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随机过程”对我的问题的回答。事实上,我的问题并非空穴来风,也是有原因的:李子奈、潘文卿两位老师编著的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计量经济学》(第二版)第359页进行协整的EG两步法检验时说:
“第二步,检验et的单整性。如果et为稳定序列,则认为变量Yt,Xt为(1,1)阶协整;如果et为1阶单整,则认为变量Yt,Xt为(2,1)阶协整”——————这是不是说残差是非平稳的(即“et为1阶单整”),两个变量也可以是协整的(为(2,1)阶协整)?
在该教材第365页举的例题中,说:
“(2)协整检验
首先,建立lnC与lnGDP的回归模型
lnCt=1.065+0.768lnGDPt
(8.82) (46.99)
R2=0.991, D.W.=0.505
发现残差项有较强的一阶自相关性。考虑加入适当的滞后项,得lnC与lnGDP的分布滞后模型
lnCt=0.495+1.029lnGDPt+0.600lnCt-1-0.733lnGDPt-1 (9.3.18)
(2.85 ) (5.01 ) (4.22) (-3.53 )
R2=0.994, D.W.=1.45, LM(1)=1.73, LM(2)=1.87
自相关性消除,因此可初步认为是lnClnGDP的长期稳定关系。残差项的稳定性检验:
Δet=-0.75et-1
(-3.29)
R2=0.3497, D.W.=1.89, LM(1)=0.05, LM(2)=0.05
这里的t检验值小于5%显著水平下的ADF临界值-1.96,说明lnC与lnGDP是(1,1)阶协整的,(9.3.18)式即为它们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
以上是否说明,对协整方差的残差平稳性检验前需要消除自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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