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ackl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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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劳动价值理论的坚定支持者如何认识劳动价值理论的发展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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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ackloo 发表于 2010-8-11 15:06:07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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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个针对“淡泊”网友的题外话,我对劳动价值理论确实没有丝毫的辛辣讽刺,而只是自认为客观的阐述了一些我所理解的劳动价值理论和现代经济学各自的优势与不足,并针对劳动价值理论的不足提出我认为应该的发展方向。下面我主要说明我对劳动价值理论的理解思路,当中也会穿插一些两种理论的对比。以此与包括“淡泊”网友在内的所有网友探讨。

1.任何一个企业,或者用专业术语“生产体”、“经济体”,考虑到社会平均利润率的话,如何衡量它到底是赚钱还是亏本?我想能够认同的唯一办法就是单位商品的总成本乘以1加社会平均利润率与单位商品价格的比较,后者大于前者则生产体(相对于别的生产体而言)赚钱,后者小于前者则生产体(相对于别的生产体而言)亏本。总成本是本次生产过程的人力成本加原材料价格,而原材料又是前次生产体的产品。这样将整个生产链上所有生产体的生产过程递推到源头,并将整个生产链上所有生产体抽象为一个大的生产体,那就是总成本全是人力成本,各生产体的利润是整个抽象生产体利润在各生产体之间的分配。这么看来,无论什么生产过程,价格都是在与一个东西做比较,这个东西是总人力成本乘以1加平均利润率。这是一个感性的认识,价格与劳动是有关系的。

2.再看何谓价值。从哲学角度看,价值是主体因主体的需要对满足主体需要的客体的认知和评价。仅仅从这一点来看,效用价值论中的价值概念比劳动价值理论中的价值概念更符合哲学的定义,但是这样的定义不具有客观性,无法解答一个“到底是多少”的问题。为了解答一个“到底是多少”的问题,效用价值论通过界定各种均衡条件来回答价格应该保持在多少的问题,可效用价值论却没有进一步考虑过,均衡条件下效用这一主观感受的客观性,不就是效用这一主观感受背后的客观本质的直接体现?为什么不直接研究主观感受背后的客观本质,而要绕这个圈子?所以我说经济学中的价值概念不等同于哲学的价值概念,不是普遍认知上的“价值”,而是哲学中价值的客观,即主体因主体的需要对满足主体需要的客体的本质认知和客观评价,量上等于满足主体需要的客体的本质的量。简单说经济学中的价值,是哲学中的客观价值,它的量是价值客观的量,经济学中的价值概念虽然是个主观概念,但它表示的是主观的客观性,量化的是主观背后的那个客观的量。

3.经济学中的价值只能是劳动价值。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主体是所有社会的人;主体的需要是包括、主要为、但不限于“提高人自身生存状态的需要”的“改造自然的需要”(因为人也是自然的一部分),这种需要源自于人这种动物的动物特性(也叫自然性),升华于人这种社会动物的社会属性(也叫社会性);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满足主体的需要必须经过人类的劳动,这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体现,需要是无止境的,但需要的满足必须由劳动来实现,经过人类特定的劳动,客体就能满足主体特定的需要,人类特定劳动的程度,决定了客体满足主体特定需要的程度,对某物满足主体需要的认知,本质上对该物进行怎样的、多大的劳动才使该物满足了需要的认知,是对劳动这个客观的认知,所以经济学中的价值,最准确的定义是社会的人对为满足改造自然的需要而对某物进行了怎样的劳动的本质认识和客观评价。

