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初学者,如果问的问题比较幼稚不要见怪
问题如下
在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时候,如果价款里面是含增值税的话,比如说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我们先要进行价税分离,比如除以(1+17%),然后再乘以税率。
上述的说法应该没有问题吧,几乎是书上的原话。
我的问题是,既然你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是含税价,含税,说明税已经存在,甚至金额都是已知的,要不怎么含呢?已含税那就说明税已经是算过了啊。。。。。这就是我的疑问!
可能是我才学,可能有很多相关的知识不了解吧,希望有高手能够指点。
另外呢,对消费税在组价时要把消费税组进去也很不理解。
我问周围的人,都用价外税这个概念来解释。说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要价税分离。。我觉得这个好像没有直接解决我问题里的主要矛盾。况且我对价外税这个概念也不理解。说是价外税,我消费者在消费的时候不照样要负担这个价外税吗。。。和价内税有什么区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