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开庭审理诈骗案件 |
公诉方诉称,2008年3月以来,被告人纪文洪指使杨克均等多人,冒充科技日报、中国教育报的工作人员,使用假名,利用被害人(单位)获得某项荣誉之机,以能帮助被害人(单位)在报上发表文章、做宣传,需要交纳宣传费为由,骗取北京大学、同济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数家单位宣传费共计7.38万元。
纪文洪称:“看对方有多大的财力、需要多大的版面,按照版面的面积和位置向对方要钱,一般是4000元至9000元。”“其实,我们根本做不了这个(刊登文章),因为我们根本不是报社的。”纪文洪的员工们坦承。
昨日庭审中,纪文洪的律师向法院提交了数份《科技日报》作为证据,表示纪文洪之前为多家单位或个人代理刊登过宣传文章,并据此对检方指控的诈骗罪罪名提出了异议,认为被告人纪文洪所涉嫌的应是相对量刑较轻的合同诈骗罪。
另外,该律师还指出,纪文洪的行为应属于单位犯罪。据悉,纪文洪于7月8日退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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