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级博士研究生京外考生的调档函、协议书生将于6月4日由学院寄发。调档函和协议书寄发地址为考生报名时所填个人通信地址,信件为平信。
北京地区考生(包括本校、外校推研考生)请于6月1-10日(上班时间)(时间各院系有所不同)带上本人身份证到清华大学各院系签定培养协议、领取调档函。
凡档案所在单位与网上报名时所填的单位不一致的,须向学院提交“档案变更说明”(须本人手写,并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档案所在单位调出档案的证明、现档案所在单位调入档案的证明。考生档案所在单位须在接到调档函的一周内,寄出考生的档案。
应届生先提交“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待7月份毕业后再由考生所在学校寄出考生档案。
录取通知书在档案和协议书收到后寄发。时间大概在6月底或7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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