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zhfgood
14065 132

[投诉申诉] 严重抗议版主的随意删帖行为!  关闭 [推广有奖]

51
xiaoyang 发表于 2010-4-9 19:10:20
lzhfgood 发表于 2010-4-9 11:56
54# xiaoyang

你口口声声说让大家来评判,那麻烦请你把我的那篇“装逼的批判者们”一文贴出来!谢谢!
刚才查了一下,那篇文章之前已经被我的同事给删除了,找不到。
http://gjs.cass.cn/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601&Itemid=90

52
lzhfgood 发表于 2010-4-9 19:21:56
xiaoyang 发表于 2010-4-9 19:10
lzhfgood 发表于 2010-4-9 11:56
54# xiaoyang

你口口声声说让大家来评判,那麻烦请你把我的那篇“装逼的批判者们”一文贴出来!谢谢!
刚才查了一下,那篇文章之前已经被我的同事给删除了,找不到。
这就是你们所谓的程序????????????????????????????????????????????????????????????????????????????
你们根本就没有程序可言,回收站里面的东西连半天都不保存!
得了,对申诉不抱希望了!

53
xiaoyang 发表于 2010-4-9 19:53:03
lzhfgood 发表于 2010-4-9 12:21
xiaoyang 发表于 2010-4-9 19:10
lzhfgood 发表于 2010-4-9 11:56
54#
xiaoyang


你口口声声说让大家来评判,那麻烦请你把我的那篇“装逼的批判者们”一文贴出来!谢谢!
刚才查了一下,那篇文章之前已经被我的同事给删除了,找不到。
这就是你们所谓的程序????????????????????????????????????????????????????????????????????????????
你们根本就没有程序可言,回收站里面的东西连半天都不保存!
得了,对申诉不抱希望了!
这就是你所谓的“冷静”吗?
你的那篇什么什么的批评者们,光标题就够删一百次了。我说的程序就是去站务版申诉,站务版的版主会复核当事版主的操作是否合乎论坛的规则和版主管理条例,这就是论坛的程序。
这件事情上,论坛的管理方是有责任的,那就是没有从一开始就及时地控制好与论坛主题无关的帖子,导致讨论的方向越来越偏。


需要做出说明的是:1、即便管理方一开始没有控制好不符规定的帖子,也不表示管理方不能对后来不合规定帖子进行管理;


2、别人的错误行为不是自己也可以犯错误的理由。既然楼主多次申请自己懂道理,那就应该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再进一步在两个方向上发挥一下这一原则。(1)即使我的同事在管理中存在过失,也不是我推脱管理义务的理由;(2)即使论坛其他会员有些不妥的行为,楼主也不能将其视为自己实施不妥行动的理由。好比我们不能看到拉登实施了一次"911“目前仍然逍遥法外,我们也去残害无辜的生命。我们要考虑到我们的行为对社群产生的后果,多自省。错了就是错了,没错就是没错。“也许是我错了,或者有错误的地方”,连自己都没弄明白,怎么讨说法?弄明白了就不要将自己的过失轻描淡写。假如我今天的删除操作被裁定为不当,我会公开致歉、补偿、引咎辞职,甚至被撤职。但是,如果楼主你有没有想过真是你自己错了(提示一下:帖子的标题和内容对于管理而言,至少是同等地位的),你该如何收场呢?(希望“吸引眼球”的效用足够高)

http://gjs.cass.cn/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601&Itemid=90

54
lzhfgood 发表于 2010-4-9 20:08:11
xiaoyang 发表于 2010-4-9 19:53
lzhfgood 发表于 2010-4-9 12:21
xiaoyang 发表于 2010-4-9 19:10
lzhfgood 发表于 2010-4-9 11:56
54# xiaoyang

你口口声声说让大家来评判,那麻烦请你把我的那篇“装逼的批判者们”一文贴出来!谢谢!
刚才查了一下,那篇文章之前已经被我的同事给删除了,找不到。
这就是你们所谓的程序????????????????????????????????????????????????????????????????????????????
你们根本就没有程序可言,回收站里面的东西连半天都不保存!
得了,对申诉不抱希望了!
这就是你所谓的“冷静”吗?
你的那篇什么什么的批评者们,光标题就够删一百次了。我说的程序就是去站务版申诉,站务版的版主会复核当事版主的操作是否合乎论坛的规则和版主管理条例,这就是论坛的程序。
这件事情上,论坛的管理方是有责任的,那就是没有从一开始就及时地控制好与论坛主题无关的帖子,导致讨论的方向越来越偏。


需要做出说明的是:1、即便管理方一开始没有控制好不符规定的帖子,也不表示管理方不能对后来不合规定帖子进行管理;


