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6-4-23 21:42:00的发言: 你这样说,我很同意。不过,如果有人既使用着这样的概念,又打着“可观测性/可验证性”的幌子来强调自己“更贴近真实世界”(甚至认为自己没有在搞“套套逻辑”),就有点问题了。
交易成本这个概念的出现,使所有制度或者说经济行为的作用由增加收益变成了减少费用,这样设置也是有原因的,原文如下:
究竟这大名的高斯定律是不是一个定律呢?看来是,其实不是,因为在基础上高斯的逻辑是错了的。他不应该假设交易费用是零。我们要知道私有产权(清楚的权利界定)是一种制度,市场也是一种制度,而这些制度的存在是因为有交易费用而起的。如果所有交易费用真的是零的话,我们根本不需要有私有产权,不需要有市场交易,栏杆也一定会建在牛的增值与麦的损害的边际相等的位置上。
想想吧,如果交易费用是零,一个免费的仲裁者可以知道每个人的专业生产成本、品味,可以知道土地或任何其它资产的适当用途,可以知道每个工作者的边际产值,也可以知道怎样按边际产值分配,分配些什么,劳力之外的资产租值可以怎样分配而没有人有异议,等等。这样定下来,资产(包括劳力)的使用决定了,分配大家同意了,每个人言而有信,不会反悔,不会偷懒、卸责、欺骗等,约束牛群的栏杆一定是建在上文提出的位置。中央指导与分配神乎其技,不需要有私产,也不需要有市场。这是没有交易费用的世界,可惜这是个乌托邦。
高斯假设有产权界定及有市场交易,与他假设的没有交易费用是有冲突的。三者不能共存。没有交易费用,不会有产权或市场。问题是哪些交易费用会促使私产制度与市场制度的存在,或怎样的交易费用可以挽救栏杆的位置?
这个问题我想了十多年才得到答案。真不好意思为人师表。我常对学生说:想不通就要转换角度。说来容易,但自己往往不懂得怎样转。我自一九八一年就知道高斯定律有上述的困难,于是试从交易费用是零加上去,加来加去也加不出答案来。几年前一天晚上,时来运到,我从梦中惊醒,意识到答案要从高的交易费用减下来,因为私产与市场是为了减低交易费用而产生的。这角度一转,只几分钟就知道答案的大概。
所以我说经济学玩概念就像数学玩方程一样,代换一下变量,把它从等式左边移到右边,目的是使其更能合适的解释现象和问题,至于这是不是套套逻辑,张自己也留了余地。他原文不是也有“我说套套逻辑不可能错,没有内容,但并没有说这种言论绝不可能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同是套套逻辑,到了本领不同的人手上,就会有截然不同的威力”这样的话吗?其实经济学体系不可能完美(太完美不也是套套逻辑了),所以有些时候使用一些“万能”的量也是逼不得已,关键是理论体系本身有没有解决(不止是解释)普遍性的具体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