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做因子分析之后提取了两个公因子,现在想对其经济含义进行解释,故要确定公因子的主成分,这就涉及到确定公因子主成分的标准问题。
我考虑用变量对公因子的方差解释率超过10%为标准,不知是否恰当,以公因子F1和变量x1为例,具体计算方法为:x1在F1上的因子载荷的平方/各变量在F1上因子载荷的平方和。然后以变量对公因子的方差解释率超过10%为选择公因子主成分的标准。
不知是否合适,另外,这个名字是自己瞎叫的,找了半天文献也不知道它该叫什么,如果可以的话,麻烦告诉我下这个指标应该叫啥。
谢谢,拜谢,大谢!