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杨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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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实战] 科创板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法”应用的实证研究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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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工具准则于2019年1月1日执行,应收账款减值由原来的“已发生损失法”变更为“预期信用损失法”。对于以2019年内时点为基准日进行IPO申报的科创板企业而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均面临报告期内新旧准则转换的问题。

一、新准则的预期变化

在预期信用损失法下,减值准备的计提不以减值的实际发生为前提,而是以未来可能的违约事件造成的损失的期望值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减值准备。对于同一笔应收账款而言,在原准则下,只需要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新准则下增加了对“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的估计,新旧准则在原理上存在根本性的差异。

(一)预期信用损失的原则

根据新准则的要求,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采用简化处理方式,应当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相对于旧准则,确定新准则下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应该具有以下几个原则:

1.选择逾期或账龄为基础

原准则下,应收账款在实务中普遍以账龄分析为基础计提坏账准备,新准则下,“逾期”是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的最显著的标志,对应收账款的逾期分析,在理论上比账龄分析更适合作为确定预期损失率的基础。但不能否认的是,账龄变动同样也与预期损失变动存在紧密的关联,所以账龄分析也是完全可以选择的基础。

2.确定更佳的风险组合

原准则下,应收账款可以划分为不同风险组合,不同组合采用不同的计提方法。新准则下,同样允许对具有相同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来评价信用风险,同时更强调企业根据自身风险管理的基础、方式和水平来进行组合,所以在新准则下,基于更加有效的评价预期损失的目的,企业有可能会采用更合理的应收账款的组合方式。

3.预期损失率是变动的

原准则下,报告期内是采用明确的固定的计提比例的,一般不能进行变动。企业对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应当反映相关可观察数据的变化并与其保持方向一致,即每个会计期间均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期损失率,预期损失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很可能是变动的。

(二)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建立

在实务中,企业需要建立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采用预期损失矩阵来计算减值损失。预期损失率一般以历史损失率作为基础,历史损失率则通过观察应收账款逾期或账龄基础之下的平均迁徙率来确定。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划分不同组合,以逾期或账龄为基础,确定计算历史损失率的历史数据;

第二步,计算平均迁徙率;

第三步,根据迁徙率来计算历史损失率;

第四步,以当前信息和前瞻性信息调整历史损失率;

第五步,以应收账款和预期损失率建立损失矩阵,计算该组合应收账款的预期损失

可以看出,在整个过程中,在历史数据真实完整的前提下,历史损失率具有较强的客观性,但“以当前信息和前瞻性信息调整历史损失率”的调整数据则具有较大的主观性。

二、对科创板“预期信用损失法”的实证

截至2019年11月10日止,以2019年6月30日作为基准日进行首次申报的科创板企业共20家,本文对上述20家企业新准则下应收账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的实际情况进行实证分析。

原准则下,20家企业均采用“组合+账龄”模式计提应收账款坏账,绝大部分的坏账计提起点都是“1年内5%”。在新准则下,20家企业在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下全部都进行了新准则转换,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情况:

640.webp (5).jpg

(一)沿用了原账龄分析法

类别一的10家企业,在会计政策变更为“预期信用损失法”后,仍然完全沿用了原应收账款“组合+账龄”方式,同一账龄下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原坏账计提准备比例相同。

这种“新瓶装旧酒”的做法,在形式上并没有体现出预期损失应该大于已发生损失的特征,所以在科创板问询中比较常见的是“新旧准则如何合理衔接”的问题。在回复衔接问题中,目前案例中同样需要采用预期损失模型来验证原计提比例的合理性。

1.案例一:芯源微,目前已注册生效

芯源微在新准则转换后,坏账计提方法没有发生变化,问询中要求说明“应收账款客户的信用损失率的设置及合理性”。

根据其公开披露的信息,芯源微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的计算过程列表如下:

640.webp (4).jpg

由上表可见,模型中采用了5%的前瞻性信息调整数据,通过模型计算出的理论损失率与实际损失率存在较大的差异。公司的结论为:各组合信用损失率均高于计算的预期损失率,对逾期应收账款客户的信用损失率设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案例二:埃夫特,目前已问询

埃夫特在新准则转换后,坏账计提方法没有发生变化,问询中要求说明“2019 年预期信用损失具体确认依据及过程,是否对相关风险予以充分预计,并充分保障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根据其公开披露的信息,埃夫特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的计算过程列表如下:

640.webp (3).jpg

由上表可见,模型中采用的前瞻性信息调整数据是用原计提比例减去历史损失率来倒算出来的,从实际损失率来看,该倒算的调整数据没有任何逻辑。公司的结论为:经测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应的坏账准备大于或等于各账龄的历史损失率对应的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采用了新的预期信用损失法

类别二、三、四的10家企业均采用了新的预期信用损失法,从形式上更符合新准则的规定。

1. “组合+账龄”未变化

类别二的6家企业应收账款“组合+账龄”方式均与原方法相同,但相同账龄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较原来的坏账计提比例发生了变化,从而影响报告期末坏账准备结果。各企业计提比例的变化趋势不尽相同,但整体来说都是某些账龄的计提比例调高了,其余账龄的计提比例降低了,从综合计提率来分析,对坏账准备的最终结果影响不大。

2.“组合+账龄”有变化

类别三的4家企业仍然采用“组合+账龄”模式,但组合方式较原方式发生了变化,报告期末的坏账准备金额较原准则计提的坏账准备均有所增加。

新的组合依据包括:结合客户所在地区划分不同的风险等级;根据客户性质划分组合;根据收入类别将应收账款划分组合。组合重新划分之后,在组合内根据不同账龄来确定不同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原则上,根据企业管理应收账款损失风险的实际情况,考虑客户的性质、地区等可能影响信用风险的因素再加以重新分类,能够更好的体现新准则的要求。

3.以逾期作为组合依据

类别四的1家企业原准则下采用“组合+账龄”模式,新准则下变更为以逾期天数划分组合,具体操作上,将应收账款整体划分为一个组合,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使用逾期天数更加符合新准则预期信用损失的原则,但逾期天数需要建立在企业对应收账款良好的信用和逾期管理的基础之上。

4.新方法是否少提了坏账准备

从前述的采用了新的预期信用损失法的10家企业看,新的方法计提的坏账有所增加,或者对坏账准备的最终结果影响不大。由于新准则下与原准则的计提方式可能并不直接可比,在科创板问询中比较常见的是“新方法的确定过程的合理性,以及新方法较原有方法是否少计提了坏账准备”的问题。

案例:视联动力,目前已终止

视联动力旧准则下采用“组合+账龄”模式,账龄计提比例具体如下:

640.webp (2).jpg

新准则下转换为逾期模式,根据其公开披露的信息,视联动力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的计算过程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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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杨明凡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9-12-4 11:41:3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上述模型中采用的前瞻性信息调整数据,是先确定预期损失率,再减去历史损失率来倒算出来的。由于新旧准则计提坏账准备的基础完全是不一样的,对比坏账计提方法无法直接比较计提结果,所以能过计算才能够判断新准则下计提的充分性。

交易所问询中要求说明“坏账计提比例和历史损失率的计算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公司经过测算,回复的结论为: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应的坏账准备大于或等于各账龄的历史损失率对应的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假设仍然延用2016年至2018年的坏账计提方法,相应计提坏账准备略低于新准则下的坏账,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减值准备的影响并不重大。

三、IPO中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法”的相关建议

预期信用损失法作为一种重要并且复杂的会计方法,同样要遵守IPO会计方法应有的正确性、可控性、可比性的原则。在IPO实务中,使用“预期信用损失法”的相关建议如下:

(一)建立预期损失模型

从科创板案例看,有一半的公司尚在沿用原账龄分析法,虽然明显不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但由于其简单直接、可控谨慎的特点,短期内实质性延续原坏账计提方法的处理方式应该还是可行的。

需要强调的是,在继续使用原方法的情况下,同样需要建立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通过模型计算出预期损失率,论证其实际损失小于计提的坏账准备,从结果上强调没有少计提坏账的事实。

账龄分析或逾期天数分析,都可以成为预期损失的基础。建议大部分IPO企业优先选择“组合+账龄”模式,并以更加合理有效的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一个原因,是企业在账龄模式下的历史经验丰富,账龄管理对应收账款管理的基础要求远远低于逾期管理;另一个原因,则是鉴于客户信用期的可调整性,逾期情况也是可以调整的,账龄分析比逾期分析显然更为客观、可控。

2.新准则的坏账准备不能低于原准则

预期损失模型考虑了未来预期损失,故如果原准则下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公允的,则新准则下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应该低于原准则。新准则下与原准则的计提方式一般并不直接可比,但转换前后的综合计提率是可以比较的,假定持续使用旧原则下的坏账准备和新准则下坏账准备也是可以比较的。

新准则下的综合计提水平不应该低于原准则,但对于大部分IPO企业而言,原准则下5%起步的应收账款计提率已足够充分,历史实际损失率往往要低于原计提比例,故新准则下进一步加大计提是不现实的。

前后考虑,导致的结果只能是新旧准则下坏账准备的计提水平基本持平。具体来说,通过预期损失模型计算出历史损失率,再主观估计确定出一个“前瞻性信息调整”的合理值,以达到综合计提率新旧准则下持平的目的,势必会成为实务中一个折中的方法。

3.新的计提方法的稳定性

由于新准则实施尚不足1年,预期损失率在科创板实务中是否会在不同年度间发生变化尚有待观察。从逻辑上看,公司经营环境,经营模式未来保持稳定,预期损失的模型未来不变的情况下,预期损失率在未来一段很长的时间内应该是基本一致的。

对于IPO企业而言,预计损失率需要在新旧准则转换时进行确定,基于可控性和一贯性的原则,报告期内新的预计损失率保持稳定应该是最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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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cz 发表于 2019-12-5 20:23:1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点赞!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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