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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物之242-魏相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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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相




        (?-前47)西汉东海兰陵(今山东省苍山县西南兰陵镇)人,字长倩。后徙杜陵(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南)。治《齐诗》,曾诣太常受业。昭帝时以射策甲为郎,数年,察廉为大行治礼丞。宣帝地节三年(公元前67前),劾奏霍氏擅政,得任谒者。累迁谏大夫、丞相司直。岁中三迁,官至二千石,为宣帝所信用。后历任少府、左冯翊、大鸿胪、御史大夫、太子太傅等职。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主持石渠阁会议,评议儒生对《五经》异同的意见。宣帝临终,任为前将军、光禄勋,与太子少傅周堪等受遗诏辅政,领尚书事。元帝即位,奏言中书为施政根本,建议选用士人。以此与用事宦官中书令弘恭等交恶,被诬下狱。遇赦,收前将军光禄勋印绶。数月,复赐爵关内侯,任给事中。后因弘恭、石显等一再诬陷,被迫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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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元前 苍山县 西安市 山东省 中书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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