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事。
我是一位高中教师,前段时间因为学生晚上12:00点出去上网,失身从六楼坠下身亡(具体情况一言难尽)。
事故发生后的这几天,我心情一直非常复杂,虽然没有教过这位学生,但心想这么年轻的一个生命在那一瞬间就消失了,心中之痛,实在难隐。因此述说下面自己的想法,以期您的讨论:
事发后,学生家长封堵校门,向学校喊冤,现在学校一直无法正常教学活动。学校领导也正在与家长商讨事后事宜。
首先,站在学生家长的位置进行思考。父母辛苦十多年,养育,培养孩子接受教育,当接到一个信息之后,他们对孩子期待的梦就彻底破裂了,这种痛谁都能想像。孩子出了这个事,做父母的该怎么办?是理智的接受这个事实,还是非理智的向学校索要高额赔偿?咱们不妨从分析原因开始找问题,这件事情的发生家长有没有责任。答案自然明确:没有。因为孩子是送到学校了,家长不会有什么责任。所以家长应该向学校问责。
再说学校,学校的管理制度算是很严格了,只有一个方法没有做了--每一个学生配备一名教师天天跟着,就连晚上睡觉时候也要陪着。那么学校责任在哪呢?就我所了解的不妨分析一下:学校虽有三令五申,如果发现学生违规上网如何如何处罚(包括劝退,开除),但却一直没有实施。想一下也不难明白这个规定实施的难度。国家教育明文规定,不准开除,体罚,刺激学生,以免对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这部分也为了和谐吧。在这个和谐的范围内,学生是一个完美的人,你只要通过一定的教育(非处罚性教育)都是可以变成一个好学生的。拿着上级的圣旨,领导做出了一个很为难的决定:纪律还是要有的,只不过目的是吓唬一下学生,不起正常作用。那么现在我要问了,学校如果负责,要负多少责任?
接下来说上级(zf),此事发生以后,学校只能依靠它的帮忙了,因为这里面牵扯人命。它作出的态度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使事情扩大化。那么我就要对这个命令疑问了,作为一个有四五千学生的学校来说,谁也不敢包票什么意外的事再不会发生,如果像这样的事再发生的话,是不是也要这样解决?如果这样解决的话,我真是感叹,学校太弱势了。为这样的事妥协不一定是个好办法,因为这是始作俑者。
最后,咱们就说说这位可怜的学生(我是这样认为的,虽然出去上网,受的惩罚也不至于失去年轻的生命),他需要负责吗?答案是确定的,需要。因为是这他自己的选择。但是生命已经为这个错误的选择受过了,他还有什么呢?
到最后,问题还是没有解决,这个悲剧的发生,该怎样收场?请诸位朋友多发表一些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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