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FKFYS
1566 9

[意见建议] 论坛版规应当不厌其细 [推广有奖]

  • 0关注
  • 0粉丝

硕士生

61%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23 个
通用积分
0
学术水平
4 点
热心指数
24 点
信用等级
5 点
经验
1471 点
帖子
232
精华
0
在线时间
94 小时
注册时间
2010-7-7
最后登录
2011-1-10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近来因为投诉某位马经版主而多在站务版逗留。发现有好几个投诉版主的贴子。其实有的投诉完全可以避免。比如会员ahnulxy jh81522版主的投诉就是这样。如果一个贴子确实有价值,而仅仅因为附有广告就删除,实在是有些可惜。能不能考虑对那些单纯的广告和附有广告的贴子进行区别对待?虽然该版规定不得“发表与考研考博与留学无关的主题”,但该贴不是完全无关吧?如果论坛有这方面的详细的明文规定——比如说只要存在无关内容,即使存在其他有关内容也要删除。也不会发生这种投诉事件吧?虽然这样大家无话可说,但是区别对待是不是更好一些?更人性化一些?这位版主应当说是严格按照版规履行职能,从而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只能说明相应规定不甚完善。因此,那位投诉者要求该版主辞职,应当说没有什么根据。
不过,由此事也可以提醒我们,论坛的规定不应当仅仅有约束会员的,也应当有约束版主们的。如果版主违反了那条相关规定,会员们应当有权——至少有义务按照规定来对版主进行投诉,论坛管理部门也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而处理版主。无规矩不成方圆嘛。这样,大家严格按照规定行事,互相监督,论坛才有更好的发展吧?纠纷也会更少些吧?至少不会胡乱投诉一气。有了更详细的规定,纠纷的处理也会更加透明和公正吧?虽然这样可能有损某些犯错误的人的面子,但是,是个人的面子重要,还是论坛的发展更重要?
再比如,今天看到有一位投诉某版主的会员被禁止访问,操作此程序的,竟然是被这位会员投诉的版主。窃以为这事不应当由这位版主操作吧?象这种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事情不好吧?他是否应当避嫌?否则难免不会令人产生打击报复的怀疑。尤其是对这种投诉者的处理,是不是应当公开其被处理的相关证据?俗话说以理服人嘛。
一个国家的法律都是不断完善的,论坛的版规希望也是这样。一个国家都有对公务员的处分条例,希望论坛也有类似的规定。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考研考博 打击报复 不成方圆 无话可说 管理部门 论坛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收起 理由
gongwng + 100 + 100 + 1 + 5 这个刺儿挑得有水平,赞!

总评分: 经验 + 100  论坛币 + 100  学术水平 + 1  热心指数 + 5   查看全部评分

沙发
jianpingcumt 发表于 2010-7-29 11:15:1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呵呵 挺好 顶一个

使用道具

藤椅
LFKFYS 发表于 2010-7-29 15:41:0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作出详细的规定,现在是比较麻烦,但以后会减少麻烦。谁有什么问题,对照规定,谁是谁非,一目了然。没有哪个闲着没有愿意到这来投诉玩。如果将来有什么不曾预料到的事情发生,则随时对规定进行补充修正。把规定都摆着明面上,也免得有人找种种借口干“私活”。
作为学术论坛,“法”治也应当是一个追求的目标——学术应当是最忌摸棱两可的。换言之,这里应当是最讲究公正的地方。

使用道具

板凳
LFKFYS 发表于 2010-7-29 17:12:5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已经处理过的决定,到8月5号。结果客服又追加了3个月。本论坛管理操作太轻率了!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站务与外事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70957&page=
这位会员说得不是没有道理。
显而易见,如果有什么样的情况,就有什么样的处理规定,那么何至于此?这种纠纷白白浪费大家的时间。
另外,规定详细——包括对版主们操作上的规定以及约束,可以避免得罪人。中国是人情社会,大家接触多了,对脾气或观点相同的,难免不会互相照应或关系处得不错。这样,一旦哪位出了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便会引来别人的不满——这显然不会对论坛有好的影响。或者说,规定弹性太大(或无规定)也是如此——本人的投诉不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么?如果有详细的相关规定,谁也不能徇私枉法,当事者也挑不出来什么——规定在哪摆着呢。
已有 1 人评分论坛币 热心指数 收起 理由
arthistory4 + 100 + 5 精彩帖子

总评分: 论坛币 + 100  热心指数 + 5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报纸
LFKFYS 发表于 2010-7-29 17:30:0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规则最忌什么“情节严重”、“大量”“等等”这类字眼。
什么叫做情节严重?如何判断?什么叫做大量?多少算大量?等等都是些什么?谁也不知道,那么什么可以归于这个“等等”之中?虽然我们不可能一下子穷尽所有,至少有一个标准来判断什么可以归于这个“等等”之中(如人身攻击的语言即如此)
毫无疑问,量化的越精细,纠纷就会越少。这也是一个考验论坛管理者智慧的事情呢。

