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干股”的问题。我不知道whm303版主如何理解为“实践中这样一种投资方式通常被称为‘风险投资’”,我所知道的一些现象是,有一些劳动者的能力非常强,有没有他在这个生产中,创造剩余价值的结果差别是非常大的,而无论资本所有者投入多少资本。正如你举例的电影行业,名角,有他没他,票房差别是非常大的,投入再大的资本都无法改变;再比如科学家,有他没他,高科技企业的利润率是大不同的;金融行业中的理财高手,资本多少已经不是问题,有他没他,收益率却差别很大。这是一种新型的劳动关系,不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雇佣关系,而是合作关系,原因是在这些生产方式中,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已经不再起支配作用。这样一种生产关系,我无法理解为资本所有者单方面的“风险投资”的结果,而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生产方式变化导致生产关系变化的结果。再说,有些风险投资企业中没有采用这一劳动关系,有些不是风险投资的企业却采用了这一劳动关系,也足以说明它和风险投资没有必然直接的关系。
“觉得赠送‘干股’的比例由投资者对于产品的预期收入和其预期利润率决定更为恰当”这个观点我赞同,因为我觉得这是社会再生产追求剩余价值率最大化的体现。
“在投资者看来只是一种另类的手段和‘成本’”我也赞同,但想说明的是,投资者之所以采用这种手段而不是那种手段,恰恰是由生产力条件决定的,恰恰就是生产关系的体现。雇佣,相对于奴役而言,不也是“一种另类的手段和‘成本’”吗?作为“赌徒”的投资者不得不采取这种“合作制”劳动关系,不正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生产关系变化的必然结果吗?
2、 3“劳动有价值吗?”劳动没有价值,但劳动者的劳动力有价值,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将劳动力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这是商品具有劳动价值的原因。如果劳动力没有价值的话,那商品价值就无从谈起,这是我对劳动价值的理解,不知能否作为对您问题的答复。
“是否是承认资本和劳动同时创造价值”,不承认。价值创造的主体只能是人,是劳动者,通过劳动者的劳动,创造了包括“劳动力价值”、“原材料的价值”、“生产工具的价值”等一切生产过程中价值的增殖价值,但是在我的理解中,这些劳动者创造出来的增殖价值,并不必然归劳动者所有,而是归各自价值的原来所有者,即谁创造即归谁所有的观点是错误的。
所以您“觉得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我无法认同,原因是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是两码事。
3、 4.这里怪我没提前解释一下我所说的“价值的所有关系”。我是这么理解的,对物的所有,根源在于对物中所凝聚的价值的所有,本质上讲,如果一个物没有价值,人也就不会与该物形成所有关系,当然现实经济现象中,如果该物没有价值但有对价值的外来期望即价格的话,人也会与该物构成所有关系,不过这是价格理论的话题,这里不提。两个商品进行交换时,A人与A物之间有所有关系,本质是A人与凝聚在A物中的价值之间有所有关系,B人与B物之间有所有关系,本质是B人与凝聚在B物中的价值之间有所有关系,两个价值相等,交换后,A人和B人继续与等量的价值之间有所有关系,只不过价值的载体发生了变化,A人所有的价值载体变成了B物,B人所有的价值载体变成了A物。同样,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价值转移时价值的所有关系也没有发生变化,无论是劳动力价值,还是其他生产要素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后,原来的价值所有者是谁,转移后价值所有者还是谁。
您认为“离开价值载体来主张价值的所有关系,实际上是把价值视为可以脱离商品而存在的客观实在”,我觉得您的说法是对的,我同样认为价值无法“离开价值载体”,价值和使用价值是统一的整体,但是我觉得这并不否认“对价值载体的所有关系本质上是对价值的所有关系”这一观点啊,价值不能脱离商品而存在,与商品的本质是价值并不矛盾。
在我的理解中,“劳动力究竟有没有价值?”这是个大问题,是劳动价值理论的大是大非的问题,是判断一个理论是否是劳动价值理论的关键性问题。劳动力当然有价值,而且是一切商品价值的源泉。版主问我这个问题,还真让我稍稍诧异了一下。劳动力价值是指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同任何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这一特殊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劳动价值理论科学地区分了劳动力和劳动,论证了作为商品买卖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劳动力具有价值,劳动没有价值。劳动力的使用能创造出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这个超过部分就是剩余价值。马克思关于劳动力价值的阐述,揭露了剩余价值的来源和工资的实质。
“劳动力的价值量是如何确定的?”是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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