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保强
五、信用的内涵和本质
在前面分析纸币时,我们了解到纸币在本质上是一张由国家开出的信用凭证,而且还发现信用在现代经济运行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信用指的到底是什么,它可能会给经济运行带来哪些影响呢?下面,我们来做一探讨。
(一)、“信用”简述
“信用”这个词在今天已经成为一个被我们时常挂在嘴边的词汇,然而“信用”这个概念指的到底是什么,我们却仍然不能给出一个统一的答案,人们对信用的认识还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信用”这个词已经被赋予了极其丰富的内涵,关注这一概念的人们分别从各自所关心的角度对信用的基本含义进行了不同的界说。在伦理学家那里,“信用”主要是指人们所具有的一种“信守诺言”的道德品质。这一点可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所讲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和“一诺千金”等成语中得到体现,这些成语就比较形象地反映出了人们对践约的重视和在这方面对许诺者提出的道德要求。而到了社会学家那里,信用则被解释为是在二元主体或多元主体之间,以某种经济生活需要为目的,建立在诚实守信基础上的心理承诺与约期实践相结合的意志和能力。在《牛津法律大辞典》中的解释是:“信用(credit),指在得到或提供货物或服务后并不立即而是允诺在将来付给报酬的做法。”在我们的经济学教科书中则大都把信用定义为借贷,即指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在黄达主编的《货币银行学》中对信用的解释是:“信用这个范畴是指借贷行为。这种经济行为的特点是以收回为条件的付出,或以归还为义务的取得;而且贷者之所以贷出,是因为有权取得利息,后者之所以可能借入,是因为承担了支付利息的义务。”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信用”的解释则是表示赞同地引用了英国经济学家图克.托马斯对《对货币流通规律的研究》一书中的一段话:“信用,在它的最简单的表现上,是一种适当的或不适当的信任,它使一个人把一定的资本额,以货币形式或以估计为一定货币价值的商品形式,委托给另一个人,这个资本额到期后一定要偿还。如果资本是用货币贷放的……那么,就会在还款额上加上百分之几,作为资本的报酬。”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在马克思看来,信用应该就是指一种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特殊的价值运动形式。鉴于人们对“信用”有着各种不同的解释,在我国的《辞海》中对“信用”这一概念列出了三种基本释义:一为“信任使用”;二为“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对他的信任”;三为“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以上这些,便是人们对“信用”这一概念做出的一些主要解读。
通过以上对“信用”概念的简单介绍,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在前面人们的各自解读,还是后面在《辞海》中的归纳总结,人们对信用的认识都还只是处于一种根据社会实践进行具体描述的状态,并没能对“信用”做一个根本的把握,从而为其找到一个一致的基本内涵。就拿《辞海》中的基本释义来说,“信任使用”和“取得别人对自己的信任”就有着完全不同的内容。从其具体的含义来看,“信任使用”应是以自身为信任的主体使用自己对他人的信任;而“取得别人对自己的信任”则是以他人为信任的主体,要求自己去取得他人的信任。显然,在这里它们所描述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至于“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则既可以与前面的“信任使用”发生联系,解释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信任的使用;也可以与后面的“取得别人对自己的信任”有所关联,解释为一个人取得另一个人对自己的信任。显然,这一对信用的解释被模糊于前两种解释之间,是一种模棱两可的解释。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自然也就不难得出我们现在还没有为“信用”找到一个统一的基本内涵的结论。既然我们还没有找到“信用”的基本内涵,那么“信用”的基本内涵究竟该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做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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