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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我是说我们国家曾经经历的十年文革是荒谬的十年,不是说你和你认为的这个观点。孙冶方先生因为坚持自己的劳动价值理论观点而蒙受多年不白的牢狱之灾,即使在生命危险之前也决不改变自己的学术观点。
不过我觉得有必要提一下,重新给价值下定义没有意义,与现有劳动价值理论中的价值含义不同的定义都是不客观的,现有的劳动价值理论在价值的定义上已经是准确的,无需再做修改。我觉得“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和我所说的“价值是人因改造自然的需要而对满足需要的物的本质认识和客观评价”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都承认经济学中价值概念源自于人的需要,都承认劳动实现了人的需要,都承认对这种需要的本质认识是对劳动的认识,计量的都是抽象的社会劳动的量。不能把“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的表达理解成劳动价值需要和效用价值融合。
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被普遍认知的那个价值定义表达的也是同一个意思,只不过他进一步的将这个抽象的社会劳动的量表示为社会平均生产力乘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抽象分析方法中这么表示没有任何问题,但在进行量化的数学计算时,这么表示反而进一步加剧了量化计算的复杂程度。我认为,从一些价值与之有关系的结果出发,从结果反推算价值,同样能够准确的计算出价值的量,这些应该是劳动价值理论的价格理论中需要详细阐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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