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商贸、城市与边防
自15世纪初至明末,中国出现了不少工商城市,其中主要城市由33座增至52座,官府在它们内设“钞关”以负责收税。同时,国内逐渐形成了四大工业区,达致一定的工业分工,即纺织工业区(包括松江、潞安等),苏州、杭州丝织区,芜湖染布区和宣山制纸区。区域性的手工业专业化自然也促进了区际贸易,而这类贸易中心一般依托于邻近产品产地和交通交汇处的行政治所。
明在北面修长城,置九镇,以防蒙古,东南沿海则筑“卫”“所”等军事聚落以防倭寇,形成了以军事为主、商贸为辅的新型城市聚落,有些发展为相当大的城市。
明代的城市在数目和规模上都超过元代。明代最少有五个城市的人口超过百万,即两京和商贸都会苏州、杭州和开封,30万—50万人口的大城则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