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一位学生家长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的一封公开信》 据悉,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因故不能在金华办学,给在校师生造成波动,一方面学生不能安心学习,另一方面教师则也将面临失教的边缘威胁。
学校的创立已经有两三年了,如果本校迁至上海,意味着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名存实亡!若干年后,本校的文凭是否作数?是否有效?如果有关就业部门问及这是那个学校的文凭,你们校方说是08、09年招收的学生,2010年学校关闭后在2011乃至2012或者2013年发的文凭,请问,这样的文凭有效否?
你们能在上海财经大学旗下变成分校,自然是得到上海财经大学许可的,况且教授中的一部分本来就是来自上海财经大学,如果学校倒闭,自然,你上海财经大学应该承担直接的责任。
本校迁至上海,名称仍然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这根本就是名不正言不顺的校名!你的唯一的出路就是颁发上海财经大学的文凭,凭什么你们自己的过失要有学生来埋单?从法律层面上来讲,这是否涉及欺诈行为?
从人性角度讲,这些孩子都是十年寒窗,终得金榜题名,但是你们给他们给毁了,并且毁得很残!如果你叫他们去完成学业,怎么个完成法,难道是为了得到一张废纸?一张假文凭?你们于心何忍?
根据法律规定,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倒闭,自然,你上海财经大学必须履行继续教育学生完成学业的责任和义务,你既然在浙江没有了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你有何资格在上海办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难道浙江省教育厅会认同你这样的做法?
如果是金华市政府、大昌公司等部门与你们的协调出现了问题,导致你们学校2010年被省教育厅除名,那么,省教育厅也应该承担不可逃避的连带责任!如果有人质问,省教育厅当时为何允许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在金华开学?同样,省教育厅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别忘了,你们的批文教育部也是备案的!
正确的方法,无疑只有两条:
第一条,目前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就读的学生全部划归上海财经大学,成为上海财经大学的学生,如果不行,你上海财经大学有什么资格托管浙江学院?如果有资格托管,你就有权力将这些学生进入上海财经大学本部!并且完成学业后颁发上海财经大学的文凭,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常识问题!
第二条,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的学生如果不能进入上海财经大学本部,给这些学生颁发毕业后的上海财经大学的文凭,那么,你就得在浙江金华继续办学,毕竟,2008年你们是被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学校,只不过你们今年没有招收学生的计划。至今,我好像也没有看到过你们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被教育部除名的文件或者说是批文。如果今年的确被教育部除名,那么,这些学生应该真正成为上海财经大学的学生,这难道还用得着解释,想必,任何人都明白这个道理的,这也是一个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同时,作为金华市政府、大昌公司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责任在于,作为市政府而言,你们是否起到了协调的作用?作为大昌公司,你们是否兑现了承诺?是否违约了?尤其是你大昌公司,只要你的企业不倒闭,就必须履行与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或者与财经大学签订的办学合同!如果大昌公司倒闭,那么金华市政府也理应扶持该校的正常开学,这是常理,政府为何不能补贴,协调寻求新的办学资助商?别忘了,这是学校!
这是作为一名普通家长的心声,目的很明确,就是不能误人子弟!
在此,也希望校方,有关部门能给予一个合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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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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