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lidasage在2006-3-23 8:26:00的发言:…但如果认为giffen goods中的消费者实现了帕累托改善,那么他们也就有了消费者剩余(此剩余为正),那么一般的教科书中求消费者剩余的办法是用需求曲线的积分-均衡点上的价格*需求量(如果需求曲线为正,用上述办法求出的消费者剩余必为负),这不就产生了矛盾吗?…
问题就在需求曲线的画法上。你如果假设效用函数有且只有一个自变量(收入还是不算自变量),你不会画出向上的需求曲线,因为Giffen good是inferior good,而所有goods不可能同为inferior good,所以单商品偏好中的商品不会是inferior good或Giffen good。这也正是张五常强调“不存在Giffen good”的道理。你对且仅对一种商品有偏好时,你愿意“价格越高买得越多”吗?如果“好像”有这种现象,你一定忽略了什么东西(除非你不理性)。
但是多维商品空间就不这么简单了。需求曲线只是“假设其他条件不变”而观察一种商品消费量与其价格的变化关系,当该种商品的价格变化时,也会影响其他商品的消费量,这样需求曲线本质上就失去了含义,以此来计算消费者剩余就大有问题了。
对于多维商品空间,关于Giffen good是否存在的争论归结为,此时有真正意义上的需求曲线吗?(何以保证“其他条件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