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hupichi在2006-4-12 14:23:00的发言: 张兄,我想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明公共物品的“非排他”和“非竞争”,两种性质其实都是人的感觉性质,并不是物品本身的特性。这种想法是从汪丁丁老师一次谈话里得来的,在那次谈话里,他提到了概念是否成立取决于人的感觉是否细腻。在感觉粗线条的人那里,1与2可以互换,因而1与2没有区别;在感觉细线条的人那里,1就是1,2就是2,两者相差鸿巨,加以区别有重大的意义。
对于什么是公共物品来说,举个例子,兄弟两人一起下馆子,哥哥出钱点了个汤。如果哥哥是个粗线条的人,他会认为谁出的这个钱无所谓,汤理所当然由兄弟俩共享,汤被弟弟喝了,那么汤就成了具有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弟弟搭到了便车。如果哥哥是个细线条的人,他会认为谁出钱买的汤谁才享有喝汤的权利,如果汤还是被弟弟喝了,那么哥哥会认为自己对弟弟具有一个汤的债权,并要求弟弟再点个小菜来补偿。这时候,汤就是私人物品。
同样,如果哥哥粗线条,他会认为这个汤不论落到自己肚子里还是落到弟弟肚子里(效用)都是一样的,都是自家人喝的无所谓。那么汤又有了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其根源在于决定效用函数的因素的主观性质。
推而广之,在一个崇尚集体主义或爱国主义的国家里,人们会有这样的观点:为了一个特定的目标或实现某个共同利益的最大化,没有什么东西不是公共物品,包括自己的生命都可以随时拿出来。形成这种粗线条感觉的原因恐怕跟传统文化和教育有关,并且如果这个国家里的人都是这样的粗线条,那么国家本身也是十分稳定的(这似乎可以解释中国长达两千稳定的封建社会形态)。相反如果有人因某种原因更自私起来,或者外部某种强调权利责任和自我意识的文化侵入竞争,那么那个国家的人必将陷入灾难。
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区分是意识上的区分,区分的程度受文化的影响。可以假想,没有自我意识的蚁群中的蚂蚁是没有私人物品概念的。当然,显然人类能够产生自我意识是一个飞跃,建立于个人主义基础上的文化在人类社会里也更具竞争力。所以西方三百年来一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呵呵,这个题跑得比较远了。
如果是在“非排他”和“非竞争”的经典含义下,我恐怕不能同意hupichi兄的看法,呵呵。
非排他指的是技术上不能阻止他人使用该项物品,或者这种“阻止”的成本太高以至于不经济;“非竞争”说的是一样物品一个人使用了不会影响到另一个人的使用,或者说,增加一个使用该项物品的边际成本为零。
这是技术标准而非心理标准。
一口汤,哥哥喝了弟弟就不能再喝,决非是“非竞争”的;哥哥不想让弟弟喝,也并不是做不到,“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在这里,与其说这碗汤是“公共品”,倒不如说在效用函数中有时候会有一些社会的心理的因素在里面,可以根据关系的亲疏会有一定的“利他”成分在里面。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偏好,这应当是学科分界,经济学本身不研究,也没有任何优势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