4.劳动价值理论和现代经济学中对劳动价值不同的衡量依据是两种理论分歧的根源。在我的理解中,现代经济学虽然从没有探讨过、承认过,但我更情愿认为它是把主观效用作为对劳动价值的衡量依据,而不是把它理解为效用价值。现代经济学通过对效用做量化或序数化,使用边际分析的方法,总结出各种不同界定条件下的经济规律。在我看来除了对效用做量化或序数化未能直接体现出劳动价值的客观;而使用边际分析的方法,通过一定的界定条件来总结经济规律都是正确的分析方法,而且大部分结论也都是正确的,但是它缺少对本质的直接阐述,规律更多的是对现实经济活动的经验总结,用术语来说就是对客观规律在一定条件下的必然现象的总结。而劳动价值理论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劳动价值,通过抽象的方法,对抽象商品、抽象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进行分析,它的大部分结论都是真实的描述了客观规律,但它的不足在于没有找到对衡量依据的量化方法,通过抽象的理论分析,无法提供人们在主观能动的利用规律时进行控制和规避的量化分析方法,使得劳动价值理论虽然很正确,但目前更象是个事后诸葛亮的理论,它能告诉你事情已经发展成这样是因为什么,但如何主动的使事情按照我希望的这么发展或如何主动的避免事情发展到我不希望的那样,他目前还无能为力。

5.我所认为的劳动价值理论中价值理论部分的不足。注意这里所说的不足不是错误,而是可以补充,而是原著缺失了的一些可以对价值理论进一步的阐述。没有任何一个理论没有不足,一个理论上的不足正是该理论的发展方向或需要发展的内容,哲学上讲只有绝对真理才没有不足。

我认为现有劳动价值理论的第一个不足,没有系统的阐述经济学中价值的客观性,包括价值客观和客观价值,这个不足导致了人们比较难于理解劳动价值理论的理论依据。

第二个不足,没有系统的阐述分配关系由所有关系和劳动关系共同决定,分配原则是剩余价值按照价值所有者的价值比例分配,这个不足让后人产生了很大的理解偏差,认为谁创造就归谁所得。有位黄佶网友和我讨论“机器创造价值”,就是因为他潜意识里也认同了谁创造就归谁所得而没明白“创造的主体只能是社会的人”这一哲学命题,所以他尽量的往“机器创造价值”上靠,这样才能使机器创造的价值归机器所有者。“机器创造价值”问题的本质是通过使用机器,合理的分配生产要素达到生产能力的最大化,使得价值所有者(使不使用机器前后的价值所有者)能够分配得到更多的剩余价值。我认为分配原则是一定所有关系和劳动关系下人类社会大部分不公平、不平等的根源(这里所说的根源是以一定所有关系和劳动关系为界定条件,这和人们根据这个规律来改变所有关系和劳动关系从而实现公平平等是不矛盾的)。也正是由于分配原则的缺失,人们没有认识到包括按要素分配、按劳分配,在严格意义上都不能算关于分配的理论,而只是分配原则在一定界定条件下的现象总结。
这两个不足引发了一些后人对劳动价值理论理解上的偏差,以及劳动价值理论中一些具体结论的不正确。

第三个不足,没有明确的阐述,即使公有制生产关系下,社会再生产过程仍然必须遵循关于价值的客观规律。这个认知上的不足在早前的劳动价值理论社会实践中产生了非常严重的后果。价值体现了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莫名的原因被普遍认知为私有关系下的人与人关系,以及对“劳动券”(劳动券区别于货币在于劳动券不体现私有关系,但这是马克思预言的在公有制所有关系、按劳分配的分配关系下的特定产物,而我并不认同。当然认同他的理论和不认同他对未来的某些预测不矛盾)的理解和实践,将劳动券中的个体劳动直接体现社会劳动,因莫名的原因被普遍认知为个体劳动不体现社会劳动,所以社会主义实践中出现了粮票、肉票等本质上不是劳动券的“劳动券”,这种劳动券本质上否认了劳动的社会性,必然导致了人们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不再按照关于价值的客观规律行事,这导致了社会主义公家普遍性的贫穷,大跃进、放卫星、大炼钢、3年赶英超美都是我国以前不按照关于价值的客观规律行事的具体表现。我国改革开放后的实践是对这一错误行为的拨乱反正。严格意义上讲,第三点不足与其说是理论的不足,不如说是后人对理论的理解偏差。

