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ida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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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与需求] [讨论]请教大家,形成消费者剩余的原因是什么?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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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3-21 22:37:00

“交易剩余”(无论是需方还是供方)体现的是“帕累托改善”。

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发生的交易必然是帕累托改善,这种改善就可以“交易剩余”这种东西表现(甚至度量)。同义反复的是,对交易各方都有剩余的自愿交易必是帕累托改善——通过交易,交易各方的处境都至少不比原来差。

自愿的交易,需方得到的改善即获得“消费者剩余”,供方得到的改善即获得“生产者剩余”。

对于Marshall需求曲线,消费者剩余与生产者剩余的量纲是相同的。这使得消费者剩余很不好理解——因为它必然牵涉“收入(或货币)的效用(或边际效用)”这样的概念,没有这种概念,两种剩余的量纲无法统一。而“收入(或货币)的效用”在经济学许多环境里是没有定义的——以至还没有引出货币的效用就先引出了货币的边际效用(消费者优化的Lagranian乘子)。我们通常用于优化的直接效用函数中并没有收入(或货币)这样的自变量,它们一般与价格一样都是在约束条件中出现的。

其实在总体均衡的框架中,不需要引入消费者剩余这样的概念——总体均衡也可以脱离“货币”这种东西。我们只关注(外生给定的)偏好、技术、禀赋就可以了。

拥有给定初始禀赋的人们如果愿意并且实现交易(自愿改变了资源在各人中的配置),就说明这种交易对各方都是有益的(即实现了帕累托改善)。非要把这种剩余(或者改善的程度)以“货币”来表示,只是局部分析的做法——这时需要引入收入或货币这样的东西(而总体分析中并不需要这个东西,总体分析中也就没必要非要强调货币化的消费者剩余)。不提这个概念对经济学没有太大的损失。

国际贸易学中常常以消费者剩余与生产者剩余说自由贸易有许多好处,这其实就是说了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本来大家愿意做的事(“自由”)因为贸易壁垒做不成了,因此壁垒限制了交易各方的帕累托改善(尤其是消除壁垒后,帕累托改善可以进一步实现)。

如果非要使用货币化的消费者剩余,就必须提前给出“货币的效用”这样的概念,否则,人们真地不法知货币化的消费者剩余是何物。(标准的条件MUi/Pi=L已经清晰地表现了这一点)

总而言之,交易能给各方带来剩余、交易是自愿实现的、交易是帕累托改善,基本上是同义反复。剩余是负值时,人们愿意实现交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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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3-21 22:49:00

也许有人会说:帕累托改善的交易也未必会自愿实现(这样就没有上述的“同义反复”)。

这里引出了经济学非常有趣的问题:帕累托改善的交易何以有人不愿意实现?对这种问题的理解的分歧蕴含了经济学革命乃至危机的萌芽。

有人说因为“囚徒困境”,有人说因为“信息不完全”,有人说因为“有限理性”,有人说“做出这种预言时我们(研究者)肯定没有注意到一些现实的约束(或者说研究者看到的约束与被研究者看到的约束是不一样的,尽管他们本可能是无差异的经济人)”,还有人说“这说明经济学失败了(或者是不完备的)”。

其实无论怎么说,在同一套理论中只要坚持贯彻一种立场就可以了(当然也不能违反逻辑)。不是一会这样,一会那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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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3-21 23:04:00

关于消费者剩余,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效用的测度。Marshallian消费者剩余其实也是想给效用一个量化指标——可用其来比较大小。

测度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可比”——比什么呢?比大小,还是比次序,这是首先应该注意的。如果效用是序数性的,测度的数值就不体现大小而只是体现次序。10与8,2与1完全可以表现相同的次序。这时“效用剩余大小”的比较就成了问题。虽然我们知道哪种交易比哪种交易更好,但我们说不出好多少。

所以,在序数效用论、货币效用定义明确的前提下,对于Marshallian“消费者剩余”,如果取值更大,我们只能说这种交易更好(更愿意做),但我们其实说不出倒底好多少。

人们常常评论说谁比谁漂亮(女生们请勿烦感,但生活中确大量存在着所谓“选秀”),大家仔细想一下,这是“美丽”是序数的,还是基数的?如果我们真地愿意出更高价(不只是货币成本)追求到更美丽,两种有区别的美丽的“程度”真是这种“价格差”所体现的吗?——这完全取决于你先验的规定。当然,这种价格差可能说明谁比谁“更漂亮”(即漂亮的次序)——这其实也取决于你先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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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06-3-21 23:29:00

按基数效用理解,交易剩余是交易带来的效用增量。再假定价格可以作为边际效用量度,其积分就是货币衡量的交易剩余。

帕类托改善是回避了“效用增量”这个基数的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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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dasage 发表于 2006-3-21 23:47:00

感谢大家的指教,很有启发。今天对这个问题又想了一下,觉得之所以出现消费者剩余是由于存在买方垄断,考虑giffen goods的反例,也就是当存在向上的需求曲线是,消费者剩余也就变为了负值。而在giffen goods的市场中,厂商面临的需求的价格弹性又是极小的(主要原因是收入效应极大,也就是购买giffen goods的人购买力极小,由Lerner index L=-1/Ed可知,厂商的垄断权力极大,也就是存在卖方垄断。同样的道理,当存在买方垄断时,也就产生了消费者剩余。是否可以这样说,如果由需求函数的拉氏极大化得出dx(p)/dp<0时(当然这里的偏导用导数表示)就存在消费者剩余,当然这个过程还有待考察,是否其中的一阶二阶会出现一些特别之处。本人水平有限,希望大家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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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zier 发表于 2006-3-22 01:04:00

當價格小於消費者願付價格時,就出現消費者剩餘,來源有二:

1.市場結構為獨佔時,若廠商無法完全差別定價
他必須跟每個消費者收同樣的價錢
如果每個消費者的願付價格不同
此時願付價格高者就得到消費者剩餘

2.市場結構有競爭時,如果廠商降價可以得到更多利潤,
他就會降價,此時消費者就賺到消費者剩餘。
你用完全競爭去想就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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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3-22 14:34:00
以下是引用lidasage在2006-3-21 23:47:00的发言:…觉得之所以出现消费者剩余是由于存在买方垄断…

作为价格接受者的消费者是否有垄断力量?这时他们可不可能得到消费者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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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mu00 发表于 2006-3-22 19:55:00

我们考虑消费者剩余的定义:每个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偏好,和收入水平不同,愿意支付的价格(即自己的该物品的评价Vi)也不同。我们假设V1≥V2...>=Vn.市场决定的价格为p0

消费者1的剩余为,v1-p0;消费者2为v2-p0.

故我们考虑消费者剩余没有关于完全信息的假定。而是由于每个人的偏好不同所形成的,当然如果信息完全,消费者会把自己的剩余扩大到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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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3-22 21:47:00
以下是引用yuanmu00在2006-3-22 19:55:00的发言:…故我们考虑消费者剩余没有关于完全信息的假定。而是由于每个人的偏好不同所形成的,当然如果信息完全,消费者会把自己的剩余扩大到最大。

是由于“各人偏好不同”而形成消费者剩余吗?供方就没有作用了吗?交易如果不是帕累托改善,只对需方有利,需方可能获得消费者剩余吗?Marshallian剩余是由于偏好不同形成的吗?

如果信息完全,厂商可不可以不让消费者获得任何剩余?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22 21:50:1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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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行者 发表于 2006-3-22 23:08:00

由于效用是个主观概念.购买商品给每个人带来的效用不同,所以各人的消费者剩余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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