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法:由于没有生产过程,过程中就没有相应产生等值收入,而企业主卖出存货得到收入,看成是二手货的卖出,只是财富的转移,而不是当期的新利润,不是新的要素收入。请问这样理解正确吗?
支出法:存货的减少,使得本期期末余额-上期期末余额为负,存货投资 I 为负,有资料说消费者有正的消费支出,正负抵消,因此不影响GDP,但C和I不应该是对于当期新产出的产品的最终需求吗,对支出法的解释存疑,求大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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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余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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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本期卖出上一期的存货,在收入法和支出法上怎么理解对GDP没有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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