6.我认为劳动价值理论最大的不足是价格理论的缺失。严格说这个不是不足,而是错误。在劳动价值理论中价格是货币表示的价值,受供求关系影响。在我看来这句话本身就是错误的,如果价格确实是货币表示的价值,那就不可能受商品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只能受到货币供应量的影响,但这和事实不符。劳动价值理论中没有详细的关于价格规律的阐述。在我的理解中,人类社会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循环持续的社会再生产过程,依次进行的生产构成一条生产链,无数条相互交叉的生产链构成整个社会的网状的生产结构,同时整个网状的生产结构上的每个生产又在同时进行。在这样的生产过程中,前一次生产决定了后一次生产,同时后一次生产也会反作用前一次生产的继续生产,这种反作用是价格理论之所以是客观规律的根源。供求关系为什么能改变价格,就是因为“求”作为后一次生产的生产要素配置反作用前一次生产的“供”,这种反作用有规律可循,前一次生产和后一次生产之间的决定关系和反作用关系,都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客观规律。另外,劳动价值理论的价值理论部分所进行的抽象分析,也需要在价格理论中详细的阐述,通过价格理论来进行量化。这些都是劳动价值理论应该发展自己的价格理论的原因。劳动价值理论的价格理论应该借鉴现代经济学的边际分析法,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工具。

按照我的理解,在劳动价值理论中,价格是对价值的未来期望,表示的是一定量的价值投入到某生产过程中,可分配到的剩余价值,相当于在社会平均生产力下可分配到同等剩余价值量的那部分价值量。价格是对生产力的一种预测,会在后续的生产过程在中得到实现和修正。按照我的观点,“价值转型”问题将不再是劳动价值理论与现代经济学理论争论的焦点,因为在特定时刻价格总和不等于价值总和,而是价值总和的预期,但长久的看(时间趋向于无穷)价格作为期望都能在后续的生产过程中实现和修正,所以价格总和一定等于价值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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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劳动价值理论 价值理论 劳动价值 如何认识 支持者 发展 理论 认识 劳动价值 支持者

劳动价值理论的新阵地
http://blog.people.com.cn/blog/u/newbase

沙发
精忠岳飞 发表于 2010-8-11 15:49:44
像这篇文章一样井底之蛙根本看不到劳动价值论的真正逻辑。马克思对产生促使价值产生非常不认为是一种功劳,还认为一种罪过。如马克思认为企业追求剩余价值,而不是使用价值,因此企业是阶级斗争的产物。

劳动价值论的真正逻辑,应该是价值是一种被货币奴役而流通的人类劳动.马克思的逻辑很简单,就是要消灭价值,把变成价值的劳动还给个人来支配。

而至于剩余价值与分配的问题完全是误读了劳动价值论的真正逻辑,即然价值是一种劳动,那么剩余价值就是一种剩余劳动,而并不是具体的剩余财富。
至于效用价值论把价值认为是一种评价,而主观上的人对物的评价是不可转移的,认为可转移这在逻辑上就等于认为可以控制他人思维,或者人们思维一样,这不是很可笑的逻辑么。可转移的只能是两种:1、具体的实物或者具体的使用价值,2、就是劳动。

而剩余价值,如果是具体的剩余财富。这就等于说,一个富人或者有权力的人物一天可以吃一千个人的饭,穿一千个人的衣。这实际上非常可笑,但现实问题是富人的奢侈品可以消耗成千上万人的劳动。

从这个意义上说,剩余价值应该是一种被交换中的剩余劳动才符合逻辑。

而某人自以为是的认为,劳动价值论“没有系统的阐述分配关系由所有关系和劳动关系共同决定”,显然这样的思维是一种拜物教思维。从追求自由的角度来看,支配他人的劳动,是对他人的奴役行为。劳动是依附个人的,让人把劳动拿出来分配是对人的奴役。
马克思的价值逻辑很简单,价值不是人与物的关系,而是人与人的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因此价值关系与科技、产出是无关的,代表的是一种经济关系,而不是产出,更不是人对物的主观评价,因为评价是不可转移的。

至于大跃进时的超英超美,从工程学的角度来看,实物产出的逻辑来看,只要复制普遍国民教育的人口,十年超英,十五年超美并非不可能。一个极端的例子,一个工业国家因战争被打回石器时代,只要普遍国民教育的技术人口还在,十年以内恢复到以往的物质文化水平,并非不可能,两次世界大战后,各国的恢复就可以说明。而大跃进失败,在于技术、知识的缺乏,与价值规律显然无关,价值规律代表的是人对人的控制关系,超英赶美国是在技术和生产能力上超过这两个国家,而不是复制这两个国家的资本主义关系(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价值关系)。

