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取消后,地方财政问题雪上加霜。
有许多人认为,中央财政的支持及政府间转移支付能够弥补地方财政的缺口。但有资料显示,财政在农业方面的支出和农业贷款转化为农业投资的比率却很低。
财政支农成为惟一选择
来自湖北省财政厅的政策消息称,2004年该省各级财政将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突出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龙头企业发展、生态工程建设、扶贫开发、开展农民工培训七大财政支农重点。
然而,包括林毅夫在内的不少专家学者认为,地方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往往是有限和暂时的,从目前来看,要落实好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问题的建议,解决三农问题,还必须依靠中央政府在财政上能采取实质性、战略性的措施予以扶持。
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
“2002年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转移支付的总额为7332亿元,如果地方政府不征收这一部分的税收,改由中央政府以专项转移支付来补贴地方政府因而减少的税收,则中央政府要增加的转移支付也才6.6%。”林毅夫说,如果只免除耕地占用税、农业特产税和契税,中央政府要增加的转移支付只有2.7 %,所以,在财政上是可以承受得起的。“农业特产税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
令参与该话题讨论的各位专家、学者感到欣慰的是,上月,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负责人在同一场合均表示,2004年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就是取消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率也将逐渐隐身于广袤的农村大地。
专家认为,按照税法规定,遭受自然灾害、出现减产时可以减免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但农业生产受自然和市场双重制约,在没有自然灾害、但市场价格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也应该对农业生产实行减免税的政策。由此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给予转移支付补助。
在财政支农呼声越发高涨时,我们也应认识到,财政支农并不是如人们意料的那么高效。可否找到更有效的支农路径。
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是非常流行的话题。只是又有什么具体的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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