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264025
1797 8

[其它] 胜惰性生活方式的黄金法则——普瑞马法则(转) [推广有奖]

  • 0关注
  • 7粉丝

学科带头人

6%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17151 个
通用积分
5.8150
学术水平
496 点
热心指数
559 点
信用等级
466 点
经验
13628 点
帖子
1636
精华
0
在线时间
1239 小时
注册时间
2009-10-30
最后登录
2012-3-8

初级热心勋章 中级热心勋章 高级热心勋章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一般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都可能有这样的经验,就是当说想要作某件事情的时候,但过了好久发现还是没有做;或者觉得有力气使不出来;或者总觉得生活是灰色和抑郁的,等等。
       这类情况反映在生活中,就是生活好像总是被一种惰性缠绕,知道那不好,但又不知道从何处入手来改变。
       以心理学操作性反射的原则为基础,对于人类的行为方式进行观察后,心理学家提出这样一种改进方式,以纠正惰性生活方式,并由这种惰性生活方式的结束而带来整个人生的良性改变。这也叫普瑞马法则。
       你如果有兴趣坚持尝试一周以下方式,你会发现你整个人会很不同了,如果能继续坚持,那惰性生活方式就会永远不敢再接近你,而你将在人生获得你愿意的成就。
       先可以用一天到两天时间给自己做一个行为记录,把你通常每天要做的事情记下来,包括记录你所有的生活活动。这样,即使粗粗地记,大约也会有几十件。然后把其中一些吃饭穿衣等必须完成的事情剔除。此后,你把剩余下来的几十件事情按照你的兴趣排列,把你最不喜欢做的事情放在第一位,把你最喜欢做的事情放在最后一位。
       最后,你就可以在以后一周内进行行动了。每天一早起来,从你最不喜欢的事情开始做起,并且坚持做完第一件事情,再做第二件事情……一直做到最后一件你喜欢的事情。
       在整个过程中,你开始会稍觉得困难,但你只要花很少的力气稍稍坚持,你就能顺利进行下去。千万在中途不要跳跃那些你不喜欢做的事情。
       这种方式是一种强化作用的方式———先处理困难的事情,再处理稍困难的事情,那是一种对于前面行动的强化,然后继续,强化的效果会越来越大,一直大到你觉得你有力量来完成任何事情。
       对于改变惰性生活方式,这种方式具有很大的效果。而对于经常有抑郁心情的人,这种生活方式将直接改变表现为抑郁的行为,而很容易地使抑郁的情绪结束,而只要坚持,抑郁的生活方式就会永远结束。通过结束惰性或抑郁的行为,而结束惰性或抑郁的心理。
       如果你试试,并且多一些坚持,你将发现,生活着,工作着,是多么轻松有趣的事情!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生活方式 黄金法则 普瑞马 性生活 最喜欢做的事 生活 法则 黄金 惰性 普瑞马

已有 1 人评分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yantai12345 + 1 + 1 + 1 精彩帖子

总评分: 学术水平 + 1  热心指数 + 1  信用等级 + 1   查看全部评分

其实,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沙发
ppbo 发表于 2010-8-24 20:51:1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谢谢楼主 以后试试看

使用道具

藤椅
jcl_0218 发表于 2010-8-24 20:54:0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想 试试看,希望起作用

使用道具

板凳
shirley1104 发表于 2010-8-24 20:54:5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看起来不错~~~
偶是平凡人,希望过不平凡的生活!

使用道具

报纸
xlpapple87 发表于 2010-8-24 20:59:1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要试试看呢!

使用道具

地板
yantai12345 发表于 2010-8-24 23:22:0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非常不错。

使用道具

7
liuqi99 发表于 2010-8-25 15:15:5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种方式是一种强化作用的方式———先处理困难的事情,再处理稍困难的事情,那是一种对于前面行动的强化,然后继续,强化的效果会越来越大,一直大到你觉得你有力量来完成任何事情。

使用道具

8
xiaction 发表于 2010-8-25 16:21:3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不错,要试试

使用道具

9
terryzhangzy01 发表于 2010-8-25 17:03:5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要试一下。。。。。。。。。
Be the best of myself!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28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