至于价值按劳动价值论的逻辑,代表的是人对人的一种控制关系,也就是说代表的是一种经济关系,而并非产出。从这个意义上来诠释价值,我们可以看作是对价值是人对人控制的一种较直接权力控制更温和的方式。古典经济学之所以称为政治经济学,其中最重要的一点,认为经济关系是人对人控制的关系,而不是人与物的关系。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藤椅
精忠岳飞 发表于 2010-8-11 16:21:53
劳动价值论所说的是政治经济学,即人与人的控制与被控制关系,而不是人与物的产出(或者满足)关系。
而价值就是以货币形式的对人的行为(劳动)的控制,这种被控制的“劳动”,我们就可以称之为价值

政治经济学也更符合现实资本主义的逻辑,即价值量与产出无关,而代表权力与社会地位。而主观上人对物评价是不可转移的,而拜物教认为价值是具体的物,也不符合逻辑,如富人不可能无限消耗中低档消费品,每十年之内生产组合产品日新月异,从这个意义上说,剩余价值或者增量的价值显然也不是具体的财富,而只能是一种交换中剩余的人类“劳动”,以货币的形式来加以兑现。

这篇文章,先入为主的使用了效用论的逻辑来看待劳动论,显然错得非常离谱。

劳动论的与效用论的根本区别在于,劳动论认为经济是一种人与人的关系,而不是人与物的关系,而效用论而抽像为人与人的关系。
再具本的深入,劳动论则可以形容为,认为社会经济是交换关系,交换的原子是劳动。而效用论认为社会经济是供求关系,供求的基础是人对物的主观评价。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板凳
精忠岳飞 发表于 2010-8-11 16:41:03
再次,
从劳动价值论的逻辑来看,假设整个系统的劳动人口一定,他们的生理极限是一定的,那么在一定时间内产生的价值量是一定的,不会增多也不会减少。

具体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实际上是为了除非价值与产出的关系,而论证价值代表的是人与人的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与产出与科技、个人满足无关。
因为按逻辑,在其它要素不发生变成的情况下,那么商品的价值会越来越小,个人的劳动量不会发生变改。但《资本论》则从系统整体来思维来看,具体生产效率提到劳动时的劳动时间不会减少,而劳动者的数量会发生变成。另外生产组合也会发生变化,这个马克思则是从平均利润率的角度来论述此问题。

《资本论》最终证明的是,价值与产出,与满足无关,代表的是人利用货币对人的行为(劳动)的一种控制关系。

因此资本主义社会也是阶级社会,资本主义的生产单位企业追求剩余价值,而不是具体的使用价值,因此它是阶级斗争的产物。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报纸
wanglinhai 发表于 2010-8-11 16:48:47
楼主的观点我基本赞成
作为一个研究价格/价值理论多年的研究者,我也谈谈自己的体会。
1,价值论研究,首先要有明确的“价值”的定义。价值的定义都没有明确,就去研究价值,往往会不知所云,的不出来多少有价值的东西。概念的定义不清,就妄下结论,是中国人的通病。中国往往还没有把概念搞清楚,就试图去判断。殊不知,概念在前,判断在后。
2,不同的价值定义,劳动价值论就有不同的意义。
如果把价值定义为商品对人的意义,那么,劳动价值论就没有任何意义,说得难听点,就是扯蛋。因为人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商品满足人不同的需要,其价值根本不具有可比性。
如果把价值定义为商品中凝结的劳动,那么,劳动价值论也是扯蛋。因为商品就是商品,商品之中不包含任何劳动。例如,苹果之中只有果糖之类的东西,不会有劳动。
如果把价值定义为价格波动中心的值,那么劳动价值论就有一定的意义。因为此时,劳动确实在影响价格。
3,我们国家先把价值定义搞清晰,然后再研究劳动价值论的人,几乎没有,这是一大遗憾。



