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0086139 发表于 2010-3-17 07:54 
高价夺标何错之有?楼主缺乏自主思考能力。
难道土地出让方应该给其中的出低价者啊?难道拍卖会应该是竞标低价吗?难道我们土地不应该采用公开拍卖啊?
可以说竞标 高价者得,根本没有什么错?有竞标就有标王,而且有创出新标王,这更没有什么错!
国企经营房产,从房产市场的结构特征看,更具合理性。
除了从市场结构角度看,资本的特性也决定其合理性。如果我们开放鸦片市场,我想谁不进入,谁就是傻瓜(问题是你能否拿到经营牌照)。
资本逐利,企业主导产业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总是必须瞄准未来最具潜力或当期最具资本回报率的产业,大家可以去看看GE\IBM,等等公司,他们也是多次经历企业主导产业转移的。要知道朗文出版的老板最早是从事建筑业的,后来也果断转型。因此我想一味听国资委讲要做主业,不能心有旁骛,根本是只懂术(企业管理)不懂道(战略管理),看看我们李嘉诚不也是老是三心二意地瞄准新产业吗?其不也是从塑料花转向房地产吗?我们当前很多私人企业也是如此,其实要我说不该搞房产的,恰是私营企业和外商——房地产的市场多重属性决定(可以去看我对房产属性的分析一贴)。
问题的关键是他们为什么不去竞标澳大利亚的铁矿石,然后也来个高价者得——我看这很可能是不久将来拓必拓即将实施的期货措施。他们还会有这个竞标高价的意愿吗?
要知道我们的初级、中级质量钢材处于产能过剩格局,高端特种钢材我国总体上是进口或者由外资大比例参股(或者已经与外资形成紧密合作,成为他们某种设备的战略客户,战略合作的外资方通过易耗品设备及技术服务占有了高端钢材的大比例利润),他们无法转嫁竞标溢价,他们竞拍价格越高,他们承担的成本越高,亏损可能性越大。
而房价就不是这种格局。
也就是说竞拍高价者的一点错都没有,错的是他们竟然能把他们的成本加成(而不是取百分比)转嫁给买方。
而且这种转嫁是我国房产实际空置率其实不低的情况下。
那么问题就值得大家深入思考了。
所以请大家跟从发火前,先用自己的脑袋思考一下,问题的核心是什么?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ge=1&from^^uid=863326
国企的职能是 做什么?如果国企也来做这些逐利的事情,那要这些国企何用? 干脆解散了
记得政治经济学中讲过国家企业产生的根源和作用,主要是投资基础企业,私人企业不愿意投资的高科技研发,国防等,为国家的发展提供基础力量 。 但是我们的国企却在与民逐利,即使逐利也还好了,还在大肆和资本家一起压榨老百姓而他们用的钱却是老百姓缴纳的税收,甚至对着与政府干,如果继续这样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