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东亚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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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公共经济学版发帖的指导性原则及建议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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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lj 发表于 2007-4-11 02:46:00
要不看这个规定,还差点违规了.好玄![em02]

12
longzhouxu 发表于 2007-4-13 01:20:00
遵守!

13
scarningma 发表于 2007-4-17 22:35:00
坚决拥护,同意执行。

14
xjbruc 发表于 2007-7-15 08:32:00
支持楼主

15
hongyuan80 发表于 2007-11-9 18:09:00
制度很全啊

16
lijiayan317 发表于 2008-1-9 20:46:00
<p>刚来的,大家多多关照呵</p>

17
zbjzy0526 发表于 2008-12-27 14:15:00
我急需"试论述公共经济学的特点和中心问题"的答案,能不能有帮忙的?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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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_hero 发表于 2009-7-1 15:40:31
如前面版主所言,大家要遵守本版块的规定,希望我们的版块越办越好,也希望人大论坛越办越好,感谢大家的参与。
经世济国,为吾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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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涉者79 发表于 2009-10-29 20:42:49
东亚富是位特热心的版主!曾得到您的帮助!受人点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

20
z_haunter 发表于 2009-12-20 22:55:52
31# jzf001
i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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