1# jackloo

地板
精忠岳飞 发表于 2010-8-11 16:54:37
wanglinhai 发表于 2010-8-11 16:48
如果把价值定义为商品中凝结的劳动,那么,劳动价值论也是扯蛋。因为商品就是商品,商品之中不包含任何劳动。例如,苹果之中只有果糖之类的东西,不会有劳动。

1# jackloo
如果每个人都自给自足,或者每个人都被一个中心或者一个人控制,那么还存在商品交换,还存在商品这个概念么?
是商品必须存在劳动力之间的交换,

如果你是我的奴隶,而不是相对自由的人,那么你和我之间还存存在交换关系?
劳动是商品交换的原子,而货币才是这种交换的媒介,因此钱(价值量)兑现的是一种劳动.因此劳动价值论的价值,指的就是货币,而资本主义社会正是一种金钱与人的关系,一切生产资本都极力的把其纳入到货币关系之中.
难道劳动价值论在资本主义范围内算扯蛋么???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7
jackloo 发表于 2010-8-11 17:34:32
精忠岳飞网友回复的“价值按劳动价值论的逻辑,代表的是人对人的一种控制关系,也就是说代表的是一种经济关系,而并非产出”,恰恰就是我在帖子中说的“价值体现了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莫名的原因被普遍认知为私有关系下的人与人关系”,私有关系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确实是控制与被控制、奴役与被奴役、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但价值是否只体现了私有关系下的人与人关系呢?我看是不对的。

       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生产关系主要包括所有关系、劳动关系和分配关系,所有关系是人与物的关系,通过所有关系这种人与物的关系,所有社会的人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和分配关系这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私有制下,劳动关系在奴隶社会里是奴役关系,在封建社会里是土地租赁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是雇佣关系,这样的劳动关系和分配关系确实是控制与被控制、奴役与被奴役、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但公有制下,劳动关系是某种特定的平等的关系,那么人与人之间就不再是控制与被控制、奴役与被奴役、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所以如果在公有制社会里,价值还存在的话,价值就不仅仅是在私有关系下体现了人对人的控制关系,也会在公有关系下体现了人与人平等的关系。

       从价值的定义出发,公有关系下价值一定还存在。因为在原著中也说过,在那样的社会里人的个体劳动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抽象劳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等概念同样存在,价值没理由不存在。所以我认为精忠岳飞网友的观点是错误的,我帖子中所说的把价值体现的人与人的关系“普遍认知为私有关系下的人与人关系”是错误的。其错误的根源在于将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具体论断未考虑其分析前的界定条件,无限放大到所有的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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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精忠岳飞 发表于 2010-8-11 17:52:10
jackloo 发表于 2010-8-11 17:34
精忠岳飞网友回复的“价值按劳动价值论的逻辑,代表的是人对人的一种控制关系,也就是说代表的是一种经济关系,而并非产出”,恰恰就是我在帖子中说的“价值体现了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莫名的原因被普遍认知为私有关系下的人与人关系”,私有关系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确实是控制与被控制、奴役与被奴役、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但价值是否只体现了私有关系下的人与人关系呢?我看是不对的。

       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生产关系主要包括所有关系、劳动关系和分配关系,所有关系是人与物的关系,通过所有关系这种人与物的关系,所有社会的人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和分配关系这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私有制下,劳动关系在奴隶社会里是奴役关系,在封建社会里是土地租赁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是雇佣关系,这样的劳动关系和分配关系确实是控制与被控制、奴役与被奴役、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但公有制下,劳动关系是某种特定的平等的关系,那么人与人之间就不再是控制与被控制、奴役与被奴役、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所以如果在公有制社会里,价值还存在的话,价值就不仅仅是在私有关系下体现了人对人的控制关系,也会在公有关系下体现了人与人平等的关系。