2、别人的错误行为不是自己也可以犯错误的理由。既然楼主多次申请自己懂道理,那就应该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再进一步在两个方向上发挥一下这一原则。(1)即使我的同事在管理中存在过失,也不是我推脱管理义务的理由;(2)即使论坛其他会员有些不妥的行为,楼主也不能将其自己实施不妥行动的理由。好比我们不能看到拉登实施了一次"911“目前仍然逍遥法外,我们也去残害无辜的生命。

你自始自终就是以一个管理者自居!
那么作为一个管理者最基本的道德就是应该对被管理者的异议做出及时的回应。
可是你回应的时候,你看看你自己什么语气?
我为何不冷静,因为你从未反思自己的行为!
我没有和你讨论妥与不妥的问题,不妥大家可以批评,而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
我看你自始自终都没有理解我发帖的意图。
我再重申一遍,不是说我的帖子不该删。
而是,删帖要一视同仁!不能像你这种删帖还要顺带,真是好笑!

既然你们没有保存好我的帖子,这是你们的失职,首先就要承认错误。
我的错误已经承认了,现在和你讨论的是你们的删帖原则问题以及你们对待异议的态度问题!

我注意到你并非是本版的版主,可能你作为超级版主拥有跨版删帖的大权。
我希望你向大家说明一下你们所谓申诉的程序是如何的!
因为自始自终都只有你一个人作为管理者在这里说话!

55
lzhfgood 发表于 2010-4-9 20:22:58
“我们要考虑到我们的行为对社群产生的后果,多自省。错了就是错了,没错就是没错。“也许是我错了,或者有错误的地方”,连自己都没弄明白,怎么讨说法?弄明白了就不要将自己的过失轻描淡写。假如我今天的删除操作被裁定为不当,我会公开致歉、补偿、引咎辞职,甚至被撤职。但是,如果楼主你有没有想过真是你自己错了(提示一下:帖子的标题和内容对于管理而言,至少是同等地位的),你该如何收场呢?(希望“吸引眼球”的效用足够高)”

我自己当然没有弄明白,所以才要大家评判!我对你的判断有异议,但是我至少还对自己的过失“轻描淡写”了一下,可是你有过反思么?我们的行为对社群产生的后果?注意,你删帖的最初理由是说内容不符,而不是用词不当!我说我的内容大大的相符,而且指出了个别词汇可能给社群带来的你所谓的后果。你现在又搬出这条来解释,简直是自相矛盾!

56
xiaoyang 发表于 2010-4-9 22:56:30
我想问题出在我们对于“内容”的界定不一样。在帖子管理中,所谓的“内容不符”是指一个新发起帖子由两部分构成,包括两个部分:帖子的标题和正文。只要这两个部分至少有一个不符,都可以内容不符进行管理。
我想,你所说的内容仅仅是指帖子除了标题之外的正文吧?如果你是这么理解的,那么你可能会无解“内容不符”的意义,因为你可能忽略了帖子的标题!你为什么为你帖子的标题向大家致歉?
我是一个管理者的身份和你发生关系的,你也质疑我的管理方式,所以不是我以管理员的身份自居,而是由事件本身决定了我的角色。我一个人在这里说,因为按照论坛申辩过程中当事管理人员要遵守回避原则,我不能去你那边的申诉贴发言。你要是着急,可以以站内短信的方式催促站务版版主或者论坛admin调查此事,并且附上本文链接,方便站务调查人员了解事情的经过。在后续的调查中,我们立一个君子约定:实话实说。ok?(“OK”是我的口头禅,ok?)
不是因为今天这个帖子结下的缘分,我不会知道你是谁。删除完你的帖子之后,有看了一下你的发帖记录,发现有一篇用词不文明的帖子,将之删除,并且短信通知,删帖理由时“用词不文明或人身攻击”(注:管理系统中这两条合在一个选项中,两者性质相同,但并不表示同时犯下了这两条错误)。之后在我的解释帖中加了一个“ps:……”(显然,你在后面的辩论中你对自己这个不甚光彩的案底很敏感。)
我不是本版主持日常工作的版主,只是早上打开论坛看见论坛新帖里面有那张帖子。可以说楼主吸引眼球的标题颇为成功,冲着那个标题我就进来看了一下。发现这种帖子(注:标题和正文)的完全不适合发表在“真实世界经济学”版,于是删除了帖子,并且短信通知楼主帖子被删除(注:超级版主有巡视、管理各个版面的权限),理由是“内容不符”(注:管理中内容表括标题和正文两个部分)。很快楼主就要抗议,我做出了解释,并请楼主如有异议可去站务版申诉,你也确实去了。于是按照惯例,和你私下进行了沟通,并没有达成一致,就说了按照程序办。所谓的程序就是在走论坛管理的申辩程序,等待站务的仲裁结果。接着就是一帮人过来围观,少数不明事理会员过来就指责、甚至辱骂管理人员,我也忍让,并且依照管理办法三次警告了某位三次言语中人身攻击的会员,导致他(她)的ID被锁(注:楼主说这是“专制”,真的是吗?)。
我承认我的态度不够友好,因为我原先时没有想到楼主对于帖子的“内容”和我们的理解不同,所以觉得楼主是在找事儿。现在发现我们之间对于“内容”一次界定存有分歧,我为我的态度向楼主道歉。现在我已经解释了管理中“内容”的界定,如果楼主对删帖理由还有异议,那就真是找茬了。
这就是今天发生的全部。
我坚持你的帖子“内容不符”(再注:管理中的“内容”包括标题和正文两个部分)。

