到私心人皆有之和不愿当庭上演救己卖友的一幕,我没有公布有关各方的退款数字这一最有力的证据,给检察官们留了一点颜面,却使我最终败在了检察官和法官的神圣同盟面前,时至今日不能为自己平反。
有关各方的退款数字是破解本案的关键,检察官和法官心知肚明。一共79.5万元,行贿者退了约60万元,所谓的受贿者退了约19万元。唯一的疑点是当时还不了解全部退款情况的我,将王总经理在我向检察官说明情况前告诉我承认30万不构成犯罪的话误解为要我承担30万元的责任,将我帮助开发公司堵窟窿的25万元和我还能拿出的4万元存款都扔了进去,结果朋友本不用我帮,帮来帮去把自己帮了进去。
有些人值得帮,有些人不值得帮。有些诺言应该遵守,有些诺言不必认真,特别是对那些妄图利用你的诺言,自己却言而无信的人。对付他们的最好办法,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所能做的,就是将事实公诸天下,找出预防司法腐败的办法。
当年挺身而出时,我感觉自己能够全身而退,迈过这道坎。如今我仍然坚信我能够克服一切困难,重新站起来。
我已经做到了第一步,自己给自己平了反,剩下的是社会的责任。我也发现和指出了司法腐败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用不用,是党和国家的事。
至于代价,我赤裸裸来到这个世上,并没有准备腰缠万贯的离去。选择了政治,就已选择了牺牲,无论为了朋友,还是国家和人民。
本文的题目是君子和小人,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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