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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
3.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4.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借条20年,欠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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