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pringsunyj
2084 1

[经验交流] 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受理及审查工作程序和要求 [推广有奖]

  • 1关注
  • 2粉丝

大师

69%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9442 个
通用积分
127.6500
学术水平
157 点
热心指数
1099 点
信用等级
48 点
经验
383436 点
帖子
5633
精华
0
在线时间
608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9-24
最后登录
2024-10-24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受理及审查工作程序和要求

--------------------------------------------------------------------------------

作者:   发表时间:2010-08-18   摘自: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已经公布了2010年度集中接收的各类项目申请的评审结果。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不服,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复审申请。现将复审申请的注意事项和受理、审查工作流程公布如下:

  一、注意事项:

  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照《条例》的规定设立复审工作程序,目的是对项目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程序性失误进行纠正。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申请的理由。

  二、提出复审申请

  对不予资助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提出复审申请:

  1.复审申请自8月25日开始,9月8日截止。

  2.复审申请人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简称ISIS系统)。

  3.登录ISIS系统,在线填写复审申请表后确认并提交。

  4.在ISIS系统提交电子申请表后须打印1份纸质申请表并保证二者内容一致,本人签字后于9月8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相关科学部综合处(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受理复审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

  ● 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而提出复审申请的;

  ● 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 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 复审申请手续不全的(复审申请表在ISIS系统未提交、缺纸质复审申请表或本人未签字等)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科学部通知复审申请人。

  四、审查复审申请

  1.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审查受理的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

  2.经审查,认为不予资助的决定符合《条例》规定、评审程序符合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的,维持原决定;认为原决定有误、评审程序存在瑕疵的,撤销原决定并进行重新评审。

  3.按照《条例》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在11月10日之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以公函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ISIS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

  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项目的不予资助复审工作参照此程序进行。


链接地址: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537/30697.htm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自然科学基金 国家自然 自然科学 资助项目 自然科学 项目申请 委员会 申请人 国家

沙发
wzw03 发表于 2010-8-18 17:40:5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呵呵
过了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11-5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