       从价值的定义出发,公有关系下价值一定还存在。因为在原著中也说过,在那样的社会里人的个体劳动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抽象劳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等概念同样存在,价值没理由不存在。所以我认为精忠岳飞网友的观点是错误的,我帖子中所说的把价值体现的人与人的关系“普遍认知为私有关系下的人与人关系”是错误的。其错误的根源在于将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具体论断未考虑其分析前的界定条件,无限放大到所有的社会中。
如果没有交换剩余的劳动,而者剩余价值,那么还会存在货币么?
还有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下的公有制下还存在价值关系,这是肯定的。这一下马克思也诚认,并且认为很多地方依然不公平。物质的异质性不可能通过价值来公平分配,并且对于社会来说价值量的每一次增量,都会让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更细。

在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有,个人不能直接利用生产资料,个人是以被国家雇佣的形式来进行生产的,而不是想自己生产什么就生产什么,这也是不公平的一种体系,只不过较资本主义更合理。马克思也诚认它的缺限所在。
而在没有货币或者说价值的共产主义计划经济中就不存在。

在共产主义计划经济中,个人需要什么,就自己生产,以时间被授予所生产物的凭评。

至于能不能走向完全的共产义义,本人认为根本不可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依然存在不公,更不过比资本主义更合理罢了。


至于价值,如果说与满足、评价有关?那么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评价,那么价值又如何转移?同理如果说价值是具体的财富的话,那么多余的剩余财富怎能么可以分配?或者被支配?

如让十万人去分配一瓶剩余的香水,或者让一个富人一天去吃一千个人的饭,穿一千个的的衣。这不十分可笑么?

显然价值代表的是一种被货币的控制的劳动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依然存在。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主义是不追求利润的,“企业”使用的是棋盘物质产品平衡表,而不是追求利润,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至少这种功能剥弱。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9
精忠岳飞 发表于 2010-8-11 17:56:50
jackloo :
另外在公有的情况下,怎能么可能去追求利润。
而没有利润或者说剩余价值,那么价值量会形成增量么?或者说货币功能是会被剥弱的。这一点你必须诚认。

而于效用论,实际上是一种欲望满足论,而并不是价值理论。只有在物质平衡表生产中才能应用,而物质生产平衡表压根就与货币对人的控制无关。

效用论被应用于平衡表,那么还能称为价值理论么?货币涉及的才是交换价值。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10
jackloo 发表于 2010-8-11 20:47:49
您问的货币是否还存在,我还真不太好说,估计可能会有劳动券代替了货币吧。马克思当年提出劳动券的观点,就是想说劳动券体现了劳动的社会性,但是不表示人对物的这种占有关系。还有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共产主义计划经济,我也不敢说,我确实还没这个能力预测将来是个什么样。

       哲学上的价值确实是个主观的概念,是主体因主体需要对满足主体需要的客体的认知与评价,这个你可以去看看。而经济学中的价值却有客观性,我在帖子中已经说过,不存在“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评价,那么价值又如何转移”的问题。

       价值不是具体的财富,具体的财富是使用价值,所以这个如果后面的问题我就不答了。但是我可以就分配谈一谈。分配本质上是对剩余价值的分配,按照各价值所有者的价值比例进行,这就是我理解的分配原则。10万个人拥有1瓶剩余的香水,那么把这凭香水用于生产中,创造出剩余价值,就要按照这瓶香水的价值,分配得到多少剩余价值,分配给这10万个人。

       还有社会主义追不追求利润,我不好说,但只要有价值,关于价值的规律在起作用,那就一定追求剩余价值的最大化,对剩余价值最大化的追求,是提高生产力在价值上的体现。在公有制的生产关系中,价值一定存在,所以剩余价值也一定存在,公有制的生产关系下的社会再生产过程一定追求剩余价值的最大化。

       您对现代经济学中生产函数的怀疑是有道理的,我支持,但在马经这里就不多讨论了。但要注意的是,虽然“货币涉及的才是交换价值”,但不是只有交换才使劳动具有了社会属性,价值才有了存在的依据,计划调拨同样能够使劳动具有社会性。按照我的理解,在计划经济中,计划调拨必须遵循关于价值的规律,违背了价值规律的计划调拨只能导致生产力的倒退。在我看来,我们以前的社会主义实践中的计划,因为不具有计划所必须的信息掌握能力,无法制定出遵循价值规律的计划,完全就是瞎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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