我想我该说的都说了,现在按照申诉过程中当事版主的回避原则,除了站务向我问询事件本身,我不多解释。
劝阻围观的会员在没有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致歉,谨慎发表意见。已经有过激的会员将ID葬身于此贴了,很没有必要。
http://gjs.cass.cn/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601&Itemid=90

57
涛歌 发表于 2010-4-10 00:13:06
我是打酱油的~~~~~~

58
swat1986 发表于 2010-4-10 01:06:41
我可不想其他新人进来就看到这篇帖子,版主你还是尽快BAN了吧,这帖子看了影响学习心情。。
时间太瘦,指缝太宽!

59
伊犁线棒 发表于 2010-4-10 02:25:55
我说这个小样斑竹就是个大孩子而已,说话哈不成熟

“管理义务” 我还真是第一次听说,只听说有给我们服务的义务的~~ 嘿嘿

我们帮着说句话,就说我们是“不明事理”,嘿嘿,你咋和我们ZF一样的撒~~ 我们成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被一小撮挑唆啦?

“目前,被删贴LZ情绪稳定” 嘿嘿

其实,你怎么能强求我们去了解你们之间的过节或者误会呢??

这个社会这么浮躁,我没有耐心去看你们之间的口水帖的。只是觉得在处理这件事的时候说话很有官家气派,按喉舌的说法是“很有魄力!” 其实你也就是个小布丁斑竹而已啦,好像不应该这么说话的。

总结一下,你确实是以一个可以删别人贴,屏蔽别人帖子的管理者口吻说话的,不管你是自觉不自觉,这种居高临下的口气,这让普通群众很不爽的。

我们回帖,大部分是因为你这种街道收电费的态度,而不是你们之间的纠葛。粤语说的好:“管我咩事”

60
xiaoyang 发表于 2010-4-10 03:06:29
伊犁线棒 发表于 2010-4-9 19:25
我说这个小样斑竹就是个大孩子而已,说话哈不成熟

“管理义务” 我还真是第一次听说,只听说有给我们服务的义务的~~ 嘿嘿

我们帮着说句话,就说我们是“不明事理”,嘿嘿,你咋和我们ZF一样的撒~~ 我们成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被一小撮挑唆啦?

“目前,被删贴LZ情绪稳定” 嘿嘿

其实,你怎么能强求我们去了解你们之间的过节或者误会呢??

这个社会这么浮躁,我没有耐心去看你们之间的口水帖的。只是觉得在处理这件事的时候说话很有官家气派,按喉舌的说法是“很有魄力!” 其实你也就是个小布丁斑竹而已啦,好像不应该这么说话的。

总结一下,你确实是以一个可以删别人贴,屏蔽别人帖子的管理者口吻说话的,不管你是自觉不自觉,这种居高临下的口气,这让普通群众很不爽的。

我们回帖,大部分是因为你这种街道收电费的态度,而不是你们之间的纠葛。粤语说的好:“管我咩事”
黎仔,抬抬宾格态度好先
不要看楼主现在的帖子内容,今天楼主已经孜孜不倦地对自己的进行了N次编辑。被删帖子的内容,最先是我在某一次回帖中亮出来的。在我亮出被删帖之前,就没有几个人看到过帖子的内容,在根本没有掌握证据情况下借题发挥。我从来没有下过“被一小撮挑唆”的论断,你发挥得有些过分了。
从一开始就有人把我架在“官僚”的架子上成为众矢之的,然后我就成了“居高临下”。如果楼主没有先说出自己是在论坛混了四年的老会员(有倚老卖老之嫌),我怎么会亮出自己在论坛的资历让他人攻击。

没有这些年论坛数以百计“小布丁斑竹”的无偿维护,人大经济论坛早就沉沦了。义务和权利是匹配的,享受和付出是对等。管理团队为绝大部分会员服务,对极少数会员进行管理。是享受服务还是接受管理,取决于个人的言行是否符合论坛的规定。这就是我的“官腔”!

纵使社会浮躁了,也要知道什么时候要有坚持自我。这贴我不BAN,就算再多人来起哄架秧子,用粤语刚:我唔惊啊!
http://gjs.cass.cn/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601&Itemid=9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30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