使用道具

地板
dumb 发表于 2010-7-29 18:07:1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告全体会员书(原人大经济论坛删贴标准基础上整理)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666629-1-1.html
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使用道具

7
LFKFYS 发表于 2010-7-29 18:42:2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帖子将会被删除或者不许发布:
评论国家领导人(无论正反面);
评论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外交关系;
评论台海问题、西藏问题、天安门问题;
所有涉及日本、朝鲜、古巴、印度、印尼的非纯粹经济新闻和评论;
所有军事新闻、意识形态问题(无论来源);
领导干部调动、升迁问题;
没有证据的任何揭露性报道(如批判学者);
单人每天发多次(次数以总置顶贴规定或版规规定为准)“顶”、“好”等无任何实际内容的灌水贴(尤其是在同一个主题帖内多次灌水);
未经论坛授权,发贴标题含特殊字符(如 ★■▆▆◣)
发布与论坛无关的广告
其他敏感问题。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站务与外事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66629&page=1

单人每天发多次(次数以总置顶贴规定或版规规定为准)“顶”、“好”等无任何实际内容的灌水贴(尤其是在同一个主题帖内多次灌水);
=======
其他的根据国情,都可以理解,也好判断。但上面这一条就有问题了。什么是多次,多少次算多次?这得有个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在实际操作上,不但有删贴子的问题,还有禁止访问和禁言的问题。那位刚刚投诉的会员,其灌水不是被删除的问题,而是一定期限的禁止访问的问题。那么,这里的规定显然就太随意了,从而操作起来也就了随之而随意了。不然,不会出现投诉问题。解释也不好解释——因为根本就没有明确的标准。
象这种数量上的规定,完全可以是硬性的,不需要一定有什么科学的根据,大家只要知道有这样一个标准且无人可以例外即可以了.
尤其是如果仅仅就这里的规定来看,那么另外一位投诉马经版主的会员的贴子,即使按那位版主所说的,是内容不符,也不应当删除贴子呀。而只是移动而已。一个粗糙的规定,引来这么多事端。
还有,关于人身攻击,有版主认为只要一些不好听的或有问题的话没有针对具体人就不算人身攻击(如我的那个投诉所涉及到的),论坛也应当有明确的说法.
总之,考虑的越周到,纠纷就会越少。这样,大家也好把宝贵的时间用在真正有意义的地方(出了问题,当事者如果认为自己有理——在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的情况下,没有人愿意咽下这口气。所以就要投诉,其实这有什么意思呢?都是来学习来了,也不是找晦气来了。)
已有 1 人评分热心指数 收起 理由
warrenzhang + 1 我很赞同

总评分: 热心指数 +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8
gongwng 发表于 2010-7-29 18:49:3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希望借用楼主的智慧多纠点毛病出来!!非常感谢!

使用道具

9
LFKFYS 发表于 2010-7-29 19:03:3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可不敢当。应当群策群力。

使用道具

10
LFKFYS 发表于 2010-7-31 08:17:2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论坛是不是可以考虑,今后对于那些关于禁止发言和禁止访问的处罚,由执行处罚者在站务版(或相关版面)公示处罚的证据?这既可以显示透明公正,也可以警醒他人。而对于那些投诉版主或其他会员的人,如果受到处罚的,即使其他贴子受到屏蔽,投诉贴也不应当受到屏蔽。因为不能因为他的错误而使其投诉无效吧?这样显然会使某些人钻空子甚至假公济私。事实上,禁止发言和禁止访问连贴子也受到屏蔽这种情况,很令人不解。这有剥夺会员的“政治权力”之嫌,一个论坛这么做似乎很不妥当吧(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能够做这样决定的显然不应当是论坛)?在各版块被屏蔽的应当是有问题的贴子而不应当是该会员在其发表的所有的贴子。
以我个人看法,禁止访问与禁止发言这种处罚,意义并不大。对于禁止访问,至多会员会损失论坛币,其他几乎什么也损失不了(至于什么本科,博士等的称号,我看没什么大用,这不过是说明发贴多少。)。至于禁止发言,则连论坛币也不会损失。两种情况,受到处罚的会员都会重新注册账号来发言(我不知道论坛现在的这二百万会员是否包括这些被禁止发言和禁止访问的人)。所以,不如换成根据不同的情况罚没论坛币并在相应版块公示的方法来处罚——国人讲实惠和好面子嘛(如果没有下一个犯错误的,这个人就至少在一定期限内在那里挂着。如标题:XXXXX因XXXX事,罚XX论坛币,内容则是其犯错误的证据以及处罚适用于哪条哪款。),如果有必要,也可以在会员头像下面的那个地方进行标注处罚次数。要不论坛就盯紧这类会员的IP,一旦发现重新注册,就继续执行相应的处罚,不过,这显然会出现殃及无辜的情况。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站务与外事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e=4&from^^uid=1989494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26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