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将英文utility翻译为效用,效用竟有两种意义:一是商品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能力,二是人从消费商品中获得的满足(高鸿业经济学教科书)。
显然:
商品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能力是商品的功能或使用价值或有用性。
人从消费商品中获得的满足是用效(使用商品后的获得的效果,但翻译为效用)。
这样,所谓的效用价值论(utility theory of value)其实有两个意义:一个意义是功能价值论,一个意义是用效价值论。
功能价值论的核心观点是:商品有价值(能换钱)是因为商品有功能(能满足人的需要),因为商品很有限(稀缺)。商品的价值(价格)=需求/供给量
用效价值论的核心观点是:商品价值与商品边际效用(这里还是用效用这个词,下同)正相关:商品边际效用大,商品价值高;商品边际效用小,商品价值低。商品的价值(价格)=商品边际效用/货币边际效用
应该指出的是:效用的意义目前多理解为用效——人从消费商品中获得的满足,不再理解为功能——商品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能力。所以当提到效用价值论的时候,不要忘记不仅仅有用效价值